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秋 通讯员李君) 工资、家庭经营和财产性收入使我市农民收入一年一年“步步高”。据对全市780户农村居民调查资料加权推算,2007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326元,位居全省第三位,比2006年增长18.5%,增加832元。在拉动农民增收的诸多因素中,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因素,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3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是去年农民纯收入增长的主导因素。据了解,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108元,比2006年增长24.7%,增加418.3元,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0.3%,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3个百分点。从构成农民工资性收入的来源看,农村各类企业的不断兴起和健康发展为农民在本地务工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大幅增加。去年,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1500.38元,比2006年增长21.1%。劳务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条件。去年,农民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人均431.85元,比2006年增长48.7%。
畜牧产品价格上涨和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是带动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的另一重要原因。去年,全市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2899元,比2006年增长12.1%,增加313.52元,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37.8%。去年,主要农牧业产品价格持续攀升,其中牧业产品价格涨幅最大,农民因价格上涨从牧业产品得到的收入大幅增加,成为2007年全市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据统计,去年,农民来自于牧业纯收入人均569.19元,比2006年增长27%,增加121.14元。此外,各级政府继续把二、三产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得到蓬勃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宽阔的增收渠道。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