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中心首页 > 时政要闻 > 正文

新闻中心首页

密织法律之网 强化法治之力
——平安中国建设系列报道之四
更新时间:2019-1-16 10:41:15    来源:人民日报

  2018年12月4日,河北省阜城县第四中学学生诵读宪法教育读本。
  新华社记者 李晓果摄

  2018年12月4日,河北省阜城县第四中学学生诵读宪法教育读本。
  新华社记者 李晓果摄

  2018年12月4日,河北省阜城县第四中学学生诵读宪法教育读本。
  新华社记者 李晓果摄



2018年12月4日,河北省阜城县第四中学学生诵读宪法教育读本。
  新华社记者 李晓果摄

  ■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又处在快速发展变化中的发展中大国,要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而法治的根基是法律。

  ■通过司法解释、通知、意见、指导性案例等多种形式,司法机关及时回应社会中的热点焦点问题,统一司法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明确法律适用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为平安中国建设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

  

  2018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4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江苏昆山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入选其中。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说,最高检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以案释法,回应社会关切的复杂法律问题,统一司法适用标准,正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一系列事关平安建设基础和全局的法律制度落地生根,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供给。

  让法律制度成为守护平安的坚固盾牌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要发挥好法治对平安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就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让法律制度成为守护平安的坚固盾牌。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高票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在法律中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长期以来,由于缺席审判制度的缺失,一些贪污贿赂、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的嫌犯和被告人潜逃境外企图躲避法律制裁。此次刑诉法建立完善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加强了境外追逃工作的力度和手段,彰显了法治权威,也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

  “建立这一制度对于推动司法机关积极履职、丰富惩治犯罪的手段、促进反腐败国际追逃工作,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表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又处在快速发展变化中的发展中大国,要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而法治的根基是法律。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显示,2017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电子商务在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新动力的同时,也面临着无序竞争、个人信息泄露、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这部立法5年、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的重要法律甫一出台,就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电子商务法所规定的一条条原则、举措、惩罚措施,规范、指导着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法治既能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又能引领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法律制度越完善、规则意识越牢固,平安建设的基础就越稳固、效果就越持久。

  牢牢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纷繁复杂、快速变化的社会中,法治是稳定人心的锚。《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随着新型犯罪不断涌现,政法机关更多地以出台意见、办法的形式,就办理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作出具体规定以及重要规范依据,指导各地依法惩治犯罪。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越是复杂疑难问题,越要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分清对错,让人民群众在法律框架内主张权利、确定义务。

  前不久,最高法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对“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行为的警觉,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应当依法不予支持,发现交易平台、交易对手、交易模式等以“创新”为名行高利贷之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发送司法建议函等有效方式,坚决予以遏制。

  最高法的通知针对的正是近年来多有发生的“套路贷”。一些不法分子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重庆市民马先生与某汽车抵押公司约定以汽车为抵押借款90万元。没想到,签订合同后,该公司向马先生收取了风险担保金、GPS安装费、利息、手续费等共计20余万元。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查明受害者108人,冻结涉案赃款190余万元。如今,最高法对“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行为进一步明确定性,并提出了具体司法原则,有力地廓清了迷雾,为清理整治“套路贷”提供了法律依据。

  通过司法解释、通知、意见、指导性案例等多种形式,司法机关及时回应社会中的热点焦点问题,统一司法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明确法律适用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为平安中国建设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

  财经节目嘉宾在电视里对股票进行公开评价、预测及推介,自己却在暗地里先期买入。这种行为“该当何罪”?最高检围绕依法惩防金融犯罪主题发布了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就有这起案件。基本案情、要旨、指控与证明犯罪的详细过程、指导意义、相关规定等,看完这起指导性案例,即使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也对这起案件有了相当程度了解。

  最高检负责人表示,指导性案例再现了检察机关组织、运用证据指控与证明犯罪的过程,还原了诉讼过程中控辩争议的焦点和法庭审理的冲突,揭示了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能较好发挥案例本身的指导意义和普法意义,“要使指导性案例制度真正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土壤,关键就是要推进指导性案例在实践中的应用。”

  地方立法夯实平安建设法治基石

  只有及时把平安建设中的成熟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立法或制度规定,才能巩固创建成果,夯实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8年11月1日已经施行。《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需经过登记并取得行驶证和号牌,明确了动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摩托车以及快递、外卖等行业用车的机动车属性,要求按照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明确禁止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

  立法勒住“脱缰的野马”,《条例》一出,社会广泛关注。有网友表示:以前,共享单车、电动车没人管,闯红灯、开飞车、随意占道、随意穿行,让人提心吊胆。如今,有了《条例》,可以好好管管了!

