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年刊印的《修武县志》“人物志”中设有专门的“列女传”,收录有326名“贞孝节烈”古代妇女,以明清为主,另有唐代孝妇一人。按照她们的事迹,分为三大类,即节烈、节孝和割股疗亲。
一、节烈。所谓节烈者,无不死难,她们或者自杀殉夫,或者惧辱殉节。
(一)自杀殉夫:明代薛王氏,武生薛复亨的妻子。薛因母病,祝以身代,母愈而薛病。临终之际,与薛王氏诀别,薛王氏说:“君为母死,我为君死。”薛死后,她就自缢在灵前。傅薛氏,秀才傅文凤的妻子。19岁那年将要成婚之际,文凤忽然病笃。薛家同傅家商量推迟婚期。傅薛氏闻之,对其父母说:“推迟婚期,薛郎的病就可以好了吗?”父母无法回答,只得说:“这个只有天知道了。”她又问:“那为何还要改动婚期?假如薛郎真的有个三长两短,我这未嫁已许之女却该置于何地呢?”父母哀其志,按期遣嫁。过门之后,她衣不解带地日夜侍奉丈夫,但十几天后薛复亨还是一命呜呼。当时,她就要殉夫而死,她的公婆说:“你的丈夫已经死了,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小叔子,我们两个老人该怎么办啊?”于是她暂且收起死念,专心侍老抚幼,5年后,小叔子也娶妻成家,她自叹说:“我没有什么可以牵挂了。”绝食8日而死。当时的朝中名臣孙勷曾为其作传。
(二)惧辱殉节:明末杜郭氏,19岁那年,李自成军队进入修武,她恐为所污,投窑而死。当时的解元王玉铉曾为之赋诗。清代杨菊姐,家境贫寒,18岁那年随母捡拾别人地中遗下的谷穗。时近中午,其母让她回家做饭,有秦姓无赖尾随至家,对其欲行不轨,杨大呼,幸有邻居在家,救其得免,其竟羞愤难当,自缢而死。
二、节孝。所谓节孝者,全部为青年即开始守寡,奉养公婆,抚育幼孤,直至老死,足不出户,心如死灰,守寡数十年,有的家庭甚至婆、媳、孙媳三代共同守寡。这些节孝妇女,大都十几二十来岁就死了丈夫,她们在开始守寡之前,为了表达自己矢志守节的决心,很多人不惜割耳毁容。
明代苏李氏,北宋名臣苏立后裔苏海之妻。苏海早卒,遗孤苏昆、苏仑。苏昆娶妻张氏,生子苏秉彝;苏仑娶妻李氏,无子。不久,苏氏兄弟相继病死。苏秉彝娶妻李氏,留有一子,亡故。三代四氏抚嗣苦节,当政者称其为“一门四节”,予以旌表。清代路邱氏,年二十八而夫亡,她毁容誓守,艰苦备尝。其父不忍女儿如此受苦,特地购置新宅送给她,她说:“我现在住的,是我丈夫病死的地方,我怎么忍心弃他而去呢?”又在丈夫的坟墓之侧搭建草庵,让儿子在这里读书,说:“这样我的儿子就可以有感而发奋读书了。”王沈氏,生而颖慧,自幼熟读《列女传》及《女箴》等书。年二十一夫亡,投缳自缢,幸而被救及时,苏醒后对婆婆说:“我死得其所,老人家为何要救我?”婆婆哭着说:“难道你就不念及我们孤苦无依的两位老人吗?”自此誓守养亲,20多年足不出户。及公婆相继亡故,下葬的头天晚上,王沈氏无疾而终。此前,王沈氏在为公婆备办丧具的同时,也为自己准备了一副棺柩。她死后,亲人为她下葬时,启开她早就备好的棺木,发现里面有一套洁白的衣裳,原来她是要以此告诉世人她的清白自守。清代丁李氏,年二十五夫死。因家中极贫穷,三个孩子也都年幼,她就给人当佣工以养活年老的婆婆。孩子们饥不得食,她就把他们卖掉。后来婆婆得了瘫疾,不能自理,她也无法出外工作,就背着婆婆乞讨。一年冬天大雪,丁李氏讨不到食物,就把自己的头发剪掉,向富家换米。富家怜其不幸,与米却发。苦节51年而卒。
三、割股疗亲。所谓割股疗亲,就是在父母、公婆、丈夫身患重病之时,根据当时的人肉可治百病的偏方,将自己身上的肉活生生地割下来,煨成人肉汤后让病人吃下去。
清代吴李氏,公公病重,她先是在神前祷告愿以身自代,继而割股为羹,公公吃下后果然痊愈。乡邻们欲以鸣官旌表,吴李氏说:“我这样做不是为了沽名。”吴家也尽力劝止。清代马刘氏,婆婆患病,医治无效,马刘氏夜中焚香祝天后,割股治汤。当夜,她的婆婆梦见有人给她喂食,未入口即香气远闻。天明,儿媳捧汤以进,婆婆闻了闻说:“这就是我在梦中闻到的那个味儿呀!”进食后不久,病就好了。
这些贞孝节烈的故事,不乏有爱情的忠贞,和对公婆的至孝,但更多的是封建礼教对古代妇女的残害。尤其 是统治者对守寡与烈女的大力褒扬,表面上是她们无上的荣光,实质上是惩戒不贞和改嫁者的“罪恶”。据古书记载:“孀妇愿嫁与守者,具牒受判。庭立二木,一木书羞,愿嫁者跪之;一木书节,愿守者跪之。”再嫁的寡妇,不能出正门,轿不能进宅,到达夫家之前,只能光足蒙头,后面还有一群孩子一边投掷石块一边哄笑。守节与不贞之间巨大的荣辱反差,在历代妇女的心理上形成强烈的冲击和震撼,同时也在无形中塑造了她们的价值取向、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和灵魂情感,将自己变成没有人生乐趣、人身自由的奴隶与奴才。
□ 王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