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经济频道 > 经济新闻 > 正文

经济频道

海南出台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0-12-7 18:50:56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海口12月5日电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近日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的适用范围、供地年限、供地价格、供地程序、考核评价等要求。

  根据细则,海南省市县人民政府可采取先租后让方式向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的各类产业项目供地,不包括商品住宅项目。

  细则明确,先租后让的租赁年限一般为5年,最高不超过10年,与后续出让年期总和不得超过该宗土地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先租后让供地的土地总价款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交易的土地成交价格确定。年租金按不低于土地总价款的5%确定,租赁转出让时应缴纳的协议出让价款等于土地总价款减去已缴纳的租金。

  供地程序方面,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供地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将土地出租给土地使用权人,并由相关部门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租赁期满经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考核评价达到履约条件的,按照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等手续。

  考核评价方面,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提出考核评价申请,由签订准入协议的市县人民政府或者相关园区、产业主管部门对准入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评价合格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1年。整改期满考核评价仍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协议出让土地手续,市县人民政府可依照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处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并追究违约责任。

(记者 吴茂辉)

文章编辑:李洋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海南出台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实施细则
    2020-12-7 18:50:56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海口12月5日电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近日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的适用范围、供地年限、供地价格、供地程序、考核评价等要求。

      根据细则,海南省市县人民政府可采取先租后让方式向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的各类产业项目供地,不包括商品住宅项目。

      细则明确,先租后让的租赁年限一般为5年,最高不超过10年,与后续出让年期总和不得超过该宗土地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先租后让供地的土地总价款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交易的土地成交价格确定。年租金按不低于土地总价款的5%确定,租赁转出让时应缴纳的协议出让价款等于土地总价款减去已缴纳的租金。

      供地程序方面,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供地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将土地出租给土地使用权人,并由相关部门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租赁期满经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考核评价达到履约条件的,按照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等手续。

      考核评价方面,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提出考核评价申请,由签订准入协议的市县人民政府或者相关园区、产业主管部门对准入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评价合格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1年。整改期满考核评价仍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协议出让土地手续,市县人民政府可依照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处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并追究违约责任。

    (记者 吴茂辉)

    文章编辑:李洋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