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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热部门工作人员正在集中供热换热站内吊装热交换设备。记者 梁智玲 摄 |
加快老城区供热发展,确保老城区居民用暖,是市政府高度关注的一项重点民生工作。今冬,老城区原来由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分公司供热的用户将全部由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接管。居民用热会不会受影响?集中供热开始日期临近,本报记者就市民关注问题进行了采访,全面为您解答老城区用户入网、缴费等问题。
热源替换
78座换热站改造已完成80%
昨日上午,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焦煤公司集中供热换热站内,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改造后的换热站进行调试。“原来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分公司供应的是过热蒸汽,现在要全部改造成热水供应系统。”一名工作人员说。
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分公司用户今冬的集中供热,全部由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接管。9月初,我市启动昊华宇航供热区热源更换改造工程。该工程东起解放东路中州铝厂焦东生活区,西至新华街,南起建设路,北至北环路。总改造面积15平方公里,区域内共需敷设主管网37.5公里,改造热交换站95座。改造工程涉及老城区十几条交通干道,100多家单位、居民小区、学校、医院须参与改造。改造后,区域内热交换站将合并为78座。
目前,这项直接关系到老城区居民用暖的工程进展如何?“我市按照节能、高效的改造原则,将95座换热站最终合并为78座。目前完成改造的有40多座,其他的正在进行中,换热站改造总体工程量已完成80%,预计11月5日前全面完成改造工作。”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负责人说。
新用户入网
执行优惠价85元/平方米
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开通的“温暖热线”3909990反映,他居住在解放路红星花园小区,今年国庆节假期,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小区宣传既有建筑(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旧房子)用户入网集中供热的相关政策,小区不少居民都有用暖的想法。“我对收费政策不太明白,希望能有详细解释。”他说。
记者从供热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对老城区既有建筑有配套费、一次管网建设、换热站建设等项目实行优惠包干价。即在95元/平方米的基础上,对老城区既有建筑新入网用户实行85元/平方米的优惠价格,优惠期截止到2016年3月15日。
收取的85元/平方米费用都包括啥?据悉,我市目前执行的居民供热配套费收费标准调整为39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是49元/平方米),这部分费用为集中供热主管网建设费用,建筑红线内的各类配套管网建设由项目单位承担。
根据焦作市《加强城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新建(或既有)庭院管网供热设施建设费用由用热单位(建设开发公司、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承担。因此,老城区的既有建筑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收取的集中供热建设费,经核算后的收费标准是85元/平方米。其中每平方米的费用中包含39元的配套费,用于主管网的建设;46元的红线内配套设施建设费,用于换热站的土建和设备安装费、庭院管网建设费以及换热站至建筑红线外1.5米的连接管网建设费。
供热收费
居民可与换热站管理单位结合
老城区居民高先生拨打本报“温暖热线”3909990咨询,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接管老城区供热后,居民用暖收费标准是什么?“老城区居民能不能像新城区居民一样,采用分户计量的方式用暖?”他问。
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分户计量是建立在节能建筑基础上的,我市老城区大部分既有建筑都不是节能建筑,因此不能实行分户计量。但是,老城区新入网的新建节能建筑用户可实施分户计量。
据悉,我市目前实行的集中供热按面积计费的收费标准为0.175元/平方米·天。为了错开缴费高峰期,按照面积收费的用户在9月15日之前缴费的,可按建筑面积的80%缴费;9月16日~10月31日缴费的,可按照建筑面积的85%缴费;11月1日以后缴费的,统一按照建筑面积的90%收费。因此,采暖费的具体计算方式为:用户采暖费=建筑面积×0.175元/平方米·天×121(4个月)/122(闰年)×优惠比例(9月15日之前为80%,9月16日~10月31日为85%,11月1日以后为90%)。
该负责人介绍,今冬是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接管老城区用户的第一年,按照首先保供热的原则,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今年暂不直接对用户收费,用户仍延续以往的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数目可与换热站管理单位结合。记者 梁智玲 见习记者 刘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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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面积计费改热表计费
为啥要收50元钱
“去年我家的用暖是按面积收费的,今年想装上热表计费,提出申请后,供热单位要收50元钱,我觉得不合理。”昨日,市民姚先生拨打本报“温暖热线”3909990反映。
姚先生居住在人民路某小区,两年前,根据家里的实际情况,将热表计费用暖改为按面积计费用暖。今冬,他想重新使用热表计费用暖,向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说需缴纳50元钱才能上门提供装表服务。“前两年改成按面积收费没有缴费,现在改回去为啥要缴费?”他说。
昨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人员给出这样的答复:按面积计费用暖改为按热表计量用暖时,涉及装热表的问题,而装热表会产生相应的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因此要收取50元的费用。 (记者梁智玲 见习记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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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热部门工作人员正在集中供热换热站内吊装热交换设备。记者 梁智玲 摄 |
