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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试点“每单必保” 跑单人维权不再难丨“典”亮新“途”
更新时间:2026/5/22 20:43:07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大河网讯 7月1日起,河南正式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以下简称“新职伤”),覆盖美团、饿了么、滴滴、货拉拉、UU跑腿等12家平台。“新职伤”和传统工伤有啥不同?一边上班一边兼职跑单,两份保险能不能叠加?

目前正值民法典宣传月,本期“e法豫说”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聚焦河南本地新政,邀请专业律师逐一拆解大家疑惑的政策问题。

可同时参保 不能“双重享受”

“可以同时参保,但不能双重享受。”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兴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闫松涛律师指出,“新职伤”和传统工伤在参保门槛、缴费方式、待遇标准和经办机制上存在明显区别,“传统工伤保险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由单位按月缴纳;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不看劳动关系,由平台按单缴费,实现‘每单必保’。”

“如果你既有单位缴纳的传统工伤险,又在平台兼职跑单,两个险种可以同时存在,账户各自独立。但同一个事故伤害,不得同时申请工伤认定和职业伤害确认,也不得同时享受两类待遇。”闫松涛补充道,“上班途中受伤走传统工伤保险;跑外卖、开网约车接单时受伤走职业伤害保障;二者不叠加、不重复赔付。”

双重身份”分轨保障、就高不就低

现实中,不少人既有正式工作、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又兼职跑外卖、开网约车,这种“双重身份”该怎么衔接?

“这类混合用工模式下的保障衔接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依据人社部发〔2021〕56号文及《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兴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祖琳琳律师将其概括为三大板块:分轨保障、就高不就低、同一事故不得双重享受。

“分轨保障,就是各管各的、时段切割。”祖琳琳解释说,“劳动者在传统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本职工作受伤,严格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非工作时段独立执行平台订单期间发生职业伤害,则纳入平台职业伤害保障范围,由事发时的派单平台承担保障责任,两者覆盖时段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那如果两边都能赔怎么办?“就高不就低。”祖琳琳回答,“法律会优先适用待遇更高的工伤保险,同时严禁企业以平台职业伤害保障来逃避法定的工伤保险缴费与赔付责任。”

对于同时在多个平台注册的骑手,原则是“谁派单、谁负责”。“如果多单难以区分,以同一路程首接单的平台为准。”祖琳琳提醒,劳动者要留存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平台接单及行程轨迹等证据;传统用人单位需依法参保,不因员工兼职免除责任;平台企业应足额缴费、及时报案,否则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每单必保”是强制责任 与民法典深度呼应

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兴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荆志华律师表示,平台参保缴费为政策性强制责任并非企业自愿选择。这项试点与民法典深度呼应,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生命健康权优先保护,补齐灵活就业保障短板;二是细化民法典平台安全保障与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平台经营者对从业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次试点将事后民事赔偿责任前置为常态化参保缴费责任,用制度化、普惠化保障替代零散式、争议式民事赔偿,从源头减少劳务侵权纠纷;三是契合民法典“谁受益、谁担责”的公平原则,由平台全额缴费、全员兜底保障,实现经营收益与安全责任相匹配,完全契合民法典确立的公平合理、权责对等的民事基本原则。

“简言之,‘每单必保、每人必保’是法定强制义务,不是企业自选动作。”荆志华表示,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是民法典人身权益保护、平台主体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在新就业形态领域的制度化落地、具象化落实,有效破解新业态用工权责不清、维权困难的法治民生难题。

告别“关系认定难”构建“社保+民事”双重保护

过去骑手送餐出事,常卡在“劳动关系认不清、工伤定不了”。如今试点落地,维权堵点如何打通?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兴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贾士海律师梳理了五大变化:

一是突破劳动关系前置限制。试点制度单独为平台从业者建立职业伤害保障,从制度层面彻底化解了“关系认定难”的僵局。

二是明确平台主体责任。“平台对骑手有派单、考勤、奖惩等实际管理权,不能仅凭合作协议规避用工责任。”贾士海强调,试点政策明确平台企业为唯一缴费主体,承担参保义务,未依法参保的,由平台全额承担职业伤害赔偿责任。

三是确立无过错保障原则。“传统民事赔偿适用过错责任,骑手轻微违章就会被扣减赔偿。”贾士海指出,“‘新职伤’对标工伤保险,劳动者在接单、送餐履职途中发生事故,除故意犯罪、自残等法定除外情形,一律予以赔付,不因骑手交通违章等一般过失减免待遇,保障更稳定、更充分。”

四是简化维权流程。贾士海介绍,原有维权需历经劳动关系仲裁、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赔偿仲裁多轮程序,周期长、门槛高。试点改革后,劳动者可直接申请职业伤害确认,跳过劳动关系确权环节,流程精简、办结更快,有效解决劳动者维权难、维权累的问题。

五是构建“社保+民事”双重保护。“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贾士海解释说,“一方面通过试点职业伤害保障,提供制度化、标准化的类工伤待遇;另一方面依托民法典侵权责任规定,对未参保、第三人侵权等情形提供民事赔偿兜底,形成公法保障为主、私法救济为辅的双重权益保护机制,全面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风险。”(孟媛)

编者按: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e法豫说”栏目推出《“典”亮新“途”》系列普法报道,聚焦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群体,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核心法条,以通俗语言解读新业态权益保障,将法治“干货”精准送到每一位新业态从业者身边。

编辑:陈静  审核 :安艳鸽

文章编辑:李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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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试点“每单必保” 跑单人维权不再难丨“典”亮新“途”
    2026/5/22 20:43:07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大河网讯 7月1日起,河南正式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以下简称“新职伤”),覆盖美团、饿了么、滴滴、货拉拉、UU跑腿等12家平台。“新职伤”和传统工伤有啥不同?一边上班一边兼职跑单,两份保险能不能叠加?

