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昨天上午,来自全省各地的农民工在郑州市紫荆广场向有关部门投诉工资被拖欠的情况。记者陈晓东摄□记者李红文陈晓东图
无奈的诉说、期待的眼神、带着泪水的面孔……昨天上午,郑州市紫荆广场,挤满了从全省各地赶来的农民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公安厅、交通厅、省总工会五部门,以及郑州市相应部门和市内5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手,在这里受理他们的投诉,并确保案件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让农民工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投诉
“帮帮俺们吧,追回俺们的血汗钱”
“包工头跑了,俺们十几个人辛苦干了一个月的活,到现在一分钱也要不到。”郑州市上街区的王金刚说起话来,直抹眼泪。今年9月,一个包工头跟他说去南阳卧龙区一水泥厂干焊工,一天给130元。王金刚就和十几个老乡去了,一个月干完了活,可要结算工资时,包工头却跑没了影。“没签合同,包工头给俺们打的欠条,可找谁要呀。去水泥厂,给撵了出来。”最后,他们两天两夜没吃饭,身上也没一分钱,被南阳市救助站送了回来。
说起一年来的讨工资经历,38岁的刘广发苦不堪言,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得多。
去年年初,刘广发带着自己的施工队,和郑州一建筑公司分公司签订了合同,承接了一处工程。前期垫付了部分工程款,可是年底工程完工后,该公司却一拖再拖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
“跟着我干活的都是乡亲,三番五次来家里讨要工资,我的积蓄都垫付了工程款,实在拿不出一分钱。没法面对乡亲们,这一年是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回啊。”刘广发哽咽了。
“12年了,法院也判两年了,可是工资还没给俺们。”焦作农民李二毛无奈地对记者说。
1994年到1995年,李二毛等40人与包工头徐某签订口头协议,在修武县一镇上工程干活。工程完工后,还欠11.3万元的工资,“俺们年年讨要工资,可包工头说建筑单位没给钱。前年去时,他递给俺们一份法院判决书,可到现在也没见到钱。快过年了,帮帮俺们吧,追回俺们的血汗钱”
承诺
每起投诉都将有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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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来到现场投诉的农民工累计6000多名。各部门各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与“清欠”等维权宣传资料6300份,现场接待举报投诉和咨询2800余人次,登记受理举报投诉事项1300件,涉及农民工7800人。
据介绍,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将对登记的举报投诉事项尽快整理分类。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的,迅速立案查处;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批转到用工行为发生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的案件,省总队跟踪督办,限期结案。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孔令晨说:“要加大查处力度,保证每起投诉都有结果。保证农民工在过年之前拿到血汗钱,不能再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
对发现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一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情节严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截至10月底,全省共为24.29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78亿元,其中为20.59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54亿元。
提醒
农民工要与企业直接签合同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穆志军分析,目前,故意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多,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有以下原因:一方面,由于工程层层非法转包而引起的工资拖欠仍然很普遍,一些承包单位将建设项目分包给没有用工资质的包工头,造成一些非法的包工头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有些卷款逃走,致使农民工无处追讨工资;另一方面,因为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或者款项结算纠纷发生争议,致使农民工工资短时间内不能结算。
他提醒农民工,要与建筑企业,或具备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直接建立劳动关系,不要和非法的包工头签订协议。和用人单位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一些个人之间签订的劳务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执法时不能作为依据。农民工在打工前要对工作单位有基本的了解,地址、资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都要了解,很多农民工来投诉时只知道工地,但对公司却一无所知,给办案造成麻烦。即使没有签合同,也要保留证据,比如工资条、出入证、欠条等。
一位受伤的农民工正在看会场上散发的维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