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推荐 > 头条 > 正文

新闻推荐

矿领导下井规定7日实施 任何替代行为将受严处
更新时间:2010-10-7 8:30: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7日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将正式开始施行。针对此前个别煤矿以突击提拔“矿长助理”的方式应付相关规定的现象,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在接受中央台记者满朝旭专访时表示,对于通过任何方式替代矿领导下井带班的现象,都要严肃处理。   
 
  一个月前,国家安监总局正式公布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规定》明确要求,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必须轮流带班下井,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频率上,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接受中央台专访时指出,之所以出台这么严厉的规定,就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现状管理。

  黄毅:这个制度应该说规定得很严厉,要求所有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在落实领导下井带班这个问题上,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现状管理,有效处置现场发生的一些问题,从而保证安全生产,这个制度对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但是,在《规定》公布不久,广西某家煤矿以矿长和副矿长地面工作繁忙为由,指派7名矿长助理代替矿领导下井,对于这种情况,黄毅表示,目前已经采取了明确措施,今后对这种情况都会严格处理。

  黄毅:有些地区、有些地方,通过其他的方式来替代矿领导下井带班,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已经采取了明确的措施,而且表明了我们的态度,对所有发生这方面情况的,我们都会严格处理。

文章编辑:刘佳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矿领导下井规定7日实施 任何替代行为将受严处
2010-10-7 8:30: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7日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将正式开始施行。针对此前个别煤矿以突击提拔“矿长助理”的方式应付相关规定的现象,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在接受中央台记者满朝旭专访时表示,对于通过任何方式替代矿领导下井带班的现象,都要严肃处理。   
 
  一个月前,国家安监总局正式公布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规定》明确要求,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必须轮流带班下井,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频率上,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接受中央台专访时指出,之所以出台这么严厉的规定,就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现状管理。

  黄毅:这个制度应该说规定得很严厉,要求所有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在落实领导下井带班这个问题上,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现状管理,有效处置现场发生的一些问题,从而保证安全生产,这个制度对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但是,在《规定》公布不久,广西某家煤矿以矿长和副矿长地面工作繁忙为由,指派7名矿长助理代替矿领导下井,对于这种情况,黄毅表示,目前已经采取了明确措施,今后对这种情况都会严格处理。

  黄毅:有些地区、有些地方,通过其他的方式来替代矿领导下井带班,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已经采取了明确的措施,而且表明了我们的态度,对所有发生这方面情况的,我们都会严格处理。

文章编辑:刘佳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