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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四川篇】四川出实招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提拔任用"五个优先"
更新时间:2017-5-5 8:49:32    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林凌)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四川拿出实招。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奋斗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培养使用、奖励表彰、待遇保障、人文关怀和抚恤救助等5方面出台22条细则。

《办法》中的“干货”有哪些?为何会这个时间节点出台《办法》?四川在线记者也采访了四川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哪些人才能享受这政策?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适用于辖有建档立卡贫困村乡镇的机关干部,建档立卡贫困村村干部,联系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辖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农技员

纵观22条细则,条条都是“干货”。如在培养使用方面,《办法》明确提出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晋升职级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可破格提拔;又如在待遇保障方面,将建立风险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建立意外伤害和特殊疾病医疗风险保障基金。

《办法》有何“干货”?

培养使用方面,《办法》明确提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晋升职级等“五个优先”;要坚持把第一书记岗位作为墩苗历练干部的主战场,持续选派递进培养计划学员和后备干部到村任职,今后新提拔进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班子的,应优先考虑有第一书记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任职期满且考核等次“称职”以上的第一书记,还可参加四川省面向优秀村干部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并放宽学历条件、开考比例、专业限制、报考年龄。

表彰奖励方面,《办法》要求要定期表彰奖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并提高他们在各类表彰中的名额比例;符合条件的及时提拔使用或交流重用,并鼓励其继续在脱贫攻坚一线岗位工作;加大脱贫攻坚一线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弘扬“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待遇保障方面,《办法》明确要提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经济待遇。对在艰苦边远地区、乡镇、高海拔乡镇等连续工作1个月以上的第一书记,派出单位需向其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高海拔乡镇临时岗位补贴;当派出单位与派驻地的津贴标准不一致时,派出单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补差。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还要建立风险保障机制。

人文关怀方面,《办法》提出要严格落实休假制度,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的,应按规定足额发放未休假补助。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健康体检,分级建立干部健康档案。对一线干部,还应建立健全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分层分级开展“四必谈、四必访”。

抚恤救助方面,《办法》明确提出,在工作期间因公牺牲或病故者,可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为其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按程序评定为烈士;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脱贫攻坚关爱救助基金,对因公牺牲、病故、负伤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进行救助;对其父母、配偶、子女优先挂号、优先住院,配偶、子女存在就业困难的应妥善解决;对其子女上学、参军、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时给予优待照顾。

《办法》为何出台?

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中坚力量、决定因素。

刚过去的2016年,四川脱贫攻坚首战告捷:5个贫困县摘帽、2437个贫困村退出、107.8万贫困人口脱贫。成绩的背后,和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付出的超常努力、做出的超常牺牲密不可分。2017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今年四川省要努力实现16个贫困县、3700个贫困村、105万贫困人口脱贫摘帽退出。

不能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受累又流泪。“在这个时间节点出台文件,就是为了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安心安身安业,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担当,攻坚克难、接续奋战。”四川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为回应基层期盼,在《办法》制定过程中,四川省委组织部在“四大片区”分别召开专题座谈会,赴5个市(州)12个县(市、区)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例如基层普遍反映,中央、省委选拔“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政策“接地气”“暖人心”,极大调动了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建议作为制度性安排。为此,《办法》也提出参照“四类人员”选拔办法,每年选拔一批第一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同时,为适应形势要求,起草组还系统梳理中央、四川省委近年来关心激励基层干部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重复,形势发生变化的进行完善,基层普遍期盼的重点研究。”该负责人坦言,对于《办法》,就是力求务实管用,要从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基层最期盼的政策入手,制定含金量高的“硬措施”。

新闻编辑:杨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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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四川篇】四川出实招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提拔任用"五个优先"
2017-5-5 8:49:32    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林凌)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四川拿出实招。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奋斗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培养使用、奖励表彰、待遇保障、人文关怀和抚恤救助等5方面出台22条细则。

《办法》中的“干货”有哪些?为何会这个时间节点出台《办法》?四川在线记者也采访了四川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哪些人才能享受这政策?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适用于辖有建档立卡贫困村乡镇的机关干部,建档立卡贫困村村干部,联系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辖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农技员

纵观22条细则,条条都是“干货”。如在培养使用方面,《办法》明确提出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晋升职级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可破格提拔;又如在待遇保障方面,将建立风险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建立意外伤害和特殊疾病医疗风险保障基金。

《办法》有何“干货”?

培养使用方面,《办法》明确提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晋升职级等“五个优先”;要坚持把第一书记岗位作为墩苗历练干部的主战场,持续选派递进培养计划学员和后备干部到村任职,今后新提拔进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班子的,应优先考虑有第一书记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任职期满且考核等次“称职”以上的第一书记,还可参加四川省面向优秀村干部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并放宽学历条件、开考比例、专业限制、报考年龄。

表彰奖励方面,《办法》要求要定期表彰奖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并提高他们在各类表彰中的名额比例;符合条件的及时提拔使用或交流重用,并鼓励其继续在脱贫攻坚一线岗位工作;加大脱贫攻坚一线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弘扬“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待遇保障方面,《办法》明确要提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经济待遇。对在艰苦边远地区、乡镇、高海拔乡镇等连续工作1个月以上的第一书记,派出单位需向其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高海拔乡镇临时岗位补贴;当派出单位与派驻地的津贴标准不一致时,派出单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补差。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还要建立风险保障机制。

人文关怀方面,《办法》提出要严格落实休假制度,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的,应按规定足额发放未休假补助。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健康体检,分级建立干部健康档案。对一线干部,还应建立健全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分层分级开展“四必谈、四必访”。

抚恤救助方面,《办法》明确提出,在工作期间因公牺牲或病故者,可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为其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按程序评定为烈士;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脱贫攻坚关爱救助基金,对因公牺牲、病故、负伤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进行救助;对其父母、配偶、子女优先挂号、优先住院,配偶、子女存在就业困难的应妥善解决;对其子女上学、参军、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时给予优待照顾。

《办法》为何出台?

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中坚力量、决定因素。

刚过去的2016年,四川脱贫攻坚首战告捷:5个贫困县摘帽、2437个贫困村退出、107.8万贫困人口脱贫。成绩的背后,和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付出的超常努力、做出的超常牺牲密不可分。2017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今年四川省要努力实现16个贫困县、3700个贫困村、105万贫困人口脱贫摘帽退出。

不能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受累又流泪。“在这个时间节点出台文件,就是为了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安心安身安业,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担当,攻坚克难、接续奋战。”四川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为回应基层期盼,在《办法》制定过程中,四川省委组织部在“四大片区”分别召开专题座谈会,赴5个市(州)12个县(市、区)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例如基层普遍反映,中央、省委选拔“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政策“接地气”“暖人心”,极大调动了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建议作为制度性安排。为此,《办法》也提出参照“四类人员”选拔办法,每年选拔一批第一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同时,为适应形势要求,起草组还系统梳理中央、四川省委近年来关心激励基层干部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重复,形势发生变化的进行完善,基层普遍期盼的重点研究。”该负责人坦言,对于《办法》,就是力求务实管用,要从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基层最期盼的政策入手,制定含金量高的“硬措施”。

新闻编辑:杨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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