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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名重症慢性病患者鉴定合格
新办理的重症慢性病就医卡明年1月1日起生效
更新时间:2013-12-25 8:39:49    来源:焦作网-焦作日报

    本报讯(记者杜玲)目前,我市今年的重症慢性病鉴定和审验工作已结束,1600名鉴定合格人员可到各自所选择的定点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重症慢性病就医卡。据悉,该就医卡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参加过鉴定的重症慢性病患者在本医保年度内,可就近到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享受在门诊看病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的待遇。

    据了解,目前,我市列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重症慢性病种包括18种,分别是: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病(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脑、眼并发症之一);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肝硬化;帕金森氏病;慢性肺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股骨头坏死;硬皮病;丙型肝炎;血友病。列入居民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病种包括7种,分别是: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脑、眼并发症之一);精神分裂症;丙型肝炎;血友病。

    据了解,我市重症慢性病患者可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方便就医。“不管选择定点医院还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症慢性病人的报销比例和享受待遇都是一样的。”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基本医疗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目前,该中心工作人员已将重症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的名单发到了各单位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知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交一张2英寸免冠彩照,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办理重症慢性病就医卡,并到该中心医疗管理科进行录入信息。该就医卡从明年1月1日起生效,届时,重症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便可就近诊治。

    目前,我市重症慢性病人可享受什么医疗待遇?记者了解到,重症慢性病人门诊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比例支付,不设起付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症慢性病患者,报销比例为80%;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症慢性病患者,报销比例为70%。

    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在报销医药费时,只有通过鉴定的病种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可以享受到按比例报销,并非治疗所有疾病发生的费用都能按比例报销。据介绍,根据市直门诊重症慢性病检查治疗范围,属于甲类药品的,重症慢性病患者持就医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为80%;属于乙类药品,个人负担20%后,剩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按照80%的比例报销。

文章编辑:王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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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名重症慢性病患者鉴定合格
新办理的重症慢性病就医卡明年1月1日起生效
2013-12-25 8:39:49    来源:焦作网-焦作日报

    本报讯(记者杜玲)目前,我市今年的重症慢性病鉴定和审验工作已结束,1600名鉴定合格人员可到各自所选择的定点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重症慢性病就医卡。据悉,该就医卡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参加过鉴定的重症慢性病患者在本医保年度内,可就近到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享受在门诊看病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的待遇。

    据了解,目前,我市列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重症慢性病种包括18种,分别是: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病(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脑、眼并发症之一);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肝硬化;帕金森氏病;慢性肺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股骨头坏死;硬皮病;丙型肝炎;血友病。列入居民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病种包括7种,分别是: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脑、眼并发症之一);精神分裂症;丙型肝炎;血友病。

    据了解,我市重症慢性病患者可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方便就医。“不管选择定点医院还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症慢性病人的报销比例和享受待遇都是一样的。”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基本医疗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目前,该中心工作人员已将重症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的名单发到了各单位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知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交一张2英寸免冠彩照,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办理重症慢性病就医卡,并到该中心医疗管理科进行录入信息。该就医卡从明年1月1日起生效,届时,重症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便可就近诊治。

    目前,我市重症慢性病人可享受什么医疗待遇?记者了解到,重症慢性病人门诊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比例支付,不设起付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症慢性病患者,报销比例为80%;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症慢性病患者,报销比例为70%。

    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在报销医药费时,只有通过鉴定的病种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可以享受到按比例报销,并非治疗所有疾病发生的费用都能按比例报销。据介绍,根据市直门诊重症慢性病检查治疗范围,属于甲类药品的,重症慢性病患者持就医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为80%;属于乙类药品,个人负担20%后,剩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按照80%的比例报销。

文章编辑:王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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