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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通行卡就要交天价  平顶山丢卡司机诉至法院
更新时间:2010-6-10 9:29:16    来源:大河网

通行卡背面的“持卡须知”

  认为高速公路公司的规定不合理,丢卡司机诉至法院讨公道

  □记者 尚杰 文图

  不少司机遇到过这样的窝心事:高速通行卡丢失后,被要求按最远路程收费。实际通行费明明不过几十元,最后却要缴上百元甚至数百元。平顶山一名司机遭遇这一情况后,将高速公路公司告上了法庭。昨日,记者了解到,叶县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遭遇:

  丢卡后被索高额通行费

  6月4日,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事人赵朝阳介绍了他的遭遇。

  5月23日下午,赵朝阳驾驶一辆克莱斯勒“铂锐”轿车从平顶山市区去许昌襄城县办事。2时40分左右,他赶到叶县洪庄杨乡的收费站,从自动取卡机取出高速通行卡,进入许平南高速公路。

  “我把IC卡顺手往驾驶室内的存物盒里放,谁知道盒子上方有一窄缝,卡直接掉到了车体内,取不出来了。”赵朝阳说,见此情况,他立即把车停在收费站前方约50米处的紧急停车带,然后找到站上工作人员反映情况。收费站的领班确认赵朝阳刚进入收费站,不过根据高速公路公司规定,丢失通行卡的只能按最远程收费。

  无奈之下,当天下午3时12分,赵朝阳又从出站口驶出该收费站。在出站口,他被工作人员收了185元通行费和30元IC卡工本费。

  “掏30块钱的卡费,我能接受。但让我按最远路程交费,我接受不了。”赵朝阳说,收费站工作人员知道当时他刚上高速公路,为何还要按最远程收费?这种做法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赵朝阳提供了收费站开具的发票,发票显示,起点是“最远站”,终点是平顶山站,收费185元。

  记者在事发的收费站注意到,过了收费站上高速不远,直接就有岔口能从该收费站下高速。据此测算,赵先生在高速路上走的全部路程不超过1公里。

  起诉:

  车主要求退还通行费

  赵朝阳是一名律师,他决定较一次真。6月1日,在请示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后,他向叶县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河南省许平南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平南高速公司)退还过路费185元,赔偿损失200元。叶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于当日正式受理了此案。

  赵朝阳和他的代理律师宁树锋查阅了省里有关此事的法规。两人找到的最明确的规定是2004年8月9日河南省交通厅和河南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强化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范联网收费行为的通知》(豫交征[2004]27号)。该通知第三条规定:以逃缴通行费为目的,遗弃和损坏公路通行卡(券)的车辆,除按路网最远端收取公路通行费外,并收取卡(券)制作成本费30元;对人为造成通行卡(券)记录的信息与车辆不符的,或使用伪造通行卡(券)的车辆,除按路网最远端收取通行费外,加收其应缴公路通行费5倍款项。

  两人认为,该条规定说得很明白,“按路网最远端收取公路通行费”的首要限制条件就是“以逃缴通行费为目的”。从当时的情况可以明白看出,赵根本没有逃费的目的,且收费站能够认定其路程的起点,因此不应该按最远路程收费。

  赵朝阳说,他希望通过这起诉讼促使相关企业更加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利,修订、完善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公司:通行卡上有“持卡须知”

  6月7日,记者电话联系了许平南高速公司,办公室人员和主管收费站的经理均称“还未听说此事”。

  6月8日,记者又联系上许平南高速公司平顶山收费站的负责人徐经理。徐介绍,确实有一名司机在站上交涉过丢卡的事,“司机当时情绪激动,和收费站人员发生了口角”。目前收费站已经收到叶县法院的通知,正对事发经过进行进一步调查。

  8日晚,许平南高速公司管理处的姚彦阳打来电话,介绍了当天的情况:5月23日下午2点多,一辆没有牌照的轿车从该站自动发卡车道上高速,随后停到紧急停车道,向站上工作人员反映通行卡掉车里取不出来,要求站上出具在此上高速的证明。工作人员拒绝了这一要求,但表示可以提供工具看能否帮助把卡取出来。20多分钟后,车主直接从该站下了高速。

