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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今年将重点抽检流通领域六大类商品
更新时间:2018-3-20 8:16:28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人民网3月19日电 (邢郑) 据工商总局官网显示,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工商系统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重点是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儿童用品、汽车配件以及残疾人辅助器具等六大类商品。

  《通知》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统筹规划,科学制定本省抽检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本辖区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工商总局将继续委托部分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并结合抽检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质量抽检。

  《通知》显示,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商品质量监管执法成果,特别是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的宣传工作。要及时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商品质量抽检情况。要主动通过报刊杂志、电视节目、新闻网站等,特别是要依托工商总局官方网站、中国消费者报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宣传渠道发布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并结合儿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消费提示警示信息,进一步扩大抽检结果影响力。

  还要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对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形成的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必须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到经营者名下,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此外,《通知》还显示,要依法强化商品质量抽检后处理工作,对抽检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必须及时立案查处。工商总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后处理工作督查。要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认真梳理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筛查违法线索,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调查。涉及生产领域案件线索的,及时通报质检部门;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基层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强化部门间、区域间的协调协作和执法联动,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文章编辑:施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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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今年将重点抽检流通领域六大类商品
2018-3-20 8:16:28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人民网3月19日电 (邢郑) 据工商总局官网显示,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工商系统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重点是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儿童用品、汽车配件以及残疾人辅助器具等六大类商品。

  《通知》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统筹规划,科学制定本省抽检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本辖区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工商总局将继续委托部分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并结合抽检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质量抽检。

  《通知》显示,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商品质量监管执法成果,特别是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的宣传工作。要及时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商品质量抽检情况。要主动通过报刊杂志、电视节目、新闻网站等,特别是要依托工商总局官方网站、中国消费者报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宣传渠道发布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并结合儿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消费提示警示信息,进一步扩大抽检结果影响力。

  还要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对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形成的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必须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到经营者名下,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此外,《通知》还显示,要依法强化商品质量抽检后处理工作,对抽检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必须及时立案查处。工商总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后处理工作督查。要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认真梳理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筛查违法线索,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调查。涉及生产领域案件线索的,及时通报质检部门;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基层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强化部门间、区域间的协调协作和执法联动,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文章编辑:施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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