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晋豫
新闻专题制作
202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颁布实施,明确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依法治理的顶层设计之中,确立了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思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在新时代新征程,颁布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向常态化、长效化与法治化道路,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宣传教育治理逻辑从“政策推动”转变为“法律规制”。法者,治之端也。马克思主义法律观认为,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此前法治宣传教育主要遵照“五年普法规划”等政策性文件开展。这种由上而下的政策安排虽然成效显著,但在依法治理过程中缺乏法律保障。法治教育需要法律在刚性约束层面持续发力,使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治化。一方面,效力层级质的提升确立了国家法治宣传教育的权威性。40年来,政策文件主要依靠行政体系的组织权威和执行力推动,欠缺刚性约束。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效力源自于宪法与法律本身,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以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实施的权威性。通过立法手段,将法治宣传教育从政府主导的专项工作,升格为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的公共事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负有遵守义务,进而为该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合法性根基。另一方面,权责关系界定清晰增进法治宣传教育的规范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法治实践以科学立法为前提,依法普法以依法治理为依据,因而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立法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核心功能在于“定分止争”,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清晰界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法治宣传教育价值目标从普法义务深化为“法治素养”。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化是价值目标的根本性深化。过去侧重于法律知识普及,将全体公民知法、懂法、用法作为普法义务。法治宣传教育法则将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确立为法律条文,致力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全体公民法治信仰。一方面,明确法治教育价值目标体系的扩容。传统普法规划侧重于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建构使公民“知法”而“守法”的价值逻辑。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导下,逐步将法治教育的价值目标提升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在新时代背景下,将公平、正义、权利、义务等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化为全体公民的法治素养。另一方面,明确法治教育价值目标实现形式的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法立足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的基本原则,推动法治教育从过去传统的“灌输式”认知教育转向以培育公民法治思维为核心的素养教育。法律首次明确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依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上述制度创新,不仅讲清“法治是什么”,又阐明“法治为什么”的内在逻辑,揭示法律背后的价值追求、法治原则、治理功能。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模式从“各负其责”拓展为“各方协同”。这一转变是工作模式的升级,更是法治理念与治理模式的升级,体现法治建设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的科学方法,符合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内在要求。其一,法治宣传教育法突出系统建设。传统普法规划中“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使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联动,难以应对复杂社会环境中的综合性法治问题。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起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开展青少年普法工作,实现了教育场域的有效衔接;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等考核平台,实现了制度目标的有序整合。其二,法治宣传教育法强调协同发展。“各负其责”模式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往往以完成特定任务为目标,这种模式下易陷入“为普法而普法”的形式主义困境。新时代法治建设追求的是公民法治素养的整体提升,因此要注重协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此指明了方向,规定“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推动司法、执法、检察等机关在法律实施全过程中协同开展普法工作;鼓励民族宗教、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细分领域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各有侧重、相互配合的普法合力。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保障的关键一步,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范式变革的核心环节。深刻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化的时代路径,才能更好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化水平,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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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颁布实施,明确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依法治理的顶层设计之中,确立了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思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在新时代新征程,颁布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向常态化、长效化与法治化道路,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宣传教育治理逻辑从“政策推动”转变为“法律规制”。法者,治之端也。马克思主义法律观认为,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此前法治宣传教育主要遵照“五年普法规划”等政策性文件开展。这种由上而下的政策安排虽然成效显著,但在依法治理过程中缺乏法律保障。法治教育需要法律在刚性约束层面持续发力,使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治化。一方面,效力层级质的提升确立了国家法治宣传教育的权威性。40年来,政策文件主要依靠行政体系的组织权威和执行力推动,欠缺刚性约束。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效力源自于宪法与法律本身,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以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实施的权威性。通过立法手段,将法治宣传教育从政府主导的专项工作,升格为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的公共事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负有遵守义务,进而为该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合法性根基。另一方面,权责关系界定清晰增进法治宣传教育的规范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法治实践以科学立法为前提,依法普法以依法治理为依据,因而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立法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核心功能在于“定分止争”,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清晰界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法治宣传教育价值目标从普法义务深化为“法治素养”。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化是价值目标的根本性深化。过去侧重于法律知识普及,将全体公民知法、懂法、用法作为普法义务。法治宣传教育法则将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确立为法律条文,致力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全体公民法治信仰。一方面,明确法治教育价值目标体系的扩容。传统普法规划侧重于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建构使公民“知法”而“守法”的价值逻辑。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导下,逐步将法治教育的价值目标提升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在新时代背景下,将公平、正义、权利、义务等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化为全体公民的法治素养。另一方面,明确法治教育价值目标实现形式的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法立足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的基本原则,推动法治教育从过去传统的“灌输式”认知教育转向以培育公民法治思维为核心的素养教育。法律首次明确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依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上述制度创新,不仅讲清“法治是什么”,又阐明“法治为什么”的内在逻辑,揭示法律背后的价值追求、法治原则、治理功能。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模式从“各负其责”拓展为“各方协同”。这一转变是工作模式的升级,更是法治理念与治理模式的升级,体现法治建设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的科学方法,符合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内在要求。其一,法治宣传教育法突出系统建设。传统普法规划中“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使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联动,难以应对复杂社会环境中的综合性法治问题。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起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开展青少年普法工作,实现了教育场域的有效衔接;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等考核平台,实现了制度目标的有序整合。其二,法治宣传教育法强调协同发展。“各负其责”模式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往往以完成特定任务为目标,这种模式下易陷入“为普法而普法”的形式主义困境。新时代法治建设追求的是公民法治素养的整体提升,因此要注重协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此指明了方向,规定“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推动司法、执法、检察等机关在法律实施全过程中协同开展普法工作;鼓励民族宗教、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细分领域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各有侧重、相互配合的普法合力。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保障的关键一步,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范式变革的核心环节。深刻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化的时代路径,才能更好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化水平,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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