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推荐 > 头条 > 正文

新闻推荐

早餐摊点将实行室外限时经营
重要公共场所及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周边禁设
更新时间:2016-5-17 8:39:05    来源:焦作晚报
    早餐摊点经营秩序的好坏,不仅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也与市民的食品安全息息相关。近日,记者从市城管部门获悉,市城管委经过大量调查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焦作市城区早餐摊点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指出,早餐摊点将实行室外限时经营,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和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及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周边,禁止设置早餐摊点。
    流动早餐摊点
    将统一规划管理
    用个三轮车拉着锅碗瓢盆,在路口停下来就开卖,这是许多街边摊点给大家的印象,而今后这些餐饮摊点都将规范起来。
    按照规定要求,流动早餐经营摊点设置将遵循疏导结合、方便市民、合理布局、控制总量、逐步取缔的原则,统一规划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管理标准。
    规定要求,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和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及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周边禁止设置早餐摊点。鼓励流动早餐经营者进入店铺、集贸市场等固定场所经营;依托门店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从事早餐经营的摊主,应当到辖区城管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并在划定的经营区域内限时经营。
    规定指出,流动早餐摊点经营场所的设置应选择在较宽敞、平坦、便于维持秩序和清理卫生的场地,同时要避开主干道和道路十字口;不妨碍道路交通、行人及消防安全;不影响城市容貌和道路景观;不影响园林绿地和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早餐摊点
    将实行室外限时经营
    根据规定要求,城区早餐摊点管理将实行室外限时经营,日常经营停止时间为每日8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为9时。
    早餐摊点在经营期间,要做好场地卫生保洁工作,配备专用的垃圾容器,定时保洁,做到地面无塑料袋、无纸屑、无油渍、无污水。
    依托门店的早餐经营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前,把经营所用的桌椅板凳、炊具、容器等搬入屋内,把门前路面卫生打扫干净,不得遗留垃圾;流动早餐经营者必须做到准时撤摊,撤摊后不得将经营早餐的车辆等设施随意摆放在经营点附近,并确保场地干净、整洁、无垃圾存留。(记者韦冰)
文章编辑:wxj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早餐摊点将实行室外限时经营
重要公共场所及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周边禁设
2016-5-17 8:39:05    来源:焦作晚报
    早餐摊点经营秩序的好坏,不仅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也与市民的食品安全息息相关。近日,记者从市城管部门获悉,市城管委经过大量调查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焦作市城区早餐摊点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指出,早餐摊点将实行室外限时经营,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和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及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周边,禁止设置早餐摊点。
    流动早餐摊点
    将统一规划管理
    用个三轮车拉着锅碗瓢盆,在路口停下来就开卖,这是许多街边摊点给大家的印象,而今后这些餐饮摊点都将规范起来。
    按照规定要求,流动早餐经营摊点设置将遵循疏导结合、方便市民、合理布局、控制总量、逐步取缔的原则,统一规划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管理标准。
    规定要求,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和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及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周边禁止设置早餐摊点。鼓励流动早餐经营者进入店铺、集贸市场等固定场所经营;依托门店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从事早餐经营的摊主,应当到辖区城管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并在划定的经营区域内限时经营。
    规定指出,流动早餐摊点经营场所的设置应选择在较宽敞、平坦、便于维持秩序和清理卫生的场地,同时要避开主干道和道路十字口;不妨碍道路交通、行人及消防安全;不影响城市容貌和道路景观;不影响园林绿地和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早餐摊点
    将实行室外限时经营
    根据规定要求,城区早餐摊点管理将实行室外限时经营,日常经营停止时间为每日8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为9时。
    早餐摊点在经营期间,要做好场地卫生保洁工作,配备专用的垃圾容器,定时保洁,做到地面无塑料袋、无纸屑、无油渍、无污水。
    依托门店的早餐经营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前,把经营所用的桌椅板凳、炊具、容器等搬入屋内,把门前路面卫生打扫干净,不得遗留垃圾;流动早餐经营者必须做到准时撤摊,撤摊后不得将经营早餐的车辆等设施随意摆放在经营点附近,并确保场地干净、整洁、无垃圾存留。(记者韦冰)

文章编辑:wxj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