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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题制作

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 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更新时间:2018/9/3 7:55:33    来源:焦作日报
  根据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住房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要求,8月30日下午,市房产管理中心组织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主管部门、城区公租房建设单位及后期管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确保有效净化住房保障工作环境,维护保障对象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从8月中旬至11月底,我市房地产领域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其中包括黑恶案件办理大会战、舆论宣传大会战、黑恶线索摸排大会战、深挖“保护伞”大会战、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大会战“五大会战”。根据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和要求,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主管部门要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落实人员认真抓,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在开展深挖“保护伞”大会战中,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的要求,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在保障性住房小区或施工现场张贴公告、悬挂标语,向保障对象发放宣传单、发送短信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在住房保障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此外,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主管部门要按照深挖细查的要求,组织力量排查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为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为提供线索者保密;要认真甄别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的工作要求和程序,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文章编辑:杨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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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 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9/3 7:55:33    来源:焦作日报
  根据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住房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要求,8月30日下午,市房产管理中心组织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主管部门、城区公租房建设单位及后期管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确保有效净化住房保障工作环境,维护保障对象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从8月中旬至11月底,我市房地产领域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其中包括黑恶案件办理大会战、舆论宣传大会战、黑恶线索摸排大会战、深挖“保护伞”大会战、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大会战“五大会战”。根据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和要求,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主管部门要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落实人员认真抓,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在开展深挖“保护伞”大会战中,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的要求,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在保障性住房小区或施工现场张贴公告、悬挂标语,向保障对象发放宣传单、发送短信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在住房保障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此外,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主管部门要按照深挖细查的要求,组织力量排查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为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为提供线索者保密;要认真甄别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的工作要求和程序,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文章编辑:杨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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