张玉晖
新闻专题制作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与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其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与转化有直接关系。
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民唯邦本的民本思想、“讼息民和”的“无讼”价值追求、礼法结合的治理策略等方面,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新时代价值,为基层治理法治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深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从民唯邦本到以人民为中心。民唯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政治法律文化的核心。在古代社会,主要体现为一种自上而下“重民”“安民”的施政策略。从周公的“敬德保民”到孔子的“重民富民”、孟子的“民贵君轻”,再到唐太宗《贞观政要》中提出的“为君之道,必先存百姓”,以及黄宗羲的“天下为主,君为客”,我国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民本思想。新时代“枫桥经验”激活并升华了这一思想的核心内涵,将其从统治者的德政要求,转化为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实践,其核心是重塑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枫桥经验”自诞生之日起,“发动和依靠群众”等理念就带有浓厚的民本文化色彩。新时代“枫桥经验”更是把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通过让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来保障民生,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共同推动社会稳定和发展。比如,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问计于民,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将群众从被动的管理对象转变为基层自治的参与者、决策者和受益者,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此外,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追求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更注重通过治理过程教化百姓,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协商能力和公共精神,将民本思想由“重民安民”深化为“赋能兴民”的理念与实践。
从“讼息民和”的“无讼”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注重“天下无讼,以和为贵”,孔子主张“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这些都体现出我国古代“讼息民和”的“无讼”价值追求。“无讼”并非杜绝一切诉讼,而在于通过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我国古代,州县基层官员常将调解作为“息讼”的重要手段,通过官府调解和民间调解并行的方式,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进而实现息讼罢访。
新时代“枫桥经验”正是基于对这种价值追求的继承与发展,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在于构建多元协同的治理格局,强化联动协作,围绕“矛盾不上交”这一目标,联动“公检法司”,以及民政、信访等部门,打破部门壁垒,针对复杂矛盾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用。依法治理,在于坚守法治底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定分止争。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将法治贯穿矛盾排查、协商调解、处置化解全过程,规范治理程序,明晰权责边界,保障合法权益,坚持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让基层治理始终运行在法治轨道上。综合治理,在于统筹多元手段与多方力量,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整合多种治理方式,兼顾法律刚性、道德柔性与民情温度,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心理疏导、民生帮扶等多种方式,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多方参与、多策并举、多元化解的综合治理模式。源头治理,在于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根源上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紧盯矛盾纠纷萌芽状态,健全常态化民情排查、风险预警、诉求响应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数字化预警等方式,针对民生痛点、治理堵点与矛盾诱因,通过前置疏导、前端服务、前期干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从礼法结合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从西周时期的“明德慎罚”、孔子提出的以德礼教化百姓、荀子提出的礼法结合的治理策略,到董仲舒的“德主刑辅”和《唐律疏议》“名例”篇开宗明义“德礼为政教之本等,这些理念都表明“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一直是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模式,注重道德教化与法律惩戒相辅相成。
新时代“枫桥经验”吸收其中综合治理的精髓,突破传统局限,创造性地提出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治理经验。其中,自治是基础,要以自治消除矛盾,让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律规范作用,运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办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法治是保障,要以法治定分止争,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德治是补充,要以德治“春风化雨”,通过道德教化增强群众的道德约束力。法治保障与德治教化的结合,正是对礼法结合治理策略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这种结合置于基层社会治理中,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良家风、村规民约来教化人心,以道德的柔性引导化解潜在矛盾、凝聚治理共识。同时,以法的强制作用对应于法治,为社会基层治理提供底线保障和最终依据,并以自治作为激发内生动力的关键,为德治与法治提供落实的载体和民主的基础。智治是手段,要以智治提质增效,推动更多社情民意在网上汇集、更多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社会基层治理的智能化水平。总之,要通过辅以智治的技术赋能,构建起德治引领、法治保障、自治固本、智治增效的有机整体,让传统礼法结合的治理智慧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焕发新的生机,进而实现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效能的全方位跃升。
总之,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力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意蕴,并将其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形成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方案和智慧。
