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推荐 > 副头条 > 正文

新闻推荐

国家旅游局:出境旅游团人数多须配文明督导员
更新时间:2015-4-15 9:15:07    来源:新京报

        国家旅游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积极推动地方将文明旅游相关要求入法入规,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据了解,前不久,国家旅游局刚下发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暂行办法,六类不文明旅游行为可能会影响游客个人的征信以及相关活动。

  文明旅游督导员协助导游

  《意见》指出,目前,港澳台、东南亚、日韩等周边地区和国家是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的主要目的地,广东、上海、北京、广西、山东、浙江、福建、内蒙古、云南、辽宁等10个省区市出入境人员较多,这些都是文明旅游工作的重点区域。

  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团队游客是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重点人群,其中出境游团队游客更是重中之重。各地应督促旅行社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团队游客,特别是每一位出境游团队游客身上。对于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旅游团队,要推行文明旅游督导员制度,推选综合素质好的游客作为文明旅游督导员,协助导游领队做好文明旅游督导。通过共同努力,使旅游团队游客的旅游文明素质得到较大提升,避免发生影响恶劣的旅游不文明事件。

  警惕节假日不文明行为高发

  《意见》要求,各地要积极推动地方将文明旅游相关要求入法入规,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要积极落实《游客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宣贯《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及《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规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积极制定文明旅游地方标准,鼓励旅游企业制定文明引导企业标准。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游客冲击民航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不文明行为,《意见》也明确,在元旦、春节、五一、寒暑假、十一等几个时段,这些不文明行为高发,各地要落实宣传引导游客、乘客文明理性维权。发挥文明督导员、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记者郭超)

文章编辑:刘佳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国家旅游局:出境旅游团人数多须配文明督导员
2015-4-15 9:15:07    来源:新京报

        国家旅游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积极推动地方将文明旅游相关要求入法入规,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据了解,前不久,国家旅游局刚下发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暂行办法,六类不文明旅游行为可能会影响游客个人的征信以及相关活动。

  文明旅游督导员协助导游

  《意见》指出,目前,港澳台、东南亚、日韩等周边地区和国家是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的主要目的地,广东、上海、北京、广西、山东、浙江、福建、内蒙古、云南、辽宁等10个省区市出入境人员较多,这些都是文明旅游工作的重点区域。

  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团队游客是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重点人群,其中出境游团队游客更是重中之重。各地应督促旅行社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团队游客,特别是每一位出境游团队游客身上。对于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旅游团队,要推行文明旅游督导员制度,推选综合素质好的游客作为文明旅游督导员,协助导游领队做好文明旅游督导。通过共同努力,使旅游团队游客的旅游文明素质得到较大提升,避免发生影响恶劣的旅游不文明事件。

  警惕节假日不文明行为高发

  《意见》要求,各地要积极推动地方将文明旅游相关要求入法入规,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要积极落实《游客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宣贯《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及《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规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积极制定文明旅游地方标准,鼓励旅游企业制定文明引导企业标准。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游客冲击民航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不文明行为,《意见》也明确,在元旦、春节、五一、寒暑假、十一等几个时段,这些不文明行为高发,各地要落实宣传引导游客、乘客文明理性维权。发挥文明督导员、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记者郭超)

文章编辑:刘佳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