    目前正值民法典宣传月,本期“e法豫说”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聚焦河南本地新政,邀请专业律师逐一拆解大家疑惑的政策问题。

    可同时参保 不能“双重享受”

    “可以同时参保,但不能双重享受。”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兴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闫松涛律师指出,“新职伤”和传统工伤在参保门槛、缴费方式、待遇标准和经办机制上存在明显区别,“传统工伤保险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由单位按月缴纳;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不看劳动关系,由平台按单缴费,实现‘每单必保’。”

    “如果你既有单位缴纳的传统工伤险,又在平台兼职跑单,两个险种可以同时存在,账户各自独立。但同一个事故伤害,不得同时申请工伤认定和职业伤害确认,也不得同时享受两类待遇。”闫松涛补充道,“上班途中受伤走传统工伤保险;跑外卖、开网约车接单时受伤走职业伤害保障;二者不叠加、不重复赔付。”

    双重身份”分轨保障、就高不就低

    现实中,不少人既有正式工作、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又兼职跑外卖、开网约车,这种“双重身份”该怎么衔接?

    “这类混合用工模式下的保障衔接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依据人社部发〔2021〕56号文及《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兴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祖琳琳律师将其概括为三大板块:分轨保障、就高不就低、同一事故不得双重享受。

    “分轨保障,就是各管各的、时段切割。”祖琳琳解释说,“劳动者在传统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本职工作受伤,严格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非工作时段独立执行平台订单期间发生职业伤害,则纳入平台职业伤害保障范围,由事发时的派单平台承担保障责任,两者覆盖时段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那如果两边都能赔怎么办?“就高不就低。”祖琳琳回答,“法律会优先适用待遇更高的工伤保险,同时严禁企业以平台职业伤害保障来逃避法定的工伤保险缴费与赔付责任。”

    对于同时在多个平台注册的骑手,原则是“谁派单、谁负责”。“如果多单难以区分,以同一路程首接单的平台为准。”祖琳琳提醒,劳动者要留存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平台接单及行程轨迹等证据;传统用人单位需依法参保,不因员工兼职免除责任;平台企业应足额缴费、及时报案,否则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每单必保”是强制责任 与民法典深度呼应

    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兴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荆志华律师表示,平台参保缴费为政策性强制责任并非企业自愿选择。这项试点与民法典深度呼应,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生命健康权优先保护,补齐灵活就业保障短板;二是细化民法典平台安全保障与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平台经营者对从业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次试点将事后民事赔偿责任前置为常态化参保缴费责任,用制度化、普惠化保障替代零散式、争议式民事赔偿,从源头减少劳务侵权纠纷;三是契合民法典“谁受益、谁担责”的公平原则,由平台全额缴费、全员兜底保障,实现经营收益与安全责任相匹配,完全契合民法典确立的公平合理、权责对等的民事基本原则。

    “简言之,‘每单必保、每人必保’是法定强制义务,不是企业自选动作。”荆志华表示,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是民法典人身权益保护、平台主体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在新就业形态领域的制度化落地、具象化落实,有效破解新业态用工权责不清、维权困难的法治民生难题。

    告别“关系认定难”构建“社保+民事”双重保护

    过去骑手送餐出事,常卡在“劳动关系认不清、工伤定不了”。如今试点落地,维权堵点如何打通?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兴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贾士海律师梳理了五大变化:

    一是突破劳动关系前置限制。试点制度单独为平台从业者建立职业伤害保障,从制度层面彻底化解了“关系认定难”的僵局。

    二是明确平台主体责任。“平台对骑手有派单、考勤、奖惩等实际管理权,不能仅凭合作协议规避用工责任。”贾士海强调,试点政策明确平台企业为唯一缴费主体,承担参保义务,未依法参保的,由平台全额承担职业伤害赔偿责任。

    三是确立无过错保障原则。“传统民事赔偿适用过错责任,骑手轻微违章就会被扣减赔偿。”贾士海指出,“‘新职伤’对标工伤保险,劳动者在接单、送餐履职途中发生事故,除故意犯罪、自残等法定除外情形,一律予以赔付,不因骑手交通违章等一般过失减免待遇,保障更稳定、更充分。”

    四是简化维权流程。贾士海介绍,原有维权需历经劳动关系仲裁、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赔偿仲裁多轮程序,周期长、门槛高。试点改革后,劳动者可直接申请职业伤害确认,跳过劳动关系确权环节,流程精简、办结更快,有效解决劳动者维权难、维权累的问题。

    五是构建“社保+民事”双重保护。“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贾士海解释说,“一方面通过试点职业伤害保障,提供制度化、标准化的类工伤待遇;另一方面依托民法典侵权责任规定,对未参保、第三人侵权等情形提供民事赔偿兜底,形成公法保障为主、私法救济为辅的双重权益保护机制,全面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风险。”(孟媛)

    编者按: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e法豫说”栏目推出《“典”亮新“途”》系列普法报道,聚焦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群体,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核心法条,以通俗语言解读新业态权益保障,将法治“干货”精准送到每一位新业态从业者身边。

    编辑:陈静  审核 :安艳鸽

    文章编辑:李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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