加快老城区供热发展,确保老城区居民用暖,是市政府高度关注的一项重点民生工作。今冬,老城区原来由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分公司供热的用户将全部由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接管。居民用热会不会受影响?集中供热开始日期临近,本报记者就市民关注问题进行了采访,全面为您解答老城区用户入网、缴费等问题。
热源替换
78座换热站改造已完成80%
昨日上午,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焦煤公司集中供热换热站内,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改造后的换热站进行调试。“原来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分公司供应的是过热蒸汽,现在要全部改造成热水供应系统。”一名工作人员说。
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分公司用户今冬的集中供热,全部由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接管。9月初,我市启动昊华宇航供热区热源更换改造工程。该工程东起解放东路中州铝厂焦东生活区,西至新华街,南起建设路,北至北环路。总改造面积15平方公里,区域内共需敷设主管网37.5公里,改造热交换站95座。改造工程涉及老城区十几条交通干道,100多家单位、居民小区、学校、医院须参与改造。改造后,区域内热交换站将合并为78座。
目前,这项直接关系到老城区居民用暖的工程进展如何?“我市按照节能、高效的改造原则,将95座换热站最终合并为78座。目前完成改造的有40多座,其他的正在进行中,换热站改造总体工程量已完成80%,预计11月5日前全面完成改造工作。”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负责人说。
新用户入网
执行优惠价85元/平方米
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开通的“温暖热线”3909990反映,他居住在解放路红星花园小区,今年国庆节假期,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小区宣传既有建筑(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旧房子)用户入网集中供热的相关政策,小区不少居民都有用暖的想法。“我对收费政策不太明白,希望能有详细解释。”他说。
记者从供热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对老城区既有建筑有配套费、一次管网建设、换热站建设等项目实行优惠包干价。即在95元/平方米的基础上,对老城区既有建筑新入网用户实行85元/平方米的优惠价格,优惠期截止到2016年3月15日。
收取的85元/平方米费用都包括啥?据悉,我市目前执行的居民供热配套费收费标准调整为39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是49元/平方米),这部分费用为集中供热主管网建设费用,建筑红线内的各类配套管网建设由项目单位承担。
根据焦作市《加强城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新建(或既有)庭院管网供热设施建设费用由用热单位(建设开发公司、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承担。因此,老城区的既有建筑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收取的集中供热建设费,经核算后的收费标准是85元/平方米。其中每平方米的费用中包含39元的配套费,用于主管网的建设;46元的红线内配套设施建设费,用于换热站的土建和设备安装费、庭院管网建设费以及换热站至建筑红线外1.5米的连接管网建设费。
供热收费
居民可与换热站管理单位结合
老城区居民高先生拨打本报“温暖热线”3909990咨询,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接管老城区供热后,居民用暖收费标准是什么?“老城区居民能不能像新城区居民一样,采用分户计量的方式用暖?”他问。
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分户计量是建立在节能建筑基础上的,我市老城区大部分既有建筑都不是节能建筑,因此不能实行分户计量。但是,老城区新入网的新建节能建筑用户可实施分户计量。
据悉,我市目前实行的集中供热按面积计费的收费标准为0.175元/平方米·天。为了错开缴费高峰期,按照面积收费的用户在9月15日之前缴费的,可按建筑面积的80%缴费;9月16日~10月31日缴费的,可按照建筑面积的85%缴费;11月1日以后缴费的,统一按照建筑面积的90%收费。因此,采暖费的具体计算方式为:用户采暖费=建筑面积×0.175元/平方米·天×121(4个月)/122(闰年)×优惠比例(9月15日之前为80%,9月16日~10月31日为85%,11月1日以后为90%)。
该负责人介绍,今冬是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接管老城区用户的第一年,按照首先保供热的原则,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今年暂不直接对用户收费,用户仍延续以往的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数目可与换热站管理单位结合。记者 梁智玲 见习记者 刘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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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面积计费改热表计费
为啥要收50元钱
“去年我家的用暖是按面积收费的,今年想装上热表计费,提出申请后,供热单位要收50元钱,我觉得不合理。”昨日,市民姚先生拨打本报“温暖热线”3909990反映。
姚先生居住在人民路某小区,两年前,根据家里的实际情况,将热表计费用暖改为按面积计费用暖。今冬,他想重新使用热表计费用暖,向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说需缴纳50元钱才能上门提供装表服务。“前两年改成按面积收费没有缴费,现在改回去为啥要缴费?”他说。
昨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寰慧集团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人员给出这样的答复:按面积计费用暖改为按热表计量用暖时,涉及装热表的问题,而装热表会产生相应的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因此要收取50元的费用。 (记者梁智玲 见习记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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