  注重针对性、可操作性,注重有特色、管用好用,这是地方立法的鲜明特点,也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权扩展到所有设区的市。不少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立法作用,建章立制,为平安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

  2018年1月1日,《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对规范和促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提出了具体规定,列举了容易产生纠纷的领域和焦点,明确提出涉及合同、债务、婚姻家庭等民商事纠纷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提交调解申请;涉及治安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的,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交行政调解申请。

  改革发展稳定,既需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系统,也需要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关键要制定一部定位准确、职责清晰、科学规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法规。许多地方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建立起与基层实际相匹配的权责体系。截至目前,山东、黑龙江等地已经出台相关条例,四川、安徽、吉林等地也将其提上了议事日程。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是近年来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原则和鲜明特征。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本就是一体两面,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推动平安建设,才能带来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近年来,地方制度创新不断涌现。未满14岁的女孩被确认发生过性行为,未成年人身体多处损伤、营养不良……一旦发现这些情况,教育、医疗机构必须马上报案。这是杭州市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原卫计委联合制定的《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中规定的强制报告内容。这也是全国首个市级层面的强制报告制度。制度要解决的,正是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发现难、干预难、取证难、定罪难、监督难的问题,争取在第一时间发现案件线索,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

  紧紧围绕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各地积极开展创造性探索,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形成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了服务群众、解决诉求、化解矛盾的工作水平,推动形成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的局面。

  (记者张毅、廖文根、彭波、张洋、徐隽、张璁、魏哲哲、倪弋)

新闻编辑:wxj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密织法律之网 强化法治之力
——平安中国建设系列报道之四
2019-1-16 10:41:15    来源:人民日报

  2018年12月4日,河北省阜城县第四中学学生诵读宪法教育读本。
  新华社记者 李晓果摄

  2018年12月4日,河北省阜城县第四中学学生诵读宪法教育读本。
  新华社记者 李晓果摄

  2018年12月4日,河北省阜城县第四中学学生诵读宪法教育读本。
  新华社记者 李晓果摄



2018年12月4日,河北省阜城县第四中学学生诵读宪法教育读本。
  新华社记者 李晓果摄

  ■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又处在快速发展变化中的发展中大国,要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而法治的根基是法律。

  ■通过司法解释、通知、意见、指导性案例等多种形式,司法机关及时回应社会中的热点焦点问题,统一司法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明确法律适用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为平安中国建设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

  

  2018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4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江苏昆山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入选其中。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说,最高检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以案释法,回应社会关切的复杂法律问题,统一司法适用标准,正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一系列事关平安建设基础和全局的法律制度落地生根,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供给。

  让法律制度成为守护平安的坚固盾牌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要发挥好法治对平安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就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让法律制度成为守护平安的坚固盾牌。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高票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在法律中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长期以来,由于缺席审判制度的缺失,一些贪污贿赂、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的嫌犯和被告人潜逃境外企图躲避法律制裁。此次刑诉法建立完善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加强了境外追逃工作的力度和手段,彰显了法治权威,也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

  “建立这一制度对于推动司法机关积极履职、丰富惩治犯罪的手段、促进反腐败国际追逃工作,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表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又处在快速发展变化中的发展中大国,要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而法治的根基是法律。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显示,2017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电子商务在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新动力的同时,也面临着无序竞争、个人信息泄露、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这部立法5年、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的重要法律甫一出台,就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电子商务法所规定的一条条原则、举措、惩罚措施,规范、指导着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法治既能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又能引领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法律制度越完善、规则意识越牢固,平安建设的基础就越稳固、效果就越持久。

