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缴费延期到本月31日
未参保居民请抓住机会,逾期未缴将无法享受2015年度医保待遇
更新时间:2015-1-13 9:05:13 来源:焦作晚报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原定于2014年12月25日结束的我市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应广大市民要求,缴费日期延期到本月31日。该中心提醒,未参保、续保居民请尽快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保缴费,逾期未缴者将无法享受2015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我市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4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40元。其中,低收入家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60元。持有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个人不缴费,其居民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负担。
“在往年的缴费工作中,总有一些市民由于粗心大意或是其他原因,错过了居民医保费的缴纳期,导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据该中心基础科负责人介绍,未参保、续保的城镇非从业居民还包括学龄前儿童,应抓紧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续保缴费手续。
目前,我市正在向已经采集个人数据信息的参保居民发放社会保障卡。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原件(未办理身份证的持户口簿原件)看病就医。市人社局有关人员提醒,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没有采集个人数据信息的市民,可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大厦三楼社保卡服务大厅采集信息,待省里统一制作好社保卡后,可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自己的社会保障卡。(记者杨珂 通讯员张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