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08年5月25日晚8:00

地  点:焦作日报网络直播间

嘉  宾: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国文

主持人:石媛媛(焦作日报见习记者)

 

    主持人:传承文明,关注民生,各位网友晚上好,这里是焦作日报社 网络直播间,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国文,欢迎您,史局长!

    史局长: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一说起粮食局我估计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会有这么个印象:那就是一个粮本,几斤粮票,咱老百姓一家老小的口粮都要依靠粮食局发放了。可是现在,我们再买粮食的时候就不用到粮食局去了,粮本,粮票也早已经退居历史的舞台了,好像我们都觉得而粮食局也似乎和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远了。史局长,是这样吗?

    史局长:其实情况并不是大家想像这样的,近年来我们粮食局作为政府的管理部门,在体制改革以后,主要任务就是对全社会的粮食进行监管,从原粮的监管到进入市场的粮食,与我们整个老百姓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主持人:哦。看来我们这些年轻人对粮食局的认识是非常的少,那么史局长,在今天节目的一开始,您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咱们粮食局的现在的一些主要职能好吗?

    史局长:好的。现在粮食局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职能:一是宏观调控。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数据统计工作;提出本地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计划;制定和实施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布局、收购、轮换和管理办法;(就是我们地方筹备粮食是根据我们的人口来计算,大体上每个人的分额人口按一斤的原粮来计算),这是国家储存的一个标准。还要负责建立粮食安全预警机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制定粮食应急保障预案(也就是有大的自然灾害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在粮食供求失衡和发生紧急情况时组织实施;协调产、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提出产销一体化经营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措施,还要保证军需民食粮食供应计划。

    二是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粮食行业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开展前瞻性、宏观性、战略性问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检查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情况,确保食用安全;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协同工商部门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管,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监督检查粮食行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也就是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实行持证上岗);实施对粮食市场价格的监控管理,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引导企业按市场需求实施购销行为,依法处理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粮价、制假贩假、以劣充优行为,维护种粮农民、消费者、经营者利益和粮食流通市场的稳定。

    三是指导粮食行业发展。根据国家粮食产业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市场建设规划;指导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扶持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和其他大型龙头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组织实施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培训和鉴定,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

    主持人:通过史局长的介绍,看来咱们粮食局的各项工作其实都与我们老百姓的生活仍然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史局长刚才也谈到,咱们粮食局的重要职能就是负责粮食流通的管理,据我了解2004年,国家决定放开粮食购销市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同年7月,咱们焦作也召开了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我市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到现在也有四年的时间了,那请您谈谈我市近年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情况?

    史国文:这一项工作按说是一项比较坚苦的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深化粮改的精神和部署,我市也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意见》(焦政文[2004]109号),成立了全市粮改工作领导小组。2004年10月,市政府再次召开了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了改革工作。从2004年7月到2007年底,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效协调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圆满完成了这次的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任务,在全省我们应该说是搞的比较好,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在这项工作中,我认为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全面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改革前,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共有职工6938人(这个数字是不含非购销企业的),所谓非购销企业主要是指还有加工业和城市商业,购销企业主要是指贮存粮食的仓库这些公司。经过改革,我们一方面发展多种经营项目提供平台(就是安排一部分再就业职工)、另一方面实行经济补偿、四退一保等方式,我们把这6938人中又分流5824名,减轻了企业的人员负担。同时,对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库存的5.34亿公斤高价位粮进行了拍卖消化,对企业因执行国家保护价政策而形成的5亿元挂帐进行了剥离,解决了困扰企业发展的“三老”(老人、老粮、老帐)问题。在此基础上,把全市113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重组改制为26个国有控股、职工参股的粮食储备(购销)公司。通过改革,企业转换了经营机制,实现了减员增效和扭亏增盈,真正成为了粮食市场主体。

    此外,在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后,我们及时把改革重点放到非购销改制上,按照“积极稳妥和成熟一个改制一个”原则推进非购销企业改制工作,经过努力,目前全市22个非购销企业已经完成改制13个,还有3个已经进入改制程序。

