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集中宣判大会
更新时间:2018-2-12 9:35:02 来源:焦作日报
2月11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大厅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大会,当场对7起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涉恶类犯罪案件共计16人进行集中宣判。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审结涉恶类案件22件58人。
据悉,开展此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主要是为了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非法放贷讨债、“软暴力”等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市中院对涉恶案件的9种犯罪类型进行了明确,即一般为3人以上实施的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杰在集中宣判后表示,全市法院将严格按照中央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市委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是各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要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依法从快审理,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果,充分展示人民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信心。二是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犯罪的认定标准,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三是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月通报制,对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的结案率、院长和副院长办案情况、开展集中宣判情况、宣传报道情况、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通过排名推动专项斗争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四是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典型涉黑涉恶案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宣传效果,全力净化全市社会风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