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推荐 > 副头条 > 正文

新闻推荐

公安部:加大刑事打击 推动食品造假直接入刑
更新时间:2017-3-21 9:58:00    来源:人民日报

原标题:公安打假“利剑”行动去年破获食药犯罪2万余起

  将推动食品造假直接入刑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2016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以食品药品领域为重点的打假“利剑”行动,继续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年共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2万起、药品犯罪案件8500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350余起案件全部告破,及时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有效摧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的犯罪网络。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一系列打击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但食品药品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问题依然突出,制假售假问题屡打不绝。为此,公安部坚持以专项打击治理为引领,部署各地向突出的食品药品犯罪精准发力。在打击食品犯罪方面,既紧紧盯住瘦肉精、病死肉等老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又密切关注利用电商平台制假售假等新情况,加强风险排查,强化网上网下联动打击。同时创新打击犯罪工作机制,对跨区域重大案件,由公安部挂牌督办、集群协查、深度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打击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公安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食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完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司法解释,有力发挥刑法的震慑作用。同时,切实用足用好《食品安全法》,对依法不构成犯罪、但群众痛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坚决处罚到人,让违法犯罪分子付出高昂代价。(记者张洋)

文章编辑:殷爱萍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公安部:加大刑事打击 推动食品造假直接入刑
2017-3-21 9:58:00    来源:人民日报

原标题:公安打假“利剑”行动去年破获食药犯罪2万余起

  将推动食品造假直接入刑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2016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以食品药品领域为重点的打假“利剑”行动,继续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年共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2万起、药品犯罪案件8500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350余起案件全部告破,及时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有效摧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的犯罪网络。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一系列打击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但食品药品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问题依然突出,制假售假问题屡打不绝。为此,公安部坚持以专项打击治理为引领,部署各地向突出的食品药品犯罪精准发力。在打击食品犯罪方面,既紧紧盯住瘦肉精、病死肉等老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又密切关注利用电商平台制假售假等新情况,加强风险排查,强化网上网下联动打击。同时创新打击犯罪工作机制,对跨区域重大案件,由公安部挂牌督办、集群协查、深度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打击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公安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食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完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司法解释,有力发挥刑法的震慑作用。同时,切实用足用好《食品安全法》,对依法不构成犯罪、但群众痛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坚决处罚到人,让违法犯罪分子付出高昂代价。(记者张洋)

文章编辑:殷爱萍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