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推荐 > 副头条 > 正文

新闻推荐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商务部拟出规定规范包间费和最低消费
更新时间:2013-4-17 10:08:40    来源:人民日报

  针对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包间费等现象,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将在餐饮行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中对包间费和包间最低消费进行清理规范,严禁餐饮企业价格欺诈、误导消费者。

  他表示,收取包间费和设定包间最低消费额是餐饮企业针对档次定位、地域特点和差异化产品服务,对消费者提供餐饮包间服务的通行做法,是长期形成的市场习惯行为。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大厅服务和包间服务目的是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客观来说,包间服务为商务宴请、家庭聚餐、朋友聚会等顾客聚餐提供了相对私密和良好的环境,其服务成本也会高于大厅服务成本,对包间收取一定的使用费是可以理解的。

  包间费和包间最低消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也有部分餐饮企业借此乱收费。商务部在餐饮行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中,将对之进行清理和规范。

  今年一季度,全国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收入增速同比回落4.8个百分点,比去年回落5.1个百分点。为吸引顾客,一些设置包间最低消费额的餐饮企业主动将之取消,体现了市场的巨大调节作用。

  据介绍,商务部拟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将依据《价格法》,在征求有关价格监管和工商执法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餐饮企业收取包间费和设置包间最低消费额等做法作出规定。

  沈丹阳表示,餐饮浪费、奢侈浪费是一种极不文明的现象,餐饮企业和消费者均有义务纠正奢侈之风,厉行勤俭节约。(记者 成慧)

文章编辑:殷爱萍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商务部拟出规定规范包间费和最低消费
2013-4-17 10:08:40    来源:人民日报

  针对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包间费等现象,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将在餐饮行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中对包间费和包间最低消费进行清理规范,严禁餐饮企业价格欺诈、误导消费者。

  他表示,收取包间费和设定包间最低消费额是餐饮企业针对档次定位、地域特点和差异化产品服务,对消费者提供餐饮包间服务的通行做法,是长期形成的市场习惯行为。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大厅服务和包间服务目的是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客观来说,包间服务为商务宴请、家庭聚餐、朋友聚会等顾客聚餐提供了相对私密和良好的环境,其服务成本也会高于大厅服务成本,对包间收取一定的使用费是可以理解的。

  包间费和包间最低消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也有部分餐饮企业借此乱收费。商务部在餐饮行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中,将对之进行清理和规范。

  今年一季度,全国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收入增速同比回落4.8个百分点,比去年回落5.1个百分点。为吸引顾客,一些设置包间最低消费额的餐饮企业主动将之取消,体现了市场的巨大调节作用。

  据介绍,商务部拟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将依据《价格法》,在征求有关价格监管和工商执法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餐饮企业收取包间费和设置包间最低消费额等做法作出规定。

  沈丹阳表示,餐饮浪费、奢侈浪费是一种极不文明的现象,餐饮企业和消费者均有义务纠正奢侈之风,厉行勤俭节约。(记者 成慧)

文章编辑:殷爱萍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