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松淼
新闻专题制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在实践中处理好党性与个性、显绩与潜绩、权力与责任、干净与干事若干关系,有助于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处理好党性与个性的关系,始终做到心中有党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讲党性并非否定个性,党员身份决定了其个性必须服从党性。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情况看,很多人都是行业领域的技术骨干和学者型、专家型人才。然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恃才傲物、行事张扬,热衷搞“自我设计”,醉心“标新立异”,给地方和部门发展带来灾难性后果和风险隐患。
加强党性修养是安身立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有坚强党性才有正确的政绩观。毛泽东同志曾说,党员有两种个性,即“创造性的个性”和“破坏性的个性”。讲党性不是不要讲个性,而是要在正确张扬个性的同时更好彰显党性。错位的政绩观,根子在于背离党性,沾染了私心杂念,让“破坏性的个性”占了上风。党性修养需要在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中检视、砥砺和提高,不断发挥“创造性的个性”,沉下心来抓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努力干出一番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实实在在的业绩。
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始终做到心中有民
“潜绩”和“显绩”是一对矛盾统一体,实际上反映的也是大我和小我、长远和眼前的关系。有的领导干部执政一方,为了引起上级的关注,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喜欢做显山露水、表面风光的事,对那些虽不轰轰烈烈、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杂事、繁事、难事却不感兴趣;有的领导干部热衷于打造“可视范围”内高大上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违背客观规律,脱离当地实际,搞破坏性开发、掠夺式经营,乱铺摊子,劳民伤财,使一代人的政绩成为几代人的包袱;有的领导干部热衷搞“自我设计”,醉心“晋升路线图”,一门心思想着如何能走得更快、升得更高,着重在“唱功”上做文章,而忽略“做功”,习惯于广播里有声、电视里有影、报纸上有文。这些都是错误政绩观的表现。
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以实际行动践行好为民造福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眼前利益、个人利益统一起来,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以对人民和历史负责的态度,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多做一些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事情。为官一任,如果能造福一方百姓、推动一方发展、守护一方平安,从政声誉如何百姓心中自然有杆秤。
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始终做到心中有责
有职就有权,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这是共产党人权力运行中的铁律。权力为责任所系,领导干部只有视权力为一种责任,才会珍惜、慎用权力,才能不误用、滥用权力。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情况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独断专行、擅权妄为,凌驾于组织之上,凡是其定的事都不容置喙,把民主集中制异化为“家长制”,把执政部门当作“自留地”,把职责范围视为“私家花园”,以言代法、违规决策,搞一言堂、当“一霸手”,导致明规矩名存实亡、潜规则大行其道;有的失职渎职、弃权不为,躺平得过且过,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更有甚者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权力是责任和义务的结合体。拥有多大的权力,就要负多大的责任。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铲除权力腐败的土壤,要在强化权力责任上下功夫。一方面,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必须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立场,把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权力的行为后果负责统一起来;另一方面,围绕权力的行使建立严格的越权渎职、滥用职权的责任追究和惩处制度,形成公正、透明、高效的执政用权体制,真正实现权力与责任统一。
处理好干净与干事的关系,始终做到心中有戒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初心、欲壑难填,痴迷于权力寻租,把权力看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媒介,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作为信仰,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作为信条。这种人当官就是为自己能升迁、出政绩,不惜劳民伤财,牺牲群众利益谋“私绩”;枉费心机,中饱私囊谋“私利”;贪图享乐,挥霍浪费谋“私欲”;得陇望蜀,既想当官还想发财。这种极端的利己主义,严重背离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其根源是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要时刻牢记自身肩负的是群众的信任与组织的重托,时刻保持健康的思想情操和崇高的精神境界,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增强自律意识,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常修为官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永葆公仆本色。
(作者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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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在实践中处理好党性与个性、显绩与潜绩、权力与责任、干净与干事若干关系,有助于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处理好党性与个性的关系,始终做到心中有党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讲党性并非否定个性,党员身份决定了其个性必须服从党性。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情况看,很多人都是行业领域的技术骨干和学者型、专家型人才。然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恃才傲物、行事张扬,热衷搞“自我设计”,醉心“标新立异”,给地方和部门发展带来灾难性后果和风险隐患。
加强党性修养是安身立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有坚强党性才有正确的政绩观。毛泽东同志曾说,党员有两种个性,即“创造性的个性”和“破坏性的个性”。讲党性不是不要讲个性,而是要在正确张扬个性的同时更好彰显党性。错位的政绩观,根子在于背离党性,沾染了私心杂念,让“破坏性的个性”占了上风。党性修养需要在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中检视、砥砺和提高,不断发挥“创造性的个性”,沉下心来抓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努力干出一番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实实在在的业绩。
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始终做到心中有民
“潜绩”和“显绩”是一对矛盾统一体,实际上反映的也是大我和小我、长远和眼前的关系。有的领导干部执政一方,为了引起上级的关注,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喜欢做显山露水、表面风光的事,对那些虽不轰轰烈烈、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杂事、繁事、难事却不感兴趣;有的领导干部热衷于打造“可视范围”内高大上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违背客观规律,脱离当地实际,搞破坏性开发、掠夺式经营,乱铺摊子,劳民伤财,使一代人的政绩成为几代人的包袱;有的领导干部热衷搞“自我设计”,醉心“晋升路线图”,一门心思想着如何能走得更快、升得更高,着重在“唱功”上做文章,而忽略“做功”,习惯于广播里有声、电视里有影、报纸上有文。这些都是错误政绩观的表现。
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以实际行动践行好为民造福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眼前利益、个人利益统一起来,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以对人民和历史负责的态度,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多做一些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事情。为官一任,如果能造福一方百姓、推动一方发展、守护一方平安,从政声誉如何百姓心中自然有杆秤。
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始终做到心中有责
有职就有权,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这是共产党人权力运行中的铁律。权力为责任所系,领导干部只有视权力为一种责任,才会珍惜、慎用权力,才能不误用、滥用权力。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情况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独断专行、擅权妄为,凌驾于组织之上,凡是其定的事都不容置喙,把民主集中制异化为“家长制”,把执政部门当作“自留地”,把职责范围视为“私家花园”,以言代法、违规决策,搞一言堂、当“一霸手”,导致明规矩名存实亡、潜规则大行其道;有的失职渎职、弃权不为,躺平得过且过,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更有甚者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权力是责任和义务的结合体。拥有多大的权力,就要负多大的责任。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铲除权力腐败的土壤,要在强化权力责任上下功夫。一方面,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必须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立场,把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权力的行为后果负责统一起来;另一方面,围绕权力的行使建立严格的越权渎职、滥用职权的责任追究和惩处制度,形成公正、透明、高效的执政用权体制,真正实现权力与责任统一。
处理好干净与干事的关系,始终做到心中有戒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初心、欲壑难填,痴迷于权力寻租,把权力看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媒介,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作为信仰,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作为信条。这种人当官就是为自己能升迁、出政绩,不惜劳民伤财,牺牲群众利益谋“私绩”;枉费心机,中饱私囊谋“私利”;贪图享乐,挥霍浪费谋“私欲”;得陇望蜀,既想当官还想发财。这种极端的利己主义,严重背离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其根源是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要时刻牢记自身肩负的是群众的信任与组织的重托,时刻保持健康的思想情操和崇高的精神境界,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增强自律意识,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常修为官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永葆公仆本色。
(作者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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