  “因为没卡,所以就按照最远程收费。”姚彦阳介绍,每一台通行车辆的收费信息都是联网软件自动生成的,收费员无法修改。“没有卡的车主,是按照最远程来收费的,这是公司的规定。”

  姚彦阳说,高速通行卡背面的“持卡须知”第二条讲得很清楚: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遗失或损坏除照价(成本费30元)赔偿外并按路网最远程收费。

  最远程指的是哪里呢?姚彦阳说,高速公路通常是同省结算,指的是省内路网的最远程,具体到赵朝阳当天的情况,“最远程指的应该是固始东”。

  ▼链接一

  通行卡丢失的原因

  在高速上丢失通行卡并非少数人的遭遇,网上一些汽车论坛里专门总结了在高速公路上导致通行卡丢失的几种常见情形:打开车窗通风,通行卡被风吹跑;在服务区下车,通行卡和钱包一起被偷走;放在车内的烟灰缸上,结果掉进烟灰缸与中控台间的缝隙处,不到修理厂取不出来……丢卡的原因五花八门,有一些“离奇”得让人想都想不到。

  ▼链接二

  昆明车主打赢官司

  2009年1月份,家住昆明市呈贡县的郭先生从家门口上高速,到收费站时找不到通行卡,被收费站按最远程收费,不得不缴了165元过路费,而他走的路程正常情况下只需5元。随后郭一纸诉状,将昆玉高速告上法庭。同年12月28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在随后的一审判决里,判处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赔偿郭先生多缴的150元。

  北京市民杨先生因类似原因状告首都公路发展集团,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链接三

  广州:能查清楚的

  按实际路程收费

  2007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丢卡或入口信息异常处理机制》。按照该机制规定,司机在高速路丢卡、忘记拿卡或所持卡无法正常识别入口信息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先根据车牌号码或卡编号查询车辆的入口信息。凡可查询到实际入口信息的,按实际入口计收通行费;不能识别实际入口信息的,按该联网收费区域内可达里程最远入口计收通行费。

新闻编辑: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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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通行卡就要交天价  平顶山丢卡司机诉至法院
2010-6-10 9:29:16    来源:大河网

通行卡背面的“持卡须知”

  认为高速公路公司的规定不合理,丢卡司机诉至法院讨公道

  □记者 尚杰 文图

  不少司机遇到过这样的窝心事:高速通行卡丢失后,被要求按最远路程收费。实际通行费明明不过几十元,最后却要缴上百元甚至数百元。平顶山一名司机遭遇这一情况后,将高速公路公司告上了法庭。昨日,记者了解到,叶县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遭遇:

  丢卡后被索高额通行费

  6月4日,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事人赵朝阳介绍了他的遭遇。

  5月23日下午,赵朝阳驾驶一辆克莱斯勒“铂锐”轿车从平顶山市区去许昌襄城县办事。2时40分左右,他赶到叶县洪庄杨乡的收费站,从自动取卡机取出高速通行卡,进入许平南高速公路。

  “我把IC卡顺手往驾驶室内的存物盒里放,谁知道盒子上方有一窄缝,卡直接掉到了车体内,取不出来了。”赵朝阳说,见此情况,他立即把车停在收费站前方约50米处的紧急停车带,然后找到站上工作人员反映情况。收费站的领班确认赵朝阳刚进入收费站,不过根据高速公路公司规定,丢失通行卡的只能按最远程收费。

  无奈之下,当天下午3时12分,赵朝阳又从出站口驶出该收费站。在出站口,他被工作人员收了185元通行费和30元IC卡工本费。

  “掏30块钱的卡费,我能接受。但让我按最远路程交费,我接受不了。”赵朝阳说,收费站工作人员知道当时他刚上高速公路,为何还要按最远程收费?这种做法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赵朝阳提供了收费站开具的发票,发票显示,起点是“最远站”,终点是平顶山站,收费185元。

  记者在事发的收费站注意到,过了收费站上高速不远,直接就有岔口能从该收费站下高速。据此测算,赵先生在高速路上走的全部路程不超过1公里。

  起诉:

