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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未成年人骑车逆行出事故 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20-11-19 10:03:29    来源:焦作晚报

  如今,中小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不在少数,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近日,中站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逆行与其他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未成年肇事者监护人赔偿伤者损失4万余元。

  “事故发生都两年了,我两次住院,可他们一直说没有责任,不愿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提起两年前发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许某就满腹委屈。2018年8月中旬的一天,年仅12岁的男孩小张在放学后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在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左转弯进入非机动车道时,与在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许某相撞,造成许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张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许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许某随即前往医院,住院治疗39天,并于今年7月,因取除骨折内固定装置再次住院15天。

  两年的时间里,许某与小张的父母多次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张某的父母辩称无责任,不愿赔偿。无奈之下,许某将小张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请求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小张驾驶车辆将原告许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小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因小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小张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故损失应由被告小张及其父母承担70%的赔偿责任。法官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应注重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避免事故发生。


(记者 杨景鹏)

文章编辑: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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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骑车逆行出事故 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0-11-19 10:03:29    来源:焦作晚报

      如今,中小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不在少数,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近日,中站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逆行与其他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未成年肇事者监护人赔偿伤者损失4万余元。

      “事故发生都两年了,我两次住院,可他们一直说没有责任,不愿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提起两年前发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许某就满腹委屈。2018年8月中旬的一天,年仅12岁的男孩小张在放学后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在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左转弯进入非机动车道时,与在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许某相撞,造成许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张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许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许某随即前往医院,住院治疗39天,并于今年7月,因取除骨折内固定装置再次住院15天。

      两年的时间里,许某与小张的父母多次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张某的父母辩称无责任,不愿赔偿。无奈之下,许某将小张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请求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小张驾驶车辆将原告许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小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因小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小张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故损失应由被告小张及其父母承担70%的赔偿责任。法官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应注重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避免事故发生。


    (记者 杨景鹏)

    文章编辑: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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