    (2)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建立了开放有序、多元竞争的粮食市场体系。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要求,市、县粮食部门积极开展粮食收购许可工作,认真受理粮食经营者的入市收购申请,严格审查资质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核发收购许可证。截至2007年底,全市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经营者发展到204个,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61个,占29.9%;集体企业5个、私营企业55个、个体83个,共占70.1%。就是从数字上讲好像是国有控股数量少,这些企业的个数少,但是粮食的总量多,它继续发挥着国有购销企业的主指导作用,通过颁发这个许可证,我们市实现了市场主体多元化。

    (3)加强粮食流通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随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粮食流通管理工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如何搞好粮食流通监管,是摆在粮食部门面前的一项全新课题。为把这项工作搞好,我们去年按照“试点推进、稳步铺开”的思路来开展工作。2006年,我们选择基础较好的武陟县为试点,积极探索粮食执法检查工作。取得试点经验后,我们及时在武陟县召开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2007年初,我们再接再厉,提出把2007年定为“粮食执法检查年”,在工作进展较快的温县召开现场会,进一步推广温县的经验,强力铺开了全市粮食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市)粮食局在推进粮食监管工作中,积极克服经费短缺、人力不足、设备不够等困难,加强粮食政策宣传,营造执法检查氛围,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并抓住夏收、秋收的有利时机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去年以来,全市共检查粮食经营户206个,对69个无证经营户作了停业处理,对97个收购条件不合格经营者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维护了粮食流通正常秩序,保护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建立完善粮食储备调节体系,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近年来,在推进粮改工作的进程中,我们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到省级储备粮指标,并及时完成了装仓任务,填补了我市多年来没有承储省级储备粮的空白;二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地方储备粮建设,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我市的人口数量结构,及时研究并提出扩大了市级储备粮规模和建立县级储备粮的意见。市、县粮食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意见精神,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有关工作任务,使我市形成了中央、省、市、县四级粮食储备结构,粮食安全和宏观调控能力都得到了切实保障。

    此外,粮食流通统计、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有效展开。

    主持人:可以看出来我们粮食局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在各个方面的工作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2004年5月26日到今天,《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已经四周年了。史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国务院当初是在怎样的一个背景下颁布这部行政法规的?条例颁布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呢?

    史国文: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到今年已经四年了。当时,国务院出台这部法规有两个大背景:其一,我国粮食生产在1998年达到10245.9亿斤的高峰后,从1999年开始连续5年减产,逐年减少,2003年减少到8613.4亿斤,比1998年减少了16%,退回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国家不得不使用大量外汇进口粮食,粮食供求出现趋紧状况。其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发展,国家开始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

   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主要为了:一是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在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形势下,有必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粮食流通体制,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二是通过立法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通过立法对粮食经营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确立了我国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对粮食资源进行配置的粮食流通体制基本模式。它的颁布实施,对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持人: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后,咱们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体现在哪些方面?

    史国文: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在管理角色上,由过去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向当“专职裁判员”转变。要致力于建立公正、公平的粮食流通规则,监督各粮食经营主体对规则的遵守。

    二是在管理对象上,要由过去直接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向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转变。过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对象较为单一,在全面市场化的情形下,粮食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管理对象相应增多,管理范围相应扩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运用市场手段继续管好国有粮食企业的同时,也要扮演好管理全社会粮食的角色,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

    三是在管理手段上,要由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转变。各项政策的出台,行政手段的运用,都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依法行政、依法治粮。彻底改变过去以行政命令来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作风,尊重市场规律,注重市场价格的杠杆作用,不能随意抬级抬价、压级压价。

    四是在管理方式上,要由过去的事前审批,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管转变。过去粮食部门基本上只重事前审批,对流通环节的法制化管理不够。粮食市场放开后,《粮食流通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更多的责任,在收购、储运、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在粮食质量标准问题上,粮食部门都要参与,且都要发挥职能作用。

    五是在管理重点上,要由过去的管理粮食商品向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秩序、规范市场行为转变。

    主持人:看来国家制定这样一项条例,也是利国利民的。那麽史局长,这个《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一般都是那些经营活动需要遵守呢?咱们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职责是什么?