  车主要求退还通行费

  赵朝阳是一名律师,他决定较一次真。6月1日,在请示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后,他向叶县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河南省许平南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平南高速公司)退还过路费185元,赔偿损失200元。叶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于当日正式受理了此案。

  赵朝阳和他的代理律师宁树锋查阅了省里有关此事的法规。两人找到的最明确的规定是2004年8月9日河南省交通厅和河南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强化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范联网收费行为的通知》(豫交征[2004]27号)。该通知第三条规定:以逃缴通行费为目的,遗弃和损坏公路通行卡(券)的车辆,除按路网最远端收取公路通行费外,并收取卡(券)制作成本费30元;对人为造成通行卡(券)记录的信息与车辆不符的,或使用伪造通行卡(券)的车辆,除按路网最远端收取通行费外,加收其应缴公路通行费5倍款项。

  两人认为,该条规定说得很明白,“按路网最远端收取公路通行费”的首要限制条件就是“以逃缴通行费为目的”。从当时的情况可以明白看出,赵根本没有逃费的目的,且收费站能够认定其路程的起点,因此不应该按最远路程收费。

  赵朝阳说,他希望通过这起诉讼促使相关企业更加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利,修订、完善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公司:通行卡上有“持卡须知”

  6月7日,记者电话联系了许平南高速公司,办公室人员和主管收费站的经理均称“还未听说此事”。

  6月8日,记者又联系上许平南高速公司平顶山收费站的负责人徐经理。徐介绍,确实有一名司机在站上交涉过丢卡的事,“司机当时情绪激动,和收费站人员发生了口角”。目前收费站已经收到叶县法院的通知,正对事发经过进行进一步调查。

  8日晚,许平南高速公司管理处的姚彦阳打来电话,介绍了当天的情况:5月23日下午2点多,一辆没有牌照的轿车从该站自动发卡车道上高速,随后停到紧急停车道,向站上工作人员反映通行卡掉车里取不出来,要求站上出具在此上高速的证明。工作人员拒绝了这一要求,但表示可以提供工具看能否帮助把卡取出来。20多分钟后,车主直接从该站下了高速。

  “因为没卡,所以就按照最远程收费。”姚彦阳介绍,每一台通行车辆的收费信息都是联网软件自动生成的,收费员无法修改。“没有卡的车主,是按照最远程来收费的,这是公司的规定。”

  姚彦阳说,高速通行卡背面的“持卡须知”第二条讲得很清楚: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遗失或损坏除照价(成本费30元)赔偿外并按路网最远程收费。

  最远程指的是哪里呢?姚彦阳说,高速公路通常是同省结算,指的是省内路网的最远程,具体到赵朝阳当天的情况,“最远程指的应该是固始东”。

  ▼链接一

  通行卡丢失的原因

  在高速上丢失通行卡并非少数人的遭遇,网上一些汽车论坛里专门总结了在高速公路上导致通行卡丢失的几种常见情形:打开车窗通风,通行卡被风吹跑;在服务区下车,通行卡和钱包一起被偷走;放在车内的烟灰缸上,结果掉进烟灰缸与中控台间的缝隙处,不到修理厂取不出来……丢卡的原因五花八门,有一些“离奇”得让人想都想不到。

  ▼链接二

  昆明车主打赢官司

  2009年1月份,家住昆明市呈贡县的郭先生从家门口上高速,到收费站时找不到通行卡,被收费站按最远程收费,不得不缴了165元过路费,而他走的路程正常情况下只需5元。随后郭一纸诉状,将昆玉高速告上法庭。同年12月28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在随后的一审判决里,判处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赔偿郭先生多缴的150元。

  北京市民杨先生因类似原因状告首都公路发展集团,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链接三

  广州:能查清楚的

  按实际路程收费

  2007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丢卡或入口信息异常处理机制》。按照该机制规定,司机在高速路丢卡、忘记拿卡或所持卡无法正常识别入口信息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先根据车牌号码或卡编号查询车辆的入口信息。凡可查询到实际入口信息的,按实际入口计收通行费;不能识别实际入口信息的,按该联网收费区域内可达里程最远入口计收通行费。

新闻编辑: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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