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整治违规提取行为 筑牢资金安全防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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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遏制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乱象,严厉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切实守护住房公积金民生专项资金安全,全力保障全市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精准核查、从严处置一起个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典型案件,对违规当事人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以刚性监管筑牢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防线。
5月2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缴存职工李某的租房提取业务申请时,严格落实资料审核核验制度,在常态化审查过程中,敏锐发现其提交的婚姻登记相关信息存在异常疑点。为从源头防范住房公积金提取风险,严把业务审核准入关口,工作人员立即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开展跨渠道、跨数据信息交叉核验工作。经权威信息比对核实,李某早已于2023年完成合法婚姻登记,与业务申报信息严重不符。
工作人员随即对该职工历史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开展回溯核查,深挖违规线索。经查,2024年1月,李某明知自身婚姻状况不符合单身租房提取条件,刻意隐瞒已婚真实事实,以单身身份提交虚假婚姻状况声明,违规申办租房提取业务,成功骗取住房公积金资金24000元。该行为属于典型的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严重违反国家及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扰乱了住房公积金正常使用管理秩序。
案件核查属实、证据固定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启动违规提取专项核查处置程序,全面梳理、固定涉案全部证据材料。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开展严肃的批评教育工作,面对面详细解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条宣讲公积金缴存、使用规范及失信惩戒相关政策条款,清晰告知其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性、危害性以及后续将面临的各项惩戒后果,让当事人深刻认清自身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的政策宣讲和思想劝导,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违规操作的严重错误,深刻知晓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对个人信用、后续住房公积金使用造成的负面影响,主动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整改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于6月3日将违规提取的24000元住房公积金资金全额退还,彻底纠正自身违规行为。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以及《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李某隐瞒信息、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已构成个人较重失信行为。结合案件事实及整改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作出正式失信惩戒处理:将本次失信行为录入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同步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用档案,失信记录留存期限为3年;在失信记录存续期间,将当事人列为住房公积金业务重点监督核查对象,同时取消其3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资格及全部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包含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等相关业务权限。
此次典型案件的从严查处,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治住房公积金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的有力举措。该中心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大数据信息交叉核验力度,细化违规线索排查核查流程,常态化推进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重打击虚假申报、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伪造申报材料等各类公积金违规违法操作。
与此同时,该中心还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常态化、全覆盖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普法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普及住房公积金合规使用知识,引导全市广大缴存职工树立依法依规、诚信用款的责任意识,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常态化监管、法治化惩戒、常态化宣传,全方位守护住房公积金民生资金安全,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的民生保障作用。
(记者杜笠)
总值班:程红利 |
统 筹:曾琳琳 |
责 编:刘 佳 |
审 核:谢 丹 |
编 辑:刘 佳 |
校 对:胡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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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遏制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乱象,严厉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切实守护住房公积金民生专项资金安全,全力保障全市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精准核查、从严处置一起个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典型案件,对违规当事人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以刚性监管筑牢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防线。
5月2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缴存职工李某的租房提取业务申请时,严格落实资料审核核验制度,在常态化审查过程中,敏锐发现其提交的婚姻登记相关信息存在异常疑点。为从源头防范住房公积金提取风险,严把业务审核准入关口,工作人员立即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开展跨渠道、跨数据信息交叉核验工作。经权威信息比对核实,李某早已于2023年完成合法婚姻登记,与业务申报信息严重不符。
工作人员随即对该职工历史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开展回溯核查,深挖违规线索。经查,2024年1月,李某明知自身婚姻状况不符合单身租房提取条件,刻意隐瞒已婚真实事实,以单身身份提交虚假婚姻状况声明,违规申办租房提取业务,成功骗取住房公积金资金24000元。该行为属于典型的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严重违反国家及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扰乱了住房公积金正常使用管理秩序。
案件核查属实、证据固定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启动违规提取专项核查处置程序,全面梳理、固定涉案全部证据材料。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开展严肃的批评教育工作,面对面详细解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条宣讲公积金缴存、使用规范及失信惩戒相关政策条款,清晰告知其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性、危害性以及后续将面临的各项惩戒后果,让当事人深刻认清自身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的政策宣讲和思想劝导,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违规操作的严重错误,深刻知晓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对个人信用、后续住房公积金使用造成的负面影响,主动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整改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于6月3日将违规提取的24000元住房公积金资金全额退还,彻底纠正自身违规行为。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以及《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李某隐瞒信息、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已构成个人较重失信行为。结合案件事实及整改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作出正式失信惩戒处理:将本次失信行为录入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同步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用档案,失信记录留存期限为3年;在失信记录存续期间,将当事人列为住房公积金业务重点监督核查对象,同时取消其3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资格及全部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包含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等相关业务权限。
此次典型案件的从严查处,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治住房公积金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的有力举措。该中心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大数据信息交叉核验力度,细化违规线索排查核查流程,常态化推进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重打击虚假申报、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伪造申报材料等各类公积金违规违法操作。
与此同时,该中心还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常态化、全覆盖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普法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普及住房公积金合规使用知识,引导全市广大缴存职工树立依法依规、诚信用款的责任意识,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常态化监管、法治化惩戒、常态化宣传,全方位守护住房公积金民生资金安全,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的民生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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