    史国文: 在我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都需要遵循《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职责是: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的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应当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的经营场所,检查粮食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主持人:从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从老百姓的积极留言中无不看出,咱们粮食部门跟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密不可分的。在这里,我特别想知道咱们粮食局下一步在执法监管工作中,重点要抓的是什么?请史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史国文:当前我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机构、人员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粮食执法检查活动还不能经常性地有效开展;二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三是监督检查工作及协调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另外各县(市)的工作进展也不是很平衡。 针对这些矛盾和问题,今年初,我们提出了"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监督检查体系"的目标,这也是今年全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加强粮食监督检查机构建设,争取机构、编制正式得到落实。这一条是国家粮食局今年提出的达不到目标实行"一票否决"的内容之一,必须下力气推进。二是加强粮食执法检查队伍建设。推行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统一考核,持证上岗;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队伍整体素质,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设,按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行政复议办法》、《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要求,逐步完善粮食收购、库存、质检、统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规范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四是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监督检查工作进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全市粮食执法检查工作形成"一盘棋"。

    主持人:史局长,节目进行到这里,我们的互动平台上已经有很多网友发来了留言,对咱们的话题也非常的关注,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网友【乐晨】说:我是一名从事粮食收购的商户,请问史局长,我们这些商户在收购过程中要遵守那些规定呢?如果违反了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史国文: 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在固定经营场所悬挂或者摆放《粮食收购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外出收购粮食时,应当随身携带《粮食收购许可证》副本及营业执照副本;(2)向售粮者告知或者在收购场所公布收购粮食的品种、价格和质量标准;(3)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4)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5)使用经法定计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国家验收的器具一定要使用。(6)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任何款项;(7)定期向所在地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粮食收购品种、数量等有关情况;跨行政区域收购的,同时向收购地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品种、数量等相关情况;(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粮食经营者在收购中有未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压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违反其他规定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主持人:刚才这位网友提到了粮食收购这个问题,这也是咱们粮食局的一项重要职能,有很多网友也都发来留言表示想从事粮食收购,但是大家都不太了从事粮食收购经营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史局长,在这里你就快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史国文:《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从事粮食收购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3)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知识的能力;(4)凡常年收购粮食并以营利为目的,或年收购量达到50吨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个体工商户申请粮食收购资格的条件是须具备筹措经营资金3万元以上的能力。年收购量低于50吨的个体工商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须申请粮食收购资格。

    主持人:那怎样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呢?

    史国文:《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粮食收购者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应当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申请书;(2)开户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3)仓储设施的产权证明或者有效租赁合同;(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合格的证明材料;(5)检验化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的基本情况。粮食收购者属于新设企业的,除需提交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须在15日内向申请者作出答复。符合规定条件者,应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认为申请者条件不符的,应向申请者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者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主持人:通过刚才史局长的介绍,咱们想从事粮食收购这样一个经营活动的网友们现在一定都有些眉目了。大家可以按照史局长所介绍的那些条件跟自己现有的条件对照一下,看自己符不符合。下面我们再来看下一位网友的提问:

    网友【举人】说:史局长您好,近年来,粮食部门通过开展订单粮食直接带动了我们农民增收,您能具体谈谈这一情况吗?

    史国文:这是我们多年来研究的工作。近年来,市粮食局积极创新粮食经营方式,把发展订单粮食作为带动农民增收和掌握粮源的一项新战略,下大力气进行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一是明确发展订单粮食的思路和具体量化目标,对订单粮食实行目标管理;二是实行典型引路,及时召开订单粮食工作会议,推广武陟县、温县发展订单粮食的做法,总结推广经验,示范带动其他县(市);三是及时为农户提供粮食品种需求信息,组织企业产前与农户签订订单,产中搞好种植技术服务,产后统一收打,并以高出市场价的“协议价格”进行收购。去年,市、县粮食局继续量化督导订单粮食工作,完善订单奖惩办法,打造订单收购主体并发挥其带动作用。各粮食经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认真落实订单计划。温县粮食局按照“分村包组、预约种植、技术服务、合同回收”的思路,以太极种业公司为依托,落实粮食订单5200亩,完成订单收购3550万公斤。武陟县粮局主动与当地农业部门、乡镇政府沟通,积极参与优质粮食产业带工程和种子工程,在全县乡村设置218个订单网点,与农民签订订单协议,供应种子和农资,配套种植技术指导。2004—2007年,全市粮食部门通过订单粮食这一载体,共实现收购9.99亿公斤,直接带动农民增收1亿多元,同时也掌握了充足的储备和经营粮源。

    网友【麦田守望者】说:史局长您好,我是孟州市桑坡村的村民,近年来,我们农村出现了极具特色的放心粮油连锁服务点,方便了农民生产生活,在这里,我向您和咱们粮食局干部、职工表示感谢!

