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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二〇二六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调整
缴存基数上限提至21203元
更新时间:2026/8/5 9:51:32    来源:焦作日报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正式调整202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细化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细则,明确业务办理途径与工作时限,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本次缴存基数以上年度工资水平为核算依据,2025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67.67元,以此数值3倍计算,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定为21203元,较上一年增加1136元;对应双边月缴存额上限为5088元,同比增加272元。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分区域执行。焦作市区、沁阳市、孟州市缴存基数下限2350元,月缴存额下限236元;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四县缴存基数下限2150元,月缴存额下限216元。

  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统一缴存标准,不再划分市、县区域差异。这类人群缴存基数上限同样为21203元,月缴存额上限5088元;缴存基数下限统一为2350元,月缴存额最低标准236元。

  缴存比例设置两类执行标准。在岗职工由单位和个人双向缴存,双方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得超过12%,各单位结合自身经营状况自主选定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缴存费用由个人承担,可在10%至24%区间内自主选定缴存比例。

  本次基数调整业务开通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渠道。线上办理需要单位申领专属Ukey,登录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服务大厅操作。尚未办理Ukey的单位,须先行完成证书申领。单位经办人可在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信息采集表》《数字证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全套表格,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办理Ukey申领业务。

  线下办理点位覆盖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以及各县(市、区)管理部。经办人办理业务时,须携带存有单位基础数据的U盘,同步递交《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按照政策要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据实核定,参考标准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入职职工以入职第二个月工资、新调入职工以入职首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各用人单位必须据实申报,不得直接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全体职工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要逐一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单位备案信息,及时修正错误信息、补齐缺失资料;针对单位未分配暂存款开展专项核对,可在下月使用的暂存款,核定后补缴缴存差额,无法跨月使用的款项及时办理退款,同时做好离职、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督促相关人员办理账户转出或销户提取,做到封存账户应清尽清。

  据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一年一调制度。部分单位7月份仍按照旧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关单位需要在2026年8月底之前完成新基数调整工作,并补缴缴存差额。各缴存单位作为基数申报的首要责任主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核算申报工作,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全权负责。

(记者杜笠)

总值班:吕正军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刘 佳

审 核:谢 丹

编 辑:刘 佳

校 对:胡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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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二〇二六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调整
    缴存基数上限提至21203元
    2026/8/5 9:51:32    来源:焦作日报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正式调整202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细化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细则,明确业务办理途径与工作时限,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本次缴存基数以上年度工资水平为核算依据,2025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67.67元,以此数值3倍计算,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定为21203元,较上一年增加1136元;对应双边月缴存额上限为5088元,同比增加272元。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分区域执行。焦作市区、沁阳市、孟州市缴存基数下限2350元,月缴存额下限236元;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四县缴存基数下限2150元,月缴存额下限216元。

      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统一缴存标准,不再划分市、县区域差异。这类人群缴存基数上限同样为21203元,月缴存额上限5088元;缴存基数下限统一为2350元,月缴存额最低标准236元。

      缴存比例设置两类执行标准。在岗职工由单位和个人双向缴存,双方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得超过12%,各单位结合自身经营状况自主选定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缴存费用由个人承担,可在10%至24%区间内自主选定缴存比例。

      本次基数调整业务开通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渠道。线上办理需要单位申领专属Ukey,登录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服务大厅操作。尚未办理Ukey的单位,须先行完成证书申领。单位经办人可在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信息采集表》《数字证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全套表格,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办理Ukey申领业务。

      线下办理点位覆盖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以及各县(市、区)管理部。经办人办理业务时,须携带存有单位基础数据的U盘,同步递交《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按照政策要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据实核定,参考标准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入职职工以入职第二个月工资、新调入职工以入职首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各用人单位必须据实申报,不得直接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全体职工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要逐一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单位备案信息,及时修正错误信息、补齐缺失资料;针对单位未分配暂存款开展专项核对,可在下月使用的暂存款,核定后补缴缴存差额,无法跨月使用的款项及时办理退款,同时做好离职、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督促相关人员办理账户转出或销户提取,做到封存账户应清尽清。

      据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一年一调制度。部分单位7月份仍按照旧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关单位需要在2026年8月底之前完成新基数调整工作,并补缴缴存差额。各缴存单位作为基数申报的首要责任主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核算申报工作,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全权负责。

    (记者杜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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