  牢牢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纷繁复杂、快速变化的社会中,法治是稳定人心的锚。《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随着新型犯罪不断涌现,政法机关更多地以出台意见、办法的形式,就办理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作出具体规定以及重要规范依据,指导各地依法惩治犯罪。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越是复杂疑难问题,越要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分清对错,让人民群众在法律框架内主张权利、确定义务。

  前不久,最高法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对“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行为的警觉,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应当依法不予支持,发现交易平台、交易对手、交易模式等以“创新”为名行高利贷之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发送司法建议函等有效方式,坚决予以遏制。

  最高法的通知针对的正是近年来多有发生的“套路贷”。一些不法分子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重庆市民马先生与某汽车抵押公司约定以汽车为抵押借款90万元。没想到,签订合同后,该公司向马先生收取了风险担保金、GPS安装费、利息、手续费等共计20余万元。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查明受害者108人,冻结涉案赃款190余万元。如今,最高法对“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行为进一步明确定性,并提出了具体司法原则,有力地廓清了迷雾,为清理整治“套路贷”提供了法律依据。

  通过司法解释、通知、意见、指导性案例等多种形式,司法机关及时回应社会中的热点焦点问题,统一司法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明确法律适用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为平安中国建设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

  财经节目嘉宾在电视里对股票进行公开评价、预测及推介,自己却在暗地里先期买入。这种行为“该当何罪”?最高检围绕依法惩防金融犯罪主题发布了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就有这起案件。基本案情、要旨、指控与证明犯罪的详细过程、指导意义、相关规定等,看完这起指导性案例,即使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也对这起案件有了相当程度了解。

  最高检负责人表示,指导性案例再现了检察机关组织、运用证据指控与证明犯罪的过程,还原了诉讼过程中控辩争议的焦点和法庭审理的冲突,揭示了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能较好发挥案例本身的指导意义和普法意义,“要使指导性案例制度真正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土壤,关键就是要推进指导性案例在实践中的应用。”

  地方立法夯实平安建设法治基石

  只有及时把平安建设中的成熟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立法或制度规定,才能巩固创建成果,夯实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8年11月1日已经施行。《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需经过登记并取得行驶证和号牌,明确了动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摩托车以及快递、外卖等行业用车的机动车属性,要求按照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明确禁止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

  立法勒住“脱缰的野马”,《条例》一出,社会广泛关注。有网友表示:以前,共享单车、电动车没人管,闯红灯、开飞车、随意占道、随意穿行,让人提心吊胆。如今,有了《条例》,可以好好管管了!

  注重针对性、可操作性,注重有特色、管用好用,这是地方立法的鲜明特点,也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权扩展到所有设区的市。不少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立法作用,建章立制,为平安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

  2018年1月1日,《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对规范和促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提出了具体规定,列举了容易产生纠纷的领域和焦点,明确提出涉及合同、债务、婚姻家庭等民商事纠纷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提交调解申请;涉及治安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的,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交行政调解申请。

  改革发展稳定,既需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系统,也需要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关键要制定一部定位准确、职责清晰、科学规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法规。许多地方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建立起与基层实际相匹配的权责体系。截至目前,山东、黑龙江等地已经出台相关条例,四川、安徽、吉林等地也将其提上了议事日程。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是近年来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原则和鲜明特征。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本就是一体两面,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推动平安建设,才能带来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近年来,地方制度创新不断涌现。未满14岁的女孩被确认发生过性行为,未成年人身体多处损伤、营养不良……一旦发现这些情况,教育、医疗机构必须马上报案。这是杭州市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原卫计委联合制定的《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中规定的强制报告内容。这也是全国首个市级层面的强制报告制度。制度要解决的,正是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发现难、干预难、取证难、定罪难、监督难的问题,争取在第一时间发现案件线索,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

  紧紧围绕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各地积极开展创造性探索,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形成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了服务群众、解决诉求、化解矛盾的工作水平,推动形成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的局面。

  (记者张毅、廖文根、彭波、张洋、徐隽、张璁、魏哲哲、倪弋)

新闻编辑:wxj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