    主持人:我想,此时此刻,听到老百姓的夸奖,咱们粮食局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非常的欣慰。这位网友提到的放心粮油连锁服务点可能有些朋友不是太了解,那史局长,就请您把咱们的这项工作具体的谈谈吧。

    史国文:大力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工作,是粮食部门贴近农村,立足粮食,发挥优势,为农服务,实践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宏伟战略的一项具体落实措施。近年来,市粮食局着力推进了放心粮油进农村工作,以“发展农村放心粮油连锁服务网络体系”为重点,明确思路,制定目标,量化督导。各县(市)粮食部门结合实际,不囿于固定模式,采取措施,强化责任,强力推进这项工作。2005年以来,孟州、武陟、沁阳、温县相继投资建立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并以村为单位、以原有的粮油门店为依托开办放心粮油网点,形成了“金福来”、“鑫桥”、“鑫农”等功能完善的连锁服务网络。博爱、修武粮食部门也结合本县特点去年在这项工作上取得了突破。在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中,各级粮食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和制作宣传展版、印发宣传册等形式,大力宣传粮油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农民树立食品安全消费意识,扩大放心粮油的知名度。2007年底,全市农村粮油网点已发展到358个,农村辐射率达到30%以上。各服务网点积极开展“四代一换”(代购、代销、代储、代加工、品种兑换)和多种经营,不仅把放心粮油、农资和日用生活品送到了农民家门口,还义务为农民提供家庭储粮指导和种植信息,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了多样化服务。

    网友【扬帆远航】说:史局长您好,近几年来,粮食的价格一直在涨,这是不是就是意味着现在粮食少了,现在国际国内的粮食供求是个什么样的状况,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史国文: 从国际粮食供求和价格走势看,近两年受干旱、洪涝等灾害影响,世界主要粮食生产国粮食减产,全球粮食生产下降幅度较大;同时,石油等能源价格大幅上涨,粮食生产成本增加,生物燃料工业对玉米、大豆、油菜籽用粮需求旺盛,这些因素导致了全球粮食供求形势紧张,主要粮食品种价格大幅上涨。有关数据显示:从2006年9月到2007年末,全球小麦价格上涨112%,大豆上涨75.1%,玉米涨47.3%,大米涨3.1%。全球小麦储备减少11%,仅够全球人口12周的消费,全球玉米的储备仅够世界人口8周的消费。今年以来,世界小麦、稻谷、玉米价格继续上扬,尤其是稻谷短期内出现暴涨。全球粮食供求紧张,已经使一些国家面临饥荒的威胁。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世界面临非常严重的粮食危机"的预警,呼吁各国立即采取措施应对危机。

    从我国的情况看,我国粮食连续四年丰收,目前粮食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粮食库存充裕,可以保证国内市场供应和市场粮价基本稳定。一是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从2004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取消农业税,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并逐年加大补贴力度,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等,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粮食生产实现连续四年丰收。2007年我国粮食产量达到10030亿斤,小麦、稻谷、玉米等三大谷物品种产量恢复到9000亿斤以上,为近几年我国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是粮食产需基本平衡。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工业化发展,我国粮食消费需求总量平稳增加,但居民的口粮消费略有减少,占粮食总消费量的比重下降。目前,国内粮食消费量10200亿斤左右,产需总量基本平衡。除大豆有一定缺口需依靠进口弥补外,小麦、稻谷、玉米三大品种消费量在8500亿斤到8700亿斤左右,产需平衡有余。

    三是粮食库存充裕。我国粮食储备已具相当规模。近几年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粮食储备库存也得到了进一步充实。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各地都建立了地方粮食储备,品种结构比较合理,并增加了成品粮油储备,储备管理水平也进一步提高。目前,粮食库存消费比高于国际公认的17-18%粮食安全线水平。

