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推荐 > 副头条 > 正文

新闻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下更大功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
更新时间:2019-3-13 9:22:5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韩洁、罗沙)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12日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上说,最高人民法院将下更大功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保护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部长通道”接受采访。 新华社记者 殷刚 摄

  他说,首先要在统一裁判理念上下更大功夫,坚持罪行法定原则,凡是刑事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得作为犯罪追究;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凡属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一律做无罪处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对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并给予刑事处罚。

  其次要在划清罪与非罪界线上下更大功夫,紧盯三类案件:合同诈骗罪、挪用侵占资金罪以及与民营企业家相关的其他罪名;异地创业、异地投资等存在“主客场”问题的案件;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领导更换而引发的一些案件。

  第三要在排查督办、细心甄别、深化政策、细化规范上下更大功夫,如严格区分民事纠纷和犯罪案件,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还要在建构避免冤错案件的长效机制上下更大功夫。

  江必新说,还要慎用强制措施,厉行平等保护。在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权益前提下,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能不采取强制措施的尽量不采取强制措施,能少采取强制措施的尽量少采取强制措施;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能不查封的就不封,能少封的就少封,能活封的就活封。

文章编辑:刘佳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下更大功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
2019-3-13 9:22:5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韩洁、罗沙)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12日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上说,最高人民法院将下更大功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保护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部长通道”接受采访。 新华社记者 殷刚 摄

  他说,首先要在统一裁判理念上下更大功夫,坚持罪行法定原则,凡是刑事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得作为犯罪追究;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凡属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一律做无罪处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对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并给予刑事处罚。

  其次要在划清罪与非罪界线上下更大功夫,紧盯三类案件:合同诈骗罪、挪用侵占资金罪以及与民营企业家相关的其他罪名;异地创业、异地投资等存在“主客场”问题的案件;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领导更换而引发的一些案件。

  第三要在排查督办、细心甄别、深化政策、细化规范上下更大功夫,如严格区分民事纠纷和犯罪案件,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还要在建构避免冤错案件的长效机制上下更大功夫。

  江必新说,还要慎用强制措施,厉行平等保护。在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权益前提下,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能不采取强制措施的尽量不采取强制措施,能少采取强制措施的尽量少采取强制措施;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能不查封的就不封,能少封的就少封,能活封的就活封。

文章编辑:刘佳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