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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相关岗位从业年龄上限,由“不超过60周岁”统一延长至“不超过63周岁”,同步调整从业资格证注销条件。
据介绍,交通运输部修订《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等岗位从业年龄上限由60周岁放宽至63周岁,同步调整从业资格证注销条件。我省同步启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调整工作,释放中高龄劳动者就业活力,优化道路运输行业人力资源配置。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适度延长从业年龄上限,有助于缓解行业用工压力,同时也体现了对从业者就业权益的尊重和保障。记者了解到,此次年龄调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修订同步推进的重要举措,核心调整对象为2026年3月20日起,年龄已超过60周岁但尚未满63周岁的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为确保政策直达快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已组织技术力量,集中恢复因年龄超60周岁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数据,所有符合条件的证件有效期将统一延长至63周岁,实现“旧证激活,有效期顺延”的无缝衔接。
本次政策实施最大的亮点是“全程免跑,自动办理”,最大限度为从业者减负。凡是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无须本人申请、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无须跑腿窗口,相关从业资格证件数据将由运政系统统一恢复并自动生成电子证照,从业人员可通过交通运输部门户网站和“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随时查询、下载自己的电子证照,实现“零跑腿,少折腾”。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超龄被注销资格的人员都能自动恢复,有三类人员不纳入此次恢复范围:一是机动车驾驶证失效的;二是驾驶证准驾车型已不符合从业条件的;三是近3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此举既保障了政策的普惠性,也坚守了道路运输安全底线。
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是否适用该新规,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分为经营性客运驾驶员、经营性货运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三类,其中出租汽车驾驶员(含巡游车和网约车)与经营性客运驾驶员分属不同类别,因此本次调整范围不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
(记者朱颖江)
总值班:刘震宇 |
统 筹:曾琳琳 |
责 编:刘 佳 |
审 核:李 琳 |
编 辑:刘 佳 |
校 对:李红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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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相关岗位从业年龄上限,由“不超过60周岁”统一延长至“不超过63周岁”,同步调整从业资格证注销条件。
据介绍,交通运输部修订《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等岗位从业年龄上限由60周岁放宽至63周岁,同步调整从业资格证注销条件。我省同步启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调整工作,释放中高龄劳动者就业活力,优化道路运输行业人力资源配置。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适度延长从业年龄上限,有助于缓解行业用工压力,同时也体现了对从业者就业权益的尊重和保障。记者了解到,此次年龄调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修订同步推进的重要举措,核心调整对象为2026年3月20日起,年龄已超过60周岁但尚未满63周岁的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为确保政策直达快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已组织技术力量,集中恢复因年龄超60周岁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数据,所有符合条件的证件有效期将统一延长至63周岁,实现“旧证激活,有效期顺延”的无缝衔接。
本次政策实施最大的亮点是“全程免跑,自动办理”,最大限度为从业者减负。凡是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无须本人申请、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无须跑腿窗口,相关从业资格证件数据将由运政系统统一恢复并自动生成电子证照,从业人员可通过交通运输部门户网站和“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随时查询、下载自己的电子证照,实现“零跑腿,少折腾”。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超龄被注销资格的人员都能自动恢复,有三类人员不纳入此次恢复范围:一是机动车驾驶证失效的;二是驾驶证准驾车型已不符合从业条件的;三是近3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此举既保障了政策的普惠性,也坚守了道路运输安全底线。
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是否适用该新规,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分为经营性客运驾驶员、经营性货运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三类,其中出租汽车驾驶员(含巡游车和网约车)与经营性客运驾驶员分属不同类别,因此本次调整范围不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
(记者朱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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