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1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 (记者 陈小平)2008年12月3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从2009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都将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居民足不出“县”,就可在当地县(市)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护照。
据了解,自2004年12月31日,经公安部批准,我省所有市区全部实现了护照按需申领。2005年开始,省公安厅积极推进县(市)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每年都有一批县(市)实行按需申领。2008年12月30日,经省公安厅批准,第四批洛阳市、濮阳市等12个省辖市所辖的67个县(市)实行按需申领护照。至此,全省所有县(市)都实现了护照按需申领。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护照实行按需申领将给群众带来更多方便:一是手续简便,居民申领护照只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无须提交境外邀请函、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等材料;二是渠道更畅通,公民可在“河南省公安厅”、“商都信息港”等网站下载或就近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出国申请审批表”,自行填写申请;三是时限缩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办结,有法定紧急事由的5个工作日办结;四是受理审批程序更公开透明,护照受理审批信息实现了计算机自动比对、核查,受理、录入等环节一人一岗,相互分离,减少了人为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