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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闻专题频道

“真金白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10月31日前,我市各县(市、区)或单位可申报省级示范县和省市级示范园区、示范项目、优秀项目
更新时间:2021-10-19 8:36:40    来源:焦作日报

  政府拿出“真金白银”,全力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强化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作用,今年,河南省、焦作市将分别评审认定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市级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

  据悉,认定为省级示范县,省财政奖补200万元;认定为省级示范园区,省财政奖励50万元,认定为市级示范园区,市财政奖励10万元;认定为省级示范项目,省财政奖补2万元至15万元,认定为市级示范项目,市财政奖补1万元至10万元,以此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10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和单位可向各县(市、区)人社局申报。

  申报条件是啥?省级示范县和省、市级示范园区、示范项目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分别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据了解,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是指通过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建立创业保障体系等措施,在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县(市、区);示范园区是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能够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服务,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各类特色专业乡镇、专业村(组)、专业园区;为了给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示范、树立标杆,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旅游类项目可申报省级、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通过创建评审认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

  记者了解到,申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要着重突出助力乡村振兴主题:项目为解决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作出突出贡献;项目对脱贫家庭增收有较强的拉动作用,省级优秀项目要求带动增收的脱贫户数在5户以上,市级优秀项目要求带动增收的脱贫户数在3户以上,增收效果明显。省级项目要求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人以上,其中脱贫人口占20%以上;市级项目要求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人以上,其中脱贫人口占20%以上。

  “在2021年度河南省‘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可以申报省级示范园区、示范项目或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我市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或单位可向各县(市、区)人社局进行申报。

  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和省、市级示范园区、示范项目、优秀项目的评审认定坚持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省级(市级)认定、公开透明的原则。记者了解到,省、市每年要认定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和省、市级示范园区、示范项目、优秀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示范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记者杜玲)

文章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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