(作者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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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与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其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与转化有直接关系。
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民唯邦本的民本思想、“讼息民和”的“无讼”价值追求、礼法结合的治理策略等方面,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新时代价值,为基层治理法治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深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从民唯邦本到以人民为中心。民唯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政治法律文化的核心。在古代社会,主要体现为一种自上而下“重民”“安民”的施政策略。从周公的“敬德保民”到孔子的“重民富民”、孟子的“民贵君轻”,再到唐太宗《贞观政要》中提出的“为君之道,必先存百姓”,以及黄宗羲的“天下为主,君为客”,我国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民本思想。新时代“枫桥经验”激活并升华了这一思想的核心内涵,将其从统治者的德政要求,转化为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实践,其核心是重塑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枫桥经验”自诞生之日起,“发动和依靠群众”等理念就带有浓厚的民本文化色彩。新时代“枫桥经验”更是把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通过让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来保障民生,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共同推动社会稳定和发展。比如,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问计于民,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将群众从被动的管理对象转变为基层自治的参与者、决策者和受益者,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此外,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追求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更注重通过治理过程教化百姓,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协商能力和公共精神,将民本思想由“重民安民”深化为“赋能兴民”的理念与实践。
从“讼息民和”的“无讼”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注重“天下无讼,以和为贵”,孔子主张“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这些都体现出我国古代“讼息民和”的“无讼”价值追求。“无讼”并非杜绝一切诉讼,而在于通过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我国古代,州县基层官员常将调解作为“息讼”的重要手段,通过官府调解和民间调解并行的方式,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进而实现息讼罢访。
新时代“枫桥经验”正是基于对这种价值追求的继承与发展,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在于构建多元协同的治理格局,强化联动协作,围绕“矛盾不上交”这一目标,联动“公检法司”,以及民政、信访等部门,打破部门壁垒,针对复杂矛盾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用。依法治理,在于坚守法治底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定分止争。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将法治贯穿矛盾排查、协商调解、处置化解全过程,规范治理程序,明晰权责边界,保障合法权益,坚持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让基层治理始终运行在法治轨道上。综合治理,在于统筹多元手段与多方力量,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整合多种治理方式,兼顾法律刚性、道德柔性与民情温度,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心理疏导、民生帮扶等多种方式,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多方参与、多策并举、多元化解的综合治理模式。源头治理,在于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根源上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紧盯矛盾纠纷萌芽状态,健全常态化民情排查、风险预警、诉求响应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数字化预警等方式,针对民生痛点、治理堵点与矛盾诱因,通过前置疏导、前端服务、前期干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从礼法结合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从西周时期的“明德慎罚”、孔子提出的以德礼教化百姓、荀子提出的礼法结合的治理策略,到董仲舒的“德主刑辅”和《唐律疏议》“名例”篇开宗明义“德礼为政教之本等,这些理念都表明“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一直是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模式,注重道德教化与法律惩戒相辅相成。
新时代“枫桥经验”吸收其中综合治理的精髓,突破传统局限,创造性地提出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治理经验。其中,自治是基础,要以自治消除矛盾,让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律规范作用,运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办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法治是保障,要以法治定分止争,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德治是补充,要以德治“春风化雨”,通过道德教化增强群众的道德约束力。法治保障与德治教化的结合,正是对礼法结合治理策略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这种结合置于基层社会治理中,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良家风、村规民约来教化人心,以道德的柔性引导化解潜在矛盾、凝聚治理共识。同时,以法的强制作用对应于法治,为社会基层治理提供底线保障和最终依据,并以自治作为激发内生动力的关键,为德治与法治提供落实的载体和民主的基础。智治是手段,要以智治提质增效,推动更多社情民意在网上汇集、更多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社会基层治理的智能化水平。总之,要通过辅以智治的技术赋能,构建起德治引领、法治保障、自治固本、智治增效的有机整体,让传统礼法结合的治理智慧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焕发新的生机,进而实现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效能的全方位跃升。
总之,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力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意蕴,并将其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形成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方案和智慧。
(作者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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