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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遇袭案宣判 肖传国被判拘役两方均不满
更新时间:2010-10-11 8:44:56    来源:腾讯网

昨日庭外,“倒肖派”和“挺肖派”打起口水仗:十几位自称患者和家属的人举着标语要求严惩肖传国,另一方则有人举着“病人感谢肖传国医生”的标语。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日庭外,“倒肖派”和“挺肖派”打起口水仗:十几位自称患者和家属的人举着标语要求严惩肖传国,另一方则有人举着“病人感谢肖传国医生”的标语。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日,法院门口聚集自称“肖氏手术”患者,他们要求严惩肖传国。同时还有一些患者支持肖传国。

昨日,法院门口聚集自称“肖氏手术”患者,他们要求严惩肖传国。同时还有一些患者支持肖传国。

“挺肖派”和“倒肖派”发生激烈争执。

“挺肖派”和“倒肖派”发生激烈争执。

本报讯 (记者陈博)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方玄昌、方舟子遇袭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等5人被指控犯有寻衅滋事罪。

法院对本案启动简易程序,近5小时庭审后休庭。方玄昌及辩方律师等都走出法院后,又被通知庭审继续。昨日下午5时许,石景山法院一审宣判,5人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主犯肖传国和戴建湘被判拘役5个半月。

肖传国称不懂“寻衅滋事”

方舟子并未现身昨日庭审,方玄昌和两人的代理律师彭剑出庭。

石景山检察院派出3名公诉人出庭公诉。检方认为,肖传国等5人无视国法,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5名被告人中,仅有肖传国和戴建湘聘请了辩护律师。

肖传国当庭表示,对指控事实基本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名不太明白,“如果法院认为我的行为构成这一罪名,我没有意见。”他说。

10万元非雇凶费用

谈及作案动机,肖传国当庭称,他和方舟子有近10年的个人矛盾。除了嫉恨二方(方舟子和方玄昌)对自己的学术质疑外,方舟子还污蔑他的妻子和老师。他曾对方舟子提起过刑事和民事诉讼,但都没有具体结果,“穷尽维权手段后,一时激动才如此对待方舟子。”

戴建湘曾供述,肖传国承诺打人后给10万元,殴打方玄昌后给了5万,打方舟子后给了2万。

对此,肖传国当庭否认。他称,戴建湘喝酒后到自己办公室,看到方舟子和方玄昌的资料,主动请缨要求教训二人。他给戴的钱是给亲戚孩子出国的费用,非雇凶费用。

休庭后通知继续庭审

昨日,石景山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刑庭庭长一人审理。

据悉,本案刑事部分的证据卷有11本之多,摞起来高约20多厘米。庭审进行了近5个小时,才完成法庭调查。昨日下午1时30分许,法官宣布休庭,并未宣判。

随后,方玄昌、彭剑和被告人家属及律师等人都已走出法院。不久,各方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庭审将继续。

5人被认定寻衅滋事罪

昨日下午5时许,石景山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肖传国、戴建湘、许立春、龙光兴、康拥军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法院对肖传国等人的无罪辩护不予采纳,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肖传国、戴建湘拘役5个半月,许立春拘役4个月,龙光兴拘役3个月,康拥军拘役1个半月。

宣判后,肖传国表示将考虑上诉,其余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二方”对判决结果不满

对此判决结果,方舟子和方玄昌表示不满。

律师彭剑表示,肖传国提供给打人者的资料中,注明“电梯里有录像”,“石景山这个(指方舟子)要打得重一点”,都可看出并非简单的寻衅滋事,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不合适。但本案系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对判决结果没有上诉权。他们只能据理力争,向检察院申诉,希望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抗诉。

质疑

为何“闪电”宣判?

质疑:昨日,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休庭后通知继续庭审,并当天宣判。外界质疑这种“闪电”速度。未出庭的方舟子也曾称,估计此案当庭宣判,出不出庭没有意义。

方舟子代理律师彭剑认为,法院休庭后又开庭导致他未能参加,受害人律师没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然继续开庭审理,“审判程序本身已经违法。”

回应:对此,石景山法院对外宣传负责人昨晚表示,简易程序当庭宣判,并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程序,司法实践中当庭宣判的也很多,被告人及受害人当然认为普通程序会更好一些,但要根据具体案情来选择审判程序。

为何不转普通程序?

