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中心首页 > 时政要闻 > 正文

新闻中心首页

3月底前,河南实现贫困劳动力基本就业、扶贫项目全部开工
更新时间:2020-3-19 11:07:22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春暖花开,万物竞发,脱贫攻坚正当时。3月17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当前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促进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

  鼓励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在工程项目等建设中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对于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要引导其通过从事农资运输、农产品产销等实现增收。今年,各地要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80%以上的收益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上岗。3月底前,全省要努力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就业。

  ●加快带贫企业复工复产

  落实金融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对复工有困难的带贫企业实行领导分包或专人分包,对复工复产中面临的资金、原料、销售等困难及时帮助解决。3月底要实现90%以上的带贫企业、85%以上的扶贫车间复工复产。

  ●解决扶贫产品卖难问题

  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发挥大型市场、农贸市场等销售主力军作用,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大力开展电商扶贫。深入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优先购买扶贫产品并建立长期供销关系,发挥好中国社会扶贫网河南特色扶贫馆、河南省驻村第一书记扶贫成果展销中心等平台作用。

  ●推动扶贫项目全面开工

  加快推进扶贫项目的准备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按照规定可以不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要采用灵活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财政支持涉及贫困村的微小型项目,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3月底要实现所有扶贫项目开工,确保易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住房和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上半年全部完成。

  ●支持贫困群众发展增收产业

  贫困群众自主发展的产业受到疫情影响较大的,要研究相应补贴政策。充分利用到户增收、扶贫小额信贷等扶贫资金,支持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实施短平快项目,实现当年收益。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扶贫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50%。

  ●排查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全面排查,对“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落实不到位的,迅速纠正或完善;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生活出现困难的,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对罹患新冠肺炎的,落实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重点关注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贫困群体,做到平时有人问、困难有人帮、政策能落实。

  ●认真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返贫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有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农户中已纳入低保的,可给予6—12个月的“渐退期”。对特殊贫困群体,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

  ●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确保与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需求相匹配。优化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鼓励支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持续推进宅基地复垦券交易,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贫困县持续倾斜。

  ●用足用好金融扶贫政策

  逐一摸排贫困群众和带贫企业用款需求,对符合贷款条件、有产业发展需求的,要应贷尽贷。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适当延长小额信贷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带贫企业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投放,扶贫再贷款向挂牌督战的20个县(市、区)倾斜。探索实施保险扶贫,推广普惠金融“兰考模式”。

  ●加强帮扶工作力量

  挂牌督战的20个县(市、区)实行省级领导分包联系全覆盖,未脱贫的52个贫困村实行县级领导分包责任制。原计划今年轮换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延期到年底,新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以驻村工作队员身份入村开展工作。深入推进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和校地帮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帮扶力量不减、帮扶关系不变,创新帮扶方式、确保帮扶实效。

新闻编辑:杨铭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3月底前,河南实现贫困劳动力基本就业、扶贫项目全部开工
2020-3-19 11:07:22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春暖花开,万物竞发,脱贫攻坚正当时。3月17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当前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促进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

  鼓励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在工程项目等建设中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对于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要引导其通过从事农资运输、农产品产销等实现增收。今年,各地要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80%以上的收益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上岗。3月底前,全省要努力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就业。

  ●加快带贫企业复工复产

  落实金融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对复工有困难的带贫企业实行领导分包或专人分包,对复工复产中面临的资金、原料、销售等困难及时帮助解决。3月底要实现90%以上的带贫企业、85%以上的扶贫车间复工复产。

  ●解决扶贫产品卖难问题

  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发挥大型市场、农贸市场等销售主力军作用,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大力开展电商扶贫。深入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优先购买扶贫产品并建立长期供销关系,发挥好中国社会扶贫网河南特色扶贫馆、河南省驻村第一书记扶贫成果展销中心等平台作用。

  ●推动扶贫项目全面开工

  加快推进扶贫项目的准备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按照规定可以不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要采用灵活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财政支持涉及贫困村的微小型项目,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3月底要实现所有扶贫项目开工,确保易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住房和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上半年全部完成。

  ●支持贫困群众发展增收产业

  贫困群众自主发展的产业受到疫情影响较大的,要研究相应补贴政策。充分利用到户增收、扶贫小额信贷等扶贫资金,支持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实施短平快项目,实现当年收益。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扶贫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50%。

  ●排查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全面排查,对“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落实不到位的,迅速纠正或完善;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生活出现困难的,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对罹患新冠肺炎的,落实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重点关注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贫困群体,做到平时有人问、困难有人帮、政策能落实。

  ●认真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返贫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有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农户中已纳入低保的,可给予6—12个月的“渐退期”。对特殊贫困群体,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

  ●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确保与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需求相匹配。优化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鼓励支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持续推进宅基地复垦券交易,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贫困县持续倾斜。

  ●用足用好金融扶贫政策

  逐一摸排贫困群众和带贫企业用款需求,对符合贷款条件、有产业发展需求的,要应贷尽贷。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适当延长小额信贷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带贫企业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投放,扶贫再贷款向挂牌督战的20个县(市、区)倾斜。探索实施保险扶贫,推广普惠金融“兰考模式”。

  ●加强帮扶工作力量

  挂牌督战的20个县(市、区)实行省级领导分包联系全覆盖,未脱贫的52个贫困村实行县级领导分包责任制。原计划今年轮换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延期到年底,新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以驻村工作队员身份入村开展工作。深入推进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和校地帮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帮扶力量不减、帮扶关系不变,创新帮扶方式、确保帮扶实效。

新闻编辑:杨铭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