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户居民将使用清洁的气或电替代燃煤 ●1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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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减少燃煤污染,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本月起,我市各县市区对确定的“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区域,加快完善和改造供电设施及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户用散煤“电代煤”“气代煤”工作。
根据工作方案,为推进“气代煤”工作,在管道天然气覆盖不到的城市建成区,要加快城市天然气管道延伸建设,积极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在集中供热覆盖不到但管道天然气覆盖到的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等居民住宅区,推广使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区域性燃气锅炉等多种天然气利用方式。加大天然气替代散煤力度,取代散煤炊事、取暖,提高居民气化水平。
为推进“电代煤”工作, 在热力(燃气)管网未覆盖的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或生态要求较高区域的居民住宅,要加快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广电采暖技术。在燃气管网未通达地区推广采用电炊具及电采暖设备替代散烧用煤(柴)。
5月底前,各县市区对确定的“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区域,要完成电、气设施齐备的所有应改户数的改造;6月底前,完成改造区域的电力配套设施完善工作;7月底前,完成改造区域的供气配套设施完善工作;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的改造任务。同时,在商业和公共领域积极推广热泵采暖。10月底前,对辖区已完成的“电代煤”“气代煤”改造户数进行再核查,确保全面完成辖区各项改造任务。
据悉,10月底前,市、县两级建成区范围内,严禁新建燃煤锅炉,严禁燃煤散烧。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应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完成省下达我市“电代煤”“气代煤”改造民生工程6万户任务;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100万平方米以上;1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记者 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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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减少燃煤污染,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本月起,我市各县市区对确定的“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区域,加快完善和改造供电设施及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户用散煤“电代煤”“气代煤”工作。
根据工作方案,为推进“气代煤”工作,在管道天然气覆盖不到的城市建成区,要加快城市天然气管道延伸建设,积极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在集中供热覆盖不到但管道天然气覆盖到的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等居民住宅区,推广使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区域性燃气锅炉等多种天然气利用方式。加大天然气替代散煤力度,取代散煤炊事、取暖,提高居民气化水平。
为推进“电代煤”工作, 在热力(燃气)管网未覆盖的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或生态要求较高区域的居民住宅,要加快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广电采暖技术。在燃气管网未通达地区推广采用电炊具及电采暖设备替代散烧用煤(柴)。
5月底前,各县市区对确定的“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区域,要完成电、气设施齐备的所有应改户数的改造;6月底前,完成改造区域的电力配套设施完善工作;7月底前,完成改造区域的供气配套设施完善工作;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的改造任务。同时,在商业和公共领域积极推广热泵采暖。10月底前,对辖区已完成的“电代煤”“气代煤”改造户数进行再核查,确保全面完成辖区各项改造任务。
据悉,10月底前,市、县两级建成区范围内,严禁新建燃煤锅炉,严禁燃煤散烧。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应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完成省下达我市“电代煤”“气代煤”改造民生工程6万户任务;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100万平方米以上;1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记者 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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