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场地涉传销最低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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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针对当前涉老传销、虚假营销翻新变异的突出问题,该局发布风险提醒,明确经营主体为传销活动提供场地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督促酒店、商场、会议中心等各类市场主体压实管理责任,严防不法分子借经营场所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近期聚集式传销活动呈现新变化,不法分子依托私域直播、封闭式会议、社群营销等渠道引流揽客,精准锁定老年群体,随后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投资理财”“养生体验”为名,租用宾馆、酒店、商场、会议中心场地,开展封闭式洗脑营销,虚假推销涉老药品、保健品,误导老年人消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群众财产安全。
针对上述乱象,市市场监管局明确要求全市各相关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从严做好场地审核管理工作。各单位承接或对外出租场地,用于举办产品推介、健康宣讲、会员分享等聚集性活动时,必须严格核验主办方营业执照、活动内容和人员资质等信息,并留存相关记录备查。严禁为手续不全、内容不实、涉嫌违规营销的活动提供场地支持。对宣称“免费体检”“高额返利”“特效保健品”“神奇疗效”为噱头的宣传推销活动应当场拒绝并提供线索。
执法人员表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培训场地等便利条件的,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各经营主体不得以场地出租、不知情为由规避管理责任,需建立常态化内部巡查制度,及时排查处置各类可疑聚集营销行为。
目前,我市已构建多元共治监管格局,督促各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12315、110举报渠道。通过压实场地管控、严查违规行为、发动社会监督,持续整治涉老营销乱象,全力守护老年群体消费安全,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记者王冰)
总值班:吕正军 |
统 筹:曾琳琳 |
责 编:刘 佳 |
审 核:史 凯 |
编 辑:刘 佳 |
校 对:李艺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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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近期聚集式传销活动呈现新变化,不法分子依托私域直播、封闭式会议、社群营销等渠道引流揽客,精准锁定老年群体,随后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投资理财”“养生体验”为名,租用宾馆、酒店、商场、会议中心场地,开展封闭式洗脑营销,虚假推销涉老药品、保健品,误导老年人消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群众财产安全。
针对上述乱象,市市场监管局明确要求全市各相关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从严做好场地审核管理工作。各单位承接或对外出租场地,用于举办产品推介、健康宣讲、会员分享等聚集性活动时,必须严格核验主办方营业执照、活动内容和人员资质等信息,并留存相关记录备查。严禁为手续不全、内容不实、涉嫌违规营销的活动提供场地支持。对宣称“免费体检”“高额返利”“特效保健品”“神奇疗效”为噱头的宣传推销活动应当场拒绝并提供线索。
执法人员表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培训场地等便利条件的,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各经营主体不得以场地出租、不知情为由规避管理责任,需建立常态化内部巡查制度,及时排查处置各类可疑聚集营销行为。
目前,我市已构建多元共治监管格局,督促各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12315、110举报渠道。通过压实场地管控、严查违规行为、发动社会监督,持续整治涉老营销乱象,全力守护老年群体消费安全,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记者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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