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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强制性国标公示 电动汽车安全有“底线”了
更新时间:2019-1-23 11:27:00    来源:经济日报

        没有安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就没有未来。此次公示的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成为新能源汽车产品报批准入的基础要求。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就《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公示。业内预计,如果没有较大异议,该标准将很快得到发布实施。

  尽管车市遭遇28年来的首次负增长,但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了127万辆和125.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了59.9%和61.7%。截至2018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261万辆。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呈现出上升态势。有数据表明,从2016年1月到2018年12月,我国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共发生了59起。其中,新能源乘用车起火33起,新能源商用车起火26起。频发的起火事故,也引发了人们对新能源汽车安全的担忧。

  “没有安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就没有未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罗俊杰表示,工信部从2016年起便开始积极推动制定新能源汽车安全标准,力图减少车辆起火事故。2018年9月25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督促生产企业对生产的新能源乘用车和载货汽车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此次公示的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成为新能源汽车产品报批准入的基础要求”。

  事实上,与传统燃油车起火事故发生率相比,新能源汽车起火率较低。“但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关注度和顾虑却更高。”中国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副秘书长王子冬解释,这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对燃油车自燃的可控性比较了解,而对电动汽车的安全可控性却并不熟知。

  “经过我们对一些起火事故分析,发现主要原因还是企业为了保证市场供应量,在设计、制造、验证、使用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忽视了对质量的要求。此外,部分用户对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操作、维修保养也不够规范。”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欧阳明高认为,随着推广规模的扩大和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新能源汽车安全风险不容低估,“如果电动汽车及电池等安全要求的强制性标准能够尽快实施,这对于提高全行业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的认知,强化企业安全性设计、制造水平以及相关售后服务,引导用户规范充电,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无疑具有积极意义”。(杨忠阳)

文章编辑: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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