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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题制作

佳木斯一女子传播邪教法轮功获刑
更新时间:2018-4-10 9:22:10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2016年7月22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解威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解威不服提出上诉。9月21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解威,女,53岁,高中文化,佳木斯市前进区人。2016年2月23日,谢威在佳木斯市前进区升平路北段进行法轮功宣传并散发法轮功宣传单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并扣押解威随身携带的法轮功宣传单、光碟、宣传卡片等法轮功宣传品。后经依法搜查,又从其居住地发现大量法轮功宣传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解威传播邪教宣传品,宣扬邪教,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构成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解威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文章编辑:赵银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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