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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通知 对因疫情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加强救助保护
更新时间:2020-3-24 9:29:47    来源:新华网

  3月2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对各村、社区儿童监护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发现报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疑似感染或需隔离观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防疫工作需要以及其他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

  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对确诊收治或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对象,首先询问其监护对象情况,对存在儿童监护缺失情形的,要及时向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单位或同级民政部门通报。村(居)民委员会要主动了解本辖区确诊收治或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家庭的儿童监护情况。各地要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发挥“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发现、报告和转介作用。鼓励居民发现儿童脱离监护的情况并及时拨打热线进行报告。

  在落实监护照料方面,实施包干到人,确保关爱到位。督促监护缺失儿童的父母(监护人),做好委托照料工作。对没有人可以委托照料的,由村(居)民委员会临时照料。对确有困难的,由儿童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监护缺失儿童有接触史或身体状况不明的,由所在地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安排到当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对定性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要优先安置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救治。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确诊或疑似感染儿童第一时间接受治疗。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儿童及家庭,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在提供生活照料的同时,要对监护缺失儿童给予重点关怀。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亲情陪伴等服务。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对监护缺失适龄儿童居家学习的指导与服务,确保“停课不停学”。

新闻编辑:杨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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