    四是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受世界粮食涨价传导因素影响,去年我国的粮食价格也出现了一定幅度上涨。但是,随着国家宏观调控(集中拍卖临时储备粮)力度的加大,取消小麦、稻谷、玉米等粮食出口退税,实行粮食出口暂定关税等措施的落实,国内粮食保持了供应稳定、价格基本稳定的状况。

    尽管目前我国粮食供求能保持基本平衡,但也不能掉以轻心,从长远看,我国耕地减少、淡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目前,我国人均耕地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1/3,人均淡水资源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左右。受资源条件约束,今后我国粮食播种面积持续扩大的空间越来越小,单产水平继续稳步提高难度逐渐加大,保持我国粮食供需长期基本平衡的任务十分艰巨。

    主持人:可以看出,老百姓对咱们粮食局的工作也是非常关注的。史局长,刚才您也谈到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是依法管粮的重要内容之一,那请您谈谈我市的工作进展情况吧?

    史国文:近年来,为了切实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市粮食局着力推进了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的运行工作。一是筹措争取100多万元资金,用于改善检测办公硬件环境,购置先进检测仪器,提高检测能力。二是邀请国家和省粮食局的专家对检测中心进行现场指导,完善了检测中心的软件设施、制度体系文件和工作规程。三是去年检测中心取得了省有关部门的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定,并被市政府批准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完成了事业机构登记,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理顺了检测中心的检测行为和法定效力。四是及时开展粮油检测工作。去年检测中心开展了夏、秋两季粮食质量调查及品质测报工作,及时形成了粮食质量综合评价信息;开展了地方储备粮油质量抽查和常规粮油检验工作,提供了准确的检测报告,为履行好粮油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发挥了载体服务作用。此外,检测中心还申报了第三批国家粮食质检机构并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准备,今年有望获得国家粮食局的验收认定。

    主持人:史局长,中央从2006年实行小麦最低价收购政策,老百姓从这项政策中切实得到了实惠,对这项政策也很关注,请您谈谈今年的政策和价格情况?

    史国文: 今年,国家继续在河南等6个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小麦最低价预案执行时间为:2008年5月21日至9月30日。今年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以2008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7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72元。标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08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

    主持人:在今年1月1日国家发布了新的《小麦》国家标准,您能具体谈一谈这一点吗?

    史国文: 今年1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小麦》国家标准(GB 1351-2008),并且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1)将 小麦 分类由9类调整为5类,即将原标准的白硬冬、白硬春、白软冬、白软春、红硬冬、红硬春、红软冬、红软春、混合等9类调整为硬白、软白、硬红、软红和混合等5类。

    (2)采用硬度指数代替角质率和粉质率作为硬、软及混合小麦的分类判定指标,采用硬度仪检验小麦硬度,规定硬度指数大于等于60的为硬麦,小于等于45的为软麦,介于两者之间的为混合麦。

    (3)参照国际标准,调整了中等(三等)小麦不完善粒的限量指标,由原标准的6.0%调整为8.0%。

    (4)明确规定供人食用小麦的卫生要求必须符合《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05),饲料小麦的卫生要求必须符合《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01)。

    (5)增加了检验规则和标签标识的规定,提出了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等要求。
新《小麦》标准的实施,将使我国小麦与世界各小麦大国标准趋于一致,对确保小麦收购验质的客观公正,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对改善小麦面粉品质将产生积极影响。

    另外,小麦国家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在小麦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小麦国家标准。今年,市粮食局将根据新标准,及时组织对全市收获的小麦进行科学检验,拿出全面真实的检测报告,引导我市广大农民种植经济效益高的小麦品种。同时,对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中执行国家标准的情况,市粮食局也将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新标准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主持人:今年粮食部门在夏粮收购方面是如何准备的?

