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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事故 保校车安全 我市紧急部署中小学安全工作
更新时间:2012-6-15 8:28:19    来源:焦作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景鹏) 针对近期山东、湖南等地接连发生的多起学生溺水和校车安全事件,昨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安全工作紧急会议。昨日,市教育部门召开全市中小学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要求为危险水塘配备安全巡视员,并大力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逐校、逐车、逐人建立监管总台账。

  暑期是中小学生因游泳而引发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从我市的情况看,沁阳市、温县、武陟县、孟州市等地临近黄河、沁河,滩多且大多数危险水域仍没人监管,警示标志、防护措施破损严重或散失;有些采沙、取土、采石遗留下的坑没有及时回填,积水后形成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安全形势严竣。为此,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要把学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求中小学生做到“四不”,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通知要求,6月18日前,各县市区要开展一次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对周边的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危险水域防护措施不到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学校周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安排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员。

  在校车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教育部门将联合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对全市校车安全状况、驾驶员资质、车辆运行路线、车辆统一标志等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校、逐车、逐人建立监管总台账,对存在问题的校车要立即整改,未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接送学生。在信息报告方面,我市要求,对涉及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要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市教育局,3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情况,如迟报或瞒报,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章编辑:石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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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事故 保校车安全 我市紧急部署中小学安全工作
2012-6-15 8:28:19    来源:焦作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景鹏) 针对近期山东、湖南等地接连发生的多起学生溺水和校车安全事件,昨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安全工作紧急会议。昨日,市教育部门召开全市中小学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要求为危险水塘配备安全巡视员,并大力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逐校、逐车、逐人建立监管总台账。

  暑期是中小学生因游泳而引发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从我市的情况看,沁阳市、温县、武陟县、孟州市等地临近黄河、沁河,滩多且大多数危险水域仍没人监管,警示标志、防护措施破损严重或散失;有些采沙、取土、采石遗留下的坑没有及时回填,积水后形成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安全形势严竣。为此,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要把学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求中小学生做到“四不”,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通知要求,6月18日前,各县市区要开展一次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对周边的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危险水域防护措施不到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学校周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安排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员。

  在校车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教育部门将联合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对全市校车安全状况、驾驶员资质、车辆运行路线、车辆统一标志等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校、逐车、逐人建立监管总台账,对存在问题的校车要立即整改,未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接送学生。在信息报告方面,我市要求,对涉及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要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市教育局,3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情况,如迟报或瞒报,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章编辑:石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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