质疑:戴建湘的律师称,肖和戴的律师均做无罪辩护,且几名被告人在“打人”预谋问题上出现分歧,法院依然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这难以理解。对此,方舟子代理律师彭剑也认为,以上做法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回应:对此,石景山法院对外宣传负责人表示,因自己不是具体办案人,尚不知情。本案已经公开宣判,也有部分媒体旁听,因此尽管有很多媒体对该案的具体审理很关注,但法院目前还没有做专门通报此问题的安排。

庭后声音

方舟子:如此轻判担心效仿

昨晚,方舟子表示,得知判决结果后,他更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这些人放出来以后,会不会变本加厉报复我”。他称,还有其他不少曾被他“打假”的人,这么轻的判决,有可能让这些人肆无忌惮地效仿。

方舟子称,肖传国提供给打人者的资料中,既有他的照片、地址,还有自己妻子的照片,这样的判决结果,他也担心今后家人的安全。

方舟子认为,此案中警方刑侦工作干得非常漂亮,但后期的公诉和审理没有跟上。“这样的结果对辛苦侦破此案的民警和我来说,都是个遗憾。”

肖传国:判罚过重考虑上诉

宣判后肖传国表示考虑上诉。昨日中午休庭后,他的代理律师高子程表示,方舟子和方玄昌二人的伤势已经做了鉴定,肖传国不应构成寻衅滋事罪,进行治安处罚更为合适。

此外,戴建湘代理律师张律师称,戴建湘和肖传国两人的律师都做的是无罪辩护。此案宣判后,戴建湘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但家属认为这样的判罚过重,将考虑上诉。

名词解释

寻衅滋事罪 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以及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拘役 指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陈博 孙纯霞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王贵彬

名词解释:拘役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事件时间表

今年6月24日晚,《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被两名男子用钢管袭击。北京警方介入调查,经鉴定为轻微伤。

8月29日,方舟子遇袭,两名男子持铁管、铁锤、喷射防卫器殴打方舟子,致方腰骶部皮肤挫伤。事后方报警。

9月21日,北京警方通报,方舟子、方玄昌遇袭案并案告破,嫌疑人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等归案。

10月4日,石景山检察院对肖传国等5人提起公诉,指控5人犯有寻衅滋事罪。

10月10日,石景山法院开庭并宣判,5人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主犯肖传国和戴建湘被判拘役5个半月。

新闻编辑: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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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遇袭案宣判 肖传国被判拘役两方均不满
2010-10-11 8:44:56    来源:腾讯网

昨日庭外,“倒肖派”和“挺肖派”打起口水仗:十几位自称患者和家属的人举着标语要求严惩肖传国,另一方则有人举着“病人感谢肖传国医生”的标语。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日庭外,“倒肖派”和“挺肖派”打起口水仗:十几位自称患者和家属的人举着标语要求严惩肖传国,另一方则有人举着“病人感谢肖传国医生”的标语。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日,法院门口聚集自称“肖氏手术”患者,他们要求严惩肖传国。同时还有一些患者支持肖传国。

昨日,法院门口聚集自称“肖氏手术”患者,他们要求严惩肖传国。同时还有一些患者支持肖传国。

“挺肖派”和“倒肖派”发生激烈争执。

“挺肖派”和“倒肖派”发生激烈争执。

本报讯 (记者陈博)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方玄昌、方舟子遇袭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等5人被指控犯有寻衅滋事罪。

法院对本案启动简易程序,近5小时庭审后休庭。方玄昌及辩方律师等都走出法院后,又被通知庭审继续。昨日下午5时许,石景山法院一审宣判,5人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主犯肖传国和戴建湘被判拘役5个半月。

肖传国称不懂“寻衅滋事”

方舟子并未现身昨日庭审,方玄昌和两人的代理律师彭剑出庭。

石景山检察院派出3名公诉人出庭公诉。检方认为,肖传国等5人无视国法,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5名被告人中,仅有肖传国和戴建湘聘请了辩护律师。

肖传国当庭表示,对指控事实基本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名不太明白,“如果法院认为我的行为构成这一罪名,我没有意见。”他说。

10万元非雇凶费用

谈及作案动机,肖传国当庭称,他和方舟子有近10年的个人矛盾。除了嫉恨二方(方舟子和方玄昌)对自己的学术质疑外,方舟子还污蔑他的妻子和老师。他曾对方舟子提起过刑事和民事诉讼,但都没有具体结果,“穷尽维权手段后,一时激动才如此对待方舟子。”

