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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记者从江苏无锡举行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了解到,我国目前已有各类养老机构38060个,拥有床位266.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10.9万人。
尽管如此,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量仍然不足。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
加大资金投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是今后我国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
养老服务缺口严重
“目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压力不断加重。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
李立国表示,自1999年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
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打破政府直办、直管、直属的传统做法,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目前,我国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快速增加,有些地区民办养老机构的数量已超过政府办养老机构。
尽管如此,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量仍然不足。在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目前我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保障面相对较小,服务项目偏少。此外,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既存在“一床难求”,也存在“床位闲置”现象。
李立国表示,在贯彻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方针的“十二五”时期,应当以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为重点,兼顾所有有需求的老人,将无偿服务、低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全面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朝着城市街道社区有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社会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县(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设区市有多所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超过40%、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能够得到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开展向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迈进。
将加大政府补贴
据了解,加大资金投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是今后我国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
窦玉沛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与此同时,我国还将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窦玉沛表示,我国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增强群众长期护理保险意识,减轻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
“此外,我国今后的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将实行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撑。”窦玉沛说。要建立养老机构院长岗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培养和引进中高级专业人才。争取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国际金融报》 (2010-11-08 第06版)
(责任编辑: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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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记者从江苏无锡举行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了解到,我国目前已有各类养老机构38060个,拥有床位266.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10.9万人。
尽管如此,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量仍然不足。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
加大资金投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是今后我国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
养老服务缺口严重
“目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压力不断加重。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
李立国表示,自1999年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
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打破政府直办、直管、直属的传统做法,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目前,我国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快速增加,有些地区民办养老机构的数量已超过政府办养老机构。
尽管如此,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量仍然不足。在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目前我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保障面相对较小,服务项目偏少。此外,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既存在“一床难求”,也存在“床位闲置”现象。
李立国表示,在贯彻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方针的“十二五”时期,应当以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为重点,兼顾所有有需求的老人,将无偿服务、低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全面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朝着城市街道社区有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社会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县(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设区市有多所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超过40%、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能够得到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开展向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迈进。
将加大政府补贴
据了解,加大资金投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是今后我国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
窦玉沛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与此同时,我国还将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窦玉沛表示,我国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增强群众长期护理保险意识,减轻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
“此外,我国今后的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将实行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撑。”窦玉沛说。要建立养老机构院长岗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培养和引进中高级专业人才。争取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国际金融报》 (2010-11-08 第06版)
(责任编辑: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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