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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出炉
●按照房源的1.5倍确定入围名单 ●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将保留住房保障资格,可参加明年选房
更新时间:2017-11-16 8:30:56    来源:焦作日报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焦作市市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将于11月29日开始。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今年达到入住条件、可供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较往年有所减少,市房产管理中心采取现房和期房预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到670套房源进行分配,并且按照房源的1.5倍确定入围分房名单。据悉,明年下半年,按照期房预分配筹集房源的方式,还将有一批房子可以进行分配。届时,今年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和未选到公共租赁住房(含放弃)的入围家庭保留住房保障资格,可以参加明年组织的摇号选房。

       今年,我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自愿租赁、随机摇号、自主选择的程序,优先照顾特殊困难保障家庭,实行项目预分配。

       记者了解到,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取得焦作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资格,经个人申请,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确定的保障对象。二是取得焦作市市区住房困难家庭(含新就业、外来务工和农村进城打工人员)保障资格,经个人申请,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确定的保障对象。

       据悉,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优先保障家庭成员中有属于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归国华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下肢一、二、三级严重残疾人员,重大疾病人员,70周岁以上老人等情况之一的家庭,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

       目前,我市市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家庭对象名单已在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www.jzfdc.gov.cn)公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的名单已在本报11月13日7版公示,市民可通过网站或报纸进行查询。

       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规则和操作流程是什么?据市房产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采取按摇号顺序自主选房的方式进行,房源不分辖区,分配对象可自主选房。首先,按照房源的1.5倍确定入围分房名单。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推选两名代表现场分两轮进行电脑摇号,第一轮摇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顺序号,第二轮摇出一般家庭顺序号,按顺序确定入围分房名单。

       然后是选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特殊困难保障家庭、一般家庭两批进行,由电脑分别摇出选房顺序号,保障家庭按照顺序各自选出自己的住房。此外,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住房。享受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再享受租赁补贴。入围分房家庭必须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等资料,按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选房,无故不参加选房的视为弃权。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提前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一同到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书面授权书。

       选过房后,市房产管理中心向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发放“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须在“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与市房产管理中心委托的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告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15日内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放弃所选房屋的,两年内不可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如果本次现场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市将在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开。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愿意租赁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认租并签订租赁合同。

(记者 杜玲 通讯员 王海鹰)

文章编辑:殷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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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出炉
●按照房源的1.5倍确定入围名单 ●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将保留住房保障资格,可参加明年选房
2017-11-16 8:30:56    来源:焦作日报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焦作市市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将于11月29日开始。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今年达到入住条件、可供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较往年有所减少,市房产管理中心采取现房和期房预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到670套房源进行分配,并且按照房源的1.5倍确定入围分房名单。据悉,明年下半年,按照期房预分配筹集房源的方式,还将有一批房子可以进行分配。届时,今年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和未选到公共租赁住房(含放弃)的入围家庭保留住房保障资格,可以参加明年组织的摇号选房。

       今年,我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自愿租赁、随机摇号、自主选择的程序,优先照顾特殊困难保障家庭,实行项目预分配。

       记者了解到,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取得焦作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资格,经个人申请,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确定的保障对象。二是取得焦作市市区住房困难家庭(含新就业、外来务工和农村进城打工人员)保障资格,经个人申请,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确定的保障对象。

       据悉,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优先保障家庭成员中有属于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归国华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下肢一、二、三级严重残疾人员,重大疾病人员,70周岁以上老人等情况之一的家庭,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

       目前,我市市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家庭对象名单已在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www.jzfdc.gov.cn)公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的名单已在本报11月13日7版公示,市民可通过网站或报纸进行查询。

       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规则和操作流程是什么?据市房产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采取按摇号顺序自主选房的方式进行,房源不分辖区,分配对象可自主选房。首先,按照房源的1.5倍确定入围分房名单。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推选两名代表现场分两轮进行电脑摇号,第一轮摇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顺序号,第二轮摇出一般家庭顺序号,按顺序确定入围分房名单。

       然后是选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特殊困难保障家庭、一般家庭两批进行,由电脑分别摇出选房顺序号,保障家庭按照顺序各自选出自己的住房。此外,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住房。享受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再享受租赁补贴。入围分房家庭必须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等资料,按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选房,无故不参加选房的视为弃权。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提前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一同到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书面授权书。

       选过房后,市房产管理中心向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发放“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须在“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与市房产管理中心委托的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告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15日内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放弃所选房屋的,两年内不可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如果本次现场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市将在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开。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愿意租赁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认租并签订租赁合同。

(记者 杜玲 通讯员 王海鹰)

文章编辑:殷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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