戴建湘曾供述,肖传国承诺打人后给10万元,殴打方玄昌后给了5万,打方舟子后给了2万。

对此,肖传国当庭否认。他称,戴建湘喝酒后到自己办公室,看到方舟子和方玄昌的资料,主动请缨要求教训二人。他给戴的钱是给亲戚孩子出国的费用,非雇凶费用。

休庭后通知继续庭审

昨日,石景山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刑庭庭长一人审理。

据悉,本案刑事部分的证据卷有11本之多,摞起来高约20多厘米。庭审进行了近5个小时,才完成法庭调查。昨日下午1时30分许,法官宣布休庭,并未宣判。

随后,方玄昌、彭剑和被告人家属及律师等人都已走出法院。不久,各方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庭审将继续。

5人被认定寻衅滋事罪

昨日下午5时许,石景山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肖传国、戴建湘、许立春、龙光兴、康拥军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法院对肖传国等人的无罪辩护不予采纳,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肖传国、戴建湘拘役5个半月,许立春拘役4个月,龙光兴拘役3个月,康拥军拘役1个半月。

宣判后,肖传国表示将考虑上诉,其余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二方”对判决结果不满

对此判决结果,方舟子和方玄昌表示不满。

律师彭剑表示,肖传国提供给打人者的资料中,注明“电梯里有录像”,“石景山这个(指方舟子)要打得重一点”,都可看出并非简单的寻衅滋事,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不合适。但本案系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对判决结果没有上诉权。他们只能据理力争,向检察院申诉,希望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抗诉。

质疑

为何“闪电”宣判?

质疑:昨日,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休庭后通知继续庭审,并当天宣判。外界质疑这种“闪电”速度。未出庭的方舟子也曾称,估计此案当庭宣判,出不出庭没有意义。

方舟子代理律师彭剑认为,法院休庭后又开庭导致他未能参加,受害人律师没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然继续开庭审理,“审判程序本身已经违法。”

回应:对此,石景山法院对外宣传负责人昨晚表示,简易程序当庭宣判,并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程序,司法实践中当庭宣判的也很多,被告人及受害人当然认为普通程序会更好一些,但要根据具体案情来选择审判程序。

为何不转普通程序?

质疑:戴建湘的律师称,肖和戴的律师均做无罪辩护,且几名被告人在“打人”预谋问题上出现分歧,法院依然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这难以理解。对此,方舟子代理律师彭剑也认为,以上做法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回应:对此,石景山法院对外宣传负责人表示,因自己不是具体办案人,尚不知情。本案已经公开宣判,也有部分媒体旁听,因此尽管有很多媒体对该案的具体审理很关注,但法院目前还没有做专门通报此问题的安排。

庭后声音

方舟子:如此轻判担心效仿

昨晚,方舟子表示,得知判决结果后,他更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这些人放出来以后,会不会变本加厉报复我”。他称,还有其他不少曾被他“打假”的人,这么轻的判决,有可能让这些人肆无忌惮地效仿。

方舟子称,肖传国提供给打人者的资料中,既有他的照片、地址,还有自己妻子的照片,这样的判决结果,他也担心今后家人的安全。

方舟子认为,此案中警方刑侦工作干得非常漂亮,但后期的公诉和审理没有跟上。“这样的结果对辛苦侦破此案的民警和我来说,都是个遗憾。”

肖传国:判罚过重考虑上诉

宣判后肖传国表示考虑上诉。昨日中午休庭后,他的代理律师高子程表示,方舟子和方玄昌二人的伤势已经做了鉴定,肖传国不应构成寻衅滋事罪,进行治安处罚更为合适。

此外,戴建湘代理律师张律师称,戴建湘和肖传国两人的律师都做的是无罪辩护。此案宣判后,戴建湘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但家属认为这样的判罚过重,将考虑上诉。

名词解释

寻衅滋事罪 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以及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拘役 指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陈博 孙纯霞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王贵彬

名词解释:拘役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事件时间表

今年6月24日晚,《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被两名男子用钢管袭击。北京警方介入调查,经鉴定为轻微伤。

8月29日,方舟子遇袭,两名男子持铁管、铁锤、喷射防卫器殴打方舟子,致方腰骶部皮肤挫伤。事后方报警。

9月21日,北京警方通报,方舟子、方玄昌遇袭案并案告破,嫌疑人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等归案。

10月4日,石景山检察院对肖传国等5人提起公诉,指控5人犯有寻衅滋事罪。

10月10日,石景山法院开庭并宣判,5人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主犯肖传国和戴建湘被判拘役5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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