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县区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热点专题 房产 娱乐 体育 健康
 焦作日报 新媒体矩阵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订报服务 焦作市网络辟谣平台 
 网上投稿 焦作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中心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闻中心首页

多部门部署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
更新时间:2025/12/8 9:48:23    来源:新华社CNML文字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3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教育部、科技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旨在激活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引擎作用,促进数据领域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意见指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着培养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数据赋能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所需各类人才的重大使命,是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基础。

  意见从4方面部署了12项任务,明确提出以国家战略为牵引,健全数据要素学科专业;以产业发展为导向,推进数据行业职业教育;以有组织科研为支撑,繁荣数据领域学术研究;以应用场景为载体,促进数据领域产学研用协同。

  在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方面,意见指出,教育部门与数据管理部门加强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数据科学与工程、数字经济与管理等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引导鼓励有条件的数据企业、研究机构积极参与。支持职业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及时动态调整数据相关专业,研究增设数据采集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合规、数据运营等贴近市场需求的相关专业。

  在打造产教融合生态方面,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数据行业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研究组建全国数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鼓励各地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功能的数据行业市域产教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牵头,组建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数据行业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研究制定数据要素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国家标准。

新闻编辑:杨铭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没有了
  •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多部门部署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
    2025/12/8 9:48:23    来源:新华社CNML文字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3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教育部、科技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旨在激活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引擎作用,促进数据领域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意见指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着培养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数据赋能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所需各类人才的重大使命,是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基础。

      意见从4方面部署了12项任务,明确提出以国家战略为牵引,健全数据要素学科专业;以产业发展为导向,推进数据行业职业教育;以有组织科研为支撑,繁荣数据领域学术研究;以应用场景为载体,促进数据领域产学研用协同。

      在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方面,意见指出,教育部门与数据管理部门加强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数据科学与工程、数字经济与管理等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引导鼓励有条件的数据企业、研究机构积极参与。支持职业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及时动态调整数据相关专业,研究增设数据采集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合规、数据运营等贴近市场需求的相关专业。

      在打造产教融合生态方面,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数据行业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研究组建全国数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鼓励各地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功能的数据行业市域产教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牵头,组建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数据行业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研究制定数据要素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国家标准。

    新闻编辑:杨铭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