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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专题区

制定暖心政策 采取贴心措施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更新时间:2020-4-1 9:54:59    来源:焦作日报
  3月16日,我市某房地产企业负责人拿着“心系企业、真诚服务”的锦旗走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该中心人性化的服务理念、高效便捷的服务水平称赞不已。

   原来,由于疫情原因,市某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和回款受到影响,企业负责人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反映了这一情况。对此,该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信贷审批科和综合服务大厅为企业纾困。一方面确保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安全防护,进行“一米安全距”的防控管理;另一方面安排专人对接,内部联办压缩办理时限,及时为企业办理贷款签约及贷款发放手续。这只是疫情防控期间,该中心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一个缩影。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该中心积极响应国务院和省、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精神,主动研究怎样能为企业减负、能使企业及职工更好地使用公积金,相继推出多项针对性较强的业务政策,并采取多样化服务措施,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秩序。

  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6月底前,可向该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其所属职工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简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该中心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不需提供审计报告和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决议,并把此类缓缴审批流程定为即办件。

   随即申请,随即审批。该中心对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困难的企业,实施延期补缴。缓缴期满后,原则上正常汇缴和缓缴期的补缴金额一次性完成缴交。但对受疫情影响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困难的企业,可在缓缴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特别困难的企业,可在6个月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降低公积金项目准入条件,延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限。该中心对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公积金项目准入时,对主体工程进度的要求,由总规划层数的二分之一降低至总规划层数的三分之一。借款人原申贷时限为签订购房合同(二手房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一年内申请,因疫情影响,受理时限延长至解除疫情防控期之日起30日内申请。

  加快放款速度,视情处理逾期。该中心对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借款人,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贷款。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的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需要隔离人员和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罚息。

  拓宽使用渠道,减轻还款负担。该中心在计算贷款使用次数时,装修贷款不再计入其中,装修贷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逐月冲还贷”,或使用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贷款本息。

  该中心这一套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组合拳”,有效减轻企业复工复产的负担,促进地产企业回收投入资金,排除缴存职工刚需消费和偿还压力的困扰,为我市尽快恢复经济秩序增添了活力。

  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审批申请缓缴的企业单位16家,涉及职工8000余人,缓缴金额3000余万元;相继为市区和县(市)区10余家开发企业办理了楼盘准入和楼盘续签手续;受理购房提取156笔780多万元,发放购房贷款221笔7000余万元。

(记者 高新忠)

文章编辑:赵银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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