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县区 直播 网视 网谈 理论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热点专题 房产 娱乐 体育 健康
 焦作日报 新媒体矩阵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订报服务 焦作市网络辟谣平台 
 网上投稿 焦作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中心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闻中心首页

生态环境部发布新规管控废电器回收处理污染
更新时间:2026/2/28 12:59:19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高敬)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27—2026),计划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这是记者27日从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制造国和消费国,随着产品更新迭代加速,废电器的产生量持续增长、种类不断增加。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持续引导废电器进入正规渠道进行拆解和回收利用。以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四机一脑”)为例,十多年来,各地累计规范处理了超10亿台(套)“四机一脑”,对约2200万吨拆解产物进行了再生利用和规范处置。

  据介绍,这次发布的技术规范是对2010年规范的修订。技术规范扩充了废电器类别,比如将近些年使用较多的政务自助机、零售自助结算机、智能无人飞行器、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车载设备等新型废电器纳入管控范围。

  同时,技术规范细化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明确不同类别废电器及其拆解产物的贮存、防护等要求;完善拆解过程污染控制要求,针对不同类别废电器明确差异化拆解技术要求,强化有害物质逸散防控;强化拆解产物管理,按拆解产物类别针对性提出利用处置污染控制要求。

  裴晓菲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指导地方和企业执行好最新要求,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不断规范全流程环境管理。同时,继续将非法拆解处置行为纳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露天堆放、违规拆解等违法行为。

新闻编辑:杨铭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没有了
  •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生态环境部发布新规管控废电器回收处理污染
    2026/2/28 12:59:19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高敬)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27—2026),计划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这是记者27日从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制造国和消费国,随着产品更新迭代加速,废电器的产生量持续增长、种类不断增加。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持续引导废电器进入正规渠道进行拆解和回收利用。以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四机一脑”)为例,十多年来,各地累计规范处理了超10亿台(套)“四机一脑”,对约2200万吨拆解产物进行了再生利用和规范处置。

      据介绍,这次发布的技术规范是对2010年规范的修订。技术规范扩充了废电器类别,比如将近些年使用较多的政务自助机、零售自助结算机、智能无人飞行器、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车载设备等新型废电器纳入管控范围。

      同时,技术规范细化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明确不同类别废电器及其拆解产物的贮存、防护等要求;完善拆解过程污染控制要求,针对不同类别废电器明确差异化拆解技术要求,强化有害物质逸散防控;强化拆解产物管理,按拆解产物类别针对性提出利用处置污染控制要求。

      裴晓菲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指导地方和企业执行好最新要求,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不断规范全流程环境管理。同时,继续将非法拆解处置行为纳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露天堆放、违规拆解等违法行为。

    新闻编辑:杨铭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