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5蓝天雷霆”行动成效如何?
阶段性检查评比本周开始
更新时间:2015-7-14 8:55:25 来源:焦作晚报
7月14日至7月17日,我市将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2015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15蓝天雷霆”行动第八次工作例会上获得的消息。
今年5月4日,我市制订下发了《焦作市“2015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今年5月份开始,硬起手腕,全力治污,深入开展10项专项治理活动,尽快改善空气质量,还百姓蓝天碧水。两个多月过去了,专项治理的成效如何?我市决定进行阶段性检查评比。
此次检查评比的范围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包括市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南水北调城区段办公室、水利局等。
对各县市区的检查评比按满分200分计算,对照10项工作进行评分。其中,工业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治理40分;建筑拆迁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25分;道路交通扬尘污染专项治理25分;黄标车淘汰专项治理10分;露天有烟烧烤清理整顿、餐饮门店油烟整治及清洁能源改造防反弹专项治理12分;燃煤锅炉专项治理25分;秸秆等废弃物焚烧专项治理13分;煤场环境污染专项治理15分;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专项治理15分;大气环境管理20分。除此之外,还设立加分项9分,对完成项目好的地方实行额外奖励。
市直部门的检查评比按照每家单位100分计算,对照各部门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分,分数扣完为止。
本次检查分市直部门检查组和县市区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市蓝天办将依据各检查组检查情况及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结果将进行全市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开。对于评比结果排名靠前的县市区或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于应完成但未完成的整治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财政扣缴。(记者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