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中心首页 > 时政要闻 > 正文

新闻中心首页

各地稳定物价 市场秩序良好
更新时间:2010-12-18 10:47:33    来源:人民网

  □山西发放5.13亿元价格临时补贴

  □天津大幅提高困难群众春节补贴标准

  □江苏建立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制度

 

  本报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朱剑红)由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商务部共同组成的国务院督查组,近日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带领下赴山西、天津、江苏就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发现,有关地区高度重视稳定物价安定民生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规定,市场秩序总体良好,重要商品价格有所回落,低收入群众生活得到较好安置。

  督查组了解到,各地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各项政策,做好扶持农业生产、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协调煤电油气运等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一些新的政策和措施。如山西省2008年起,已经实行了鲜活农产品收费公路全免费政策;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要以政府补贴、企业运作的方式,向市场投放一批平价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稳定市场供应和价格。江苏省建立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报纸、网站、社区公示栏等形式公布主要超市、农贸市场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向经营者和居民发放公开信,帮助居民货比三家,促使市场之间通过竞争降低价格。

  在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方面,山西省动用5.13亿元价格调节基金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其中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月3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月20元;大中专院校按在校生每人每月10元直接补贴学生食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从今年11月到明年3月。天津市从2008年建立了困难群众临时补贴机制,并在已按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困难群众春节一次性补贴标准和发放春节过节费,困难群众补贴增加额超过300元。江苏省从2005年起就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二季度开始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又将补贴对象扩大到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

新闻编辑:刘佳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各地稳定物价 市场秩序良好
2010-12-18 10:47:33    来源:人民网

  □山西发放5.13亿元价格临时补贴

  □天津大幅提高困难群众春节补贴标准

  □江苏建立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制度

 

  本报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朱剑红)由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商务部共同组成的国务院督查组,近日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带领下赴山西、天津、江苏就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发现,有关地区高度重视稳定物价安定民生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规定,市场秩序总体良好,重要商品价格有所回落,低收入群众生活得到较好安置。

  督查组了解到,各地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各项政策,做好扶持农业生产、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协调煤电油气运等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一些新的政策和措施。如山西省2008年起,已经实行了鲜活农产品收费公路全免费政策;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要以政府补贴、企业运作的方式,向市场投放一批平价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稳定市场供应和价格。江苏省建立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报纸、网站、社区公示栏等形式公布主要超市、农贸市场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向经营者和居民发放公开信,帮助居民货比三家,促使市场之间通过竞争降低价格。

  在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方面,山西省动用5.13亿元价格调节基金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其中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月3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月20元;大中专院校按在校生每人每月10元直接补贴学生食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从今年11月到明年3月。天津市从2008年建立了困难群众临时补贴机制,并在已按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困难群众春节一次性补贴标准和发放春节过节费,困难群众补贴增加额超过300元。江苏省从2005年起就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二季度开始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又将补贴对象扩大到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

新闻编辑:刘佳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