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莲玉
新闻专题制作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指南针,是衡量从政价值、检验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尺。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决定着工作的方向、成效,影响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长远发展。当前,我们正处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发展任务重、改革攻坚难、民生期盼高。能否如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干部能否以正确政绩观校正干事方向、砥砺担当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因此,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政治高度、思想深度、行动力度上深刻领会、坚决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把其真正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实践要求是筑牢党性根基,坚守政治方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决定着政绩观的方向和本质。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刻把握新时代政绩观的核心内涵,清醒认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要坚决摒弃功利主义、本位主义思想,杜绝“重显绩、轻潜绩,重眼前、轻长远”的倾向,始终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把个人追求融入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大局,以坚定党性确保干事创业不偏向、不走样。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实践要求是站稳人民立场,恪守为民宗旨。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民满意是最高标准。正确的政绩观,从根本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精准把握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实事。要坚持“显绩”与“潜绩”并重,既要办好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眼前事,也要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铺垫工作,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劳民伤财的错误做法。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尺度,让每一项工作、每一份成绩都扎根人民、服务人民、惠及人民。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实践要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政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不是蛮干出来的,而是科学实干出来的。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等,立足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现实条件科学决策、精准施策。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的关系。要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不搞“一刀切”“大呼隆”,做到谋划工作有深度、推进工作有力度、检验工作有尺度,以科学务实的举措创造真实有效的业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本实践要求是强化实干担当,弘扬务实作风。正确政绩观要靠实干来体现、担当来落实。党员、干部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面对改革发展的硬任务、风险防范的硬骨头,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在攻坚克难中增长本领,在真抓实干中创造实绩。要保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不折腾、不反复,以钉钉子精神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作者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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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指南针,是衡量从政价值、检验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尺。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决定着工作的方向、成效,影响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长远发展。当前,我们正处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发展任务重、改革攻坚难、民生期盼高。能否如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干部能否以正确政绩观校正干事方向、砥砺担当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因此,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政治高度、思想深度、行动力度上深刻领会、坚决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把其真正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实践要求是筑牢党性根基,坚守政治方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决定着政绩观的方向和本质。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刻把握新时代政绩观的核心内涵,清醒认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要坚决摒弃功利主义、本位主义思想,杜绝“重显绩、轻潜绩,重眼前、轻长远”的倾向,始终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把个人追求融入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大局,以坚定党性确保干事创业不偏向、不走样。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实践要求是站稳人民立场,恪守为民宗旨。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民满意是最高标准。正确的政绩观,从根本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精准把握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实事。要坚持“显绩”与“潜绩”并重,既要办好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眼前事,也要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铺垫工作,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劳民伤财的错误做法。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尺度,让每一项工作、每一份成绩都扎根人民、服务人民、惠及人民。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实践要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政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不是蛮干出来的,而是科学实干出来的。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等,立足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现实条件科学决策、精准施策。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的关系。要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不搞“一刀切”“大呼隆”,做到谋划工作有深度、推进工作有力度、检验工作有尺度,以科学务实的举措创造真实有效的业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本实践要求是强化实干担当,弘扬务实作风。正确政绩观要靠实干来体现、担当来落实。党员、干部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面对改革发展的硬任务、风险防范的硬骨头,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在攻坚克难中增长本领,在真抓实干中创造实绩。要保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不折腾、不反复,以钉钉子精神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作者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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