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县区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热点专题 房产 娱乐 体育 健康
 焦作日报 新媒体矩阵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订报服务 焦作市网络辟谣平台 
 网上投稿 焦作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专题新闻列表 > 身边的榜样 > 典型人物 > 正文

专题新闻列表

尚建军:交通执法战线的“排头兵”
更新时间:2023-9-19 15:57:16    来源:焦作日报

  人物名片

  尚建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大队长。从事交通执法工作多年,他踏实敬业、奉献担当,当好队伍“排头兵”,多次荣获河南省、焦作市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焦作市交通运输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尚建军(右)给队员安排工作。杜挺勇 摄

奋斗故事

  9月14日傍晚,我市某水泥企业销售部内,尚建军和同事正详细检查车辆出厂记录。

  把好交通运输安全关,尚建军从来没有一丝马虎。

  “加强监管,细化服务,是切实为企业保驾护航。如果有超载车辆,一旦出现事故,作为货运源头企业也要承担责任,有时不单是经济损失,甚至会影响经营……”尚建军说。

  检查没有发现问题,但细心的尚建军还是再三叮嘱:“咱们每天运输产品的车辆这么多,一定要核查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控制好车辆装载标准,坚决不能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出厂……”

  面对尚建军,该企业负责人连连赞叹:“尚队长和队员们不单为安全运输护航,多年来还在其他方面全力帮忙解难题,是真心为企业好。”

  离开这家企业,还要开展其他检查,尚建军总是忙忙碌碌。

  “我们工作任务较多,超限、超载车辆的源头和路面管理,非法占用公路、设置标识标牌等查处,网约车、班线客车、旅游包车等车辆的监管……”尚建军说,交通执法一线责任大、压力大。

  面对责任和压力,尚建军知道唯有多一分付出、多一分认真,才能干好工作。

  开展工作,尚建军有自己的理念。他认为,执法者就是服务者,在办案和执法时要做到刚性制度制约和柔性执法化解有机统一,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不能单纯地运用法律法规去处罚,而是找准为企业服务的切入点,寓执法于服务之中。

  辖区水泥、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企业较多,曾经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频发,不但严重损害公路,而且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为从源头加强监管,尚建军带领队员一次次深入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行政指导,宣传法规政策。

  从磅房工作人员开始,到企业各级领导,尚建军用案例说法,耐心讲规定、讲政策。一开始有人不理解,甚至不配合,但他总能沉下心,坚持督促企业履行源头治超主体责任。他的付出,企业人员看在眼里、感动在心,并从一开始的不清楚、不支持,到真正去理解、执行,把安全运输作为企业发展的“必选项”。

  当然,尚建军也有雷厉风行的一面。

  对一些存在侥幸心理,依然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尚建军和队员坚决打击。他们通过日常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惩,起到了震慑作用。

  “尚建军对执法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尚队长作风踏实,遇到急难险重任务绝对带头上。”如今在队里,提起尚建军,队员们都能讲起令人敬佩的一幕幕。对于荣誉和称赞,尚建军看得很淡,他最关心的永远是当下的工作。

  未来展望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几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下一步,我还要埋头苦干,发扬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走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安全。”尚建军说。

(记者 杜挺勇)

文章编辑:李润生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焦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焦作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焦作日报社和焦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焦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焦作网所刊登的所有内容,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焦作网"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焦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版权归属原作者或所属媒体所有,转载请不要修改任何文字图片链接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了您的文章或资料,损害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站,我们会即时处理或删除。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