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即时滚动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焦作论坛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新闻客户端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微视频
 经典山阳 小记者 办公入口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2018专题区 > 改革开放40周年 > 正文

2018专题区

从联产承包到土地流转
更新时间:2018-12-4 14:50:17    来源:焦作日报    
  土地流转后,温县种粮大户晁岩手捧金灿灿的麦粒笑得合不拢嘴。 本报记者 刘金元 摄
 
   

  1978年,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18户村民以“托孤”的形式,立下生死状,按下红手印,签订“大包干”契约。

  自此,中国农村改革正式拉开大幕。1982年至1986年,中央连续出台5个“一号文件”,肯定和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广大农民吃下了定心丸,使中国农村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1984年,在我市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当年,我市的粮食总产量即创历史最好水平。

  1989年,是我市对粮食作物实施高产开发的第一年,粮食总产量达到了146.46万吨,比历史最好水平的1984年增长了9.1%。武陟、温县、孟州、沁阳和博爱5县(市)夏粮单产分别达到或超过350公斤,全市平均单产达到340公斤,成为被国务院表彰的全国7个夏粮单产达标市之一。

  1990年,我市成为全省粮食产量超历史最好水平的市之一,特别是温县,夏粮单产达到401公斤,居全省之冠。省农调队以产量定实绩,排出前10名全年粮食总产量生产大县、前10名亩产高产县和前10名人均占有粮食最多的县。温县、博爱、武陟、孟州、沁阳、修武在亩产高产县中分别名列第一、第二、第四、第六、第九和第十。10个亩产高产县全年粮食平均亩产超340公斤,其中温县、博爱亩产在400公斤以上。在前10名人均占有粮食最多的县中,温县和修武分别排第六和第九。

  1991年,温县粮食平均亩产达到1016.53公斤,创历史最好纪录,成为继山东省桓台县之后,我国长江以北第二个吨粮县。

  在粮食生产屡创佳绩的同时,我市的经济作物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加。1987年,博爱县孝敬镇程村村民人均收入突破800元,这是我市农村依靠集约化经营走上富裕之路的典型代表。该村运用地膜和天膜覆盖种植技术,在不同地块实行麦、棉、瓜、菜等作物套种,变一年两熟为一年三熟或一年四熟,实现了“家家有余粮,户户有存款”。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商品经济的深入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上世纪90年代前后,全市涌现出了350个年产值超百万元的企业和53个年产值超千万元的村,有11个乡超过了亿元。著名经济学家、社会学家费孝通对我市农村和乡镇企业视察后,高度评价“不到焦作不知中原之富”。

  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为我市农民提供了充裕的就业岗位,致富门路越来越多的农民,越来越不满足于在几亩地里打转,地,该怎样种?

  农村,再次面临着变革。

  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对农户所承包土地进行合理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规模经营,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1998年,伴随着第二轮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土地出租流转的第一把星火在我市点燃。之后,随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燎原之势。

  2005年,农业部专门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使农地流转在操作层面也实现了有法可依。至此开始,我市的土里流转异彩纷呈,农民收入稳步增加。

  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124.9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的54.3%,涉及30万户,占家庭承包经营总户数的50%。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11个县(市)区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83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机构、1706个行政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147个村实现了整村流转。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流转土地66.8万亩,占到土地流转总面积的53.4%,推动了我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

  在这124.9万亩流转的土地上,承载着5356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合作社,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7个,省级示范社29个,市级示范社176家;承载着715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其中被省农业厅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2家,户均经营面积234亩,是一般农户经营规模的50多倍,经营效益逐步提升。

文章编辑:杨铭 
焦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焦作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焦作日报社和焦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焦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焦作网所刊登的所有内容,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焦作网"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焦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版权归属原作者或所属媒体所有,转载请不要修改任何文字图片链接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了您的文章或资料,损害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站,我们会即时处理或删除。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网友帮忙团热线:(0391)8797395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395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邮编:454002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 举报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联系电话:(0391)8797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