    史国文: 根据《2008年小麦最低价收购预案》,今年的最低价收购工作与前两年一样,仍由中央储备粮企业委托地方粮食企业开展收购。作为中央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者,今年粮食部门将认真总结前两年收购工作的经验,查找不足,采取以下措施服务农民售粮:一是在全市农村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新《小麦》标准,达到家喻户晓,让种粮农民都了解价格政策,理解粮食等级标准。二是深入种粮农户面对面征求农民的意见,了解农民"渴求"什么样的收购服务,科学安排好收购服务工作。三是及早备足收购仓容,备齐收粮器械,搞好人员培训,杜绝出现农民"卖粮难"现象。目前,全市已准备仓容6.1亿公斤,准备器械1100多台(件),培训人员500人(次),并且准备了充足收粮物资。四是完善各种便民服务措施,公开服务承诺,实行亲情化收购服务。加强与中储粮单位的沟通协调,尽可能做到多布点、广覆盖,方便农民销售。五是严格落实粮食质量标准和价格政策,坚决做到仪器定等、公正计量、公开验粮、诚信待农,让农民明明白白卖粮。六是加强对收购工作的督导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收购中遇到的问题,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维护好粮食收购秩序。

    主持人:农民群众在粮食种植和销售方面要注意哪些问题?

    史国文: 根据国家新《小麦》标准和今年的价格政策,广大种粮农民今后在粮食种植上要科学选择品种。比如,同是标准品(国标三等)小麦,白麦每市斤要比红麦和混合麦多卖0.05元,按1000斤的产量,每亩地将多收入50元。另外,在卖粮时,最好选择执行最低价收购政策的委托库点。如果为了图方便,把粮食卖给小"粮贩",就有可能享受不到中央的惠农政策。

    主持人:看来从国家到地方,各级都非常重视粮食工作,那史局长咱们今后粮食流通工作的目标和重点是什么?

    史国文:中央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首次写入党的重要文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巩固农业基础的弦要始终绷紧,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始终要坚持”。这是党和国家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粮情作出的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对粮食安全问题的深谋远虑。当前粮食部门的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粮食市场调控和监管,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面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并不断满足广大消费者对粮食的多样化、优质化的需要。今年全市粮食工作的重点是:加快六个体系建设,推进粮油产业化升级。

    (1)加快粮食购销储备体系建设,保障粮食安全。重点是:依法开展粮食收购许可,进一步促进粮食购销主体多元化;转换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经营机制,巩固其粮食购销储备主体地位;管好管实专项储备粮,确保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牢固;发展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创新粮食流通方式;抓好安全储粮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2)加快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建设,规范粮食市场秩序。重点是:加强粮食监督检查机构和执法检查队伍建设,完善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协调督导机制,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加快粮食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粮食质量安全。重点是:加强粮食质检机构建设,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的粮食质检体系,实现粮食质检机构网络化、研究分析科学化、数据资料标准化、信息发布制度化,为粮食生产、流通和宏观调控服务。

    (4)加快粮食统计信息体系建设,服务粮食宏观调控和经营管理。重点是:加快全市粮食信息资源整合,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逐步将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纳入统计范围,认真做好粮食供需平衡统计调查;加强粮食市场研究分析,对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实施有效的市场监测,为粮食宏观管理和粮食经营活动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服务。

    (5)加快放心粮油供应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更加放心的粮油食品。重点是:扩张农村放心粮油服务网点,全市新增100个网点,总数量达到350个,农村辐射率达到40%;完成国有粮油加工企业、粮油商业企业改制,发挥其在放心粮油生产与销售中的主体作用,巩固恢复城镇放心粮油销售配送体系,让广大群众都能方便地购买到放心粮油食品。

    (6)加快军粮供应网络体系建设,提高综合服务保障能力。重点是:抓好骨干军供站建设项目;夯实军供业务基础,提升军供工作质量;坚持主副并进、以副补主,全力拓展军供服务领域;创建“双拥共建”模范窗口。

    (7)服务全市新农村建设,推进粮油产业化升级。重点是:做好夏粮收购工作,落实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拓宽粮食销售渠道,搞活粮食经营;巩固订单粮食基础,充分掌握经营粮源;促进粮油精深加工,实现粮食转化增值;扩大招商引资,增强粮食经济发展活力。

    主持人:通过史局长的介绍,使我们对我市粮食局下一步的工作充满了信心!有一句话说的特别好:万事都要以民为先,就会得民心。也正是有了我们粮食局落实了这些惠民利民的好政策,使让我们老百姓安居乐业。希望咱们市粮食局在以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为我们老百姓拿出更多利民惠民的好措施,做好我们的粮食官!再一次感谢史局长的做客,也感谢网友的积极参与,下期节目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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