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经典微视频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经典山阳 小记者 焦作论坛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中心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闻中心首页

加密市场领域常态化核酸检测:北京切实提升疫情风险“早发现”能力
更新时间:2022-1-21 15:13:46    来源:新华社

  在20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北京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党委书记兼主任郎志强表示,为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管控,坚决筑牢市场防疫屏障,北京将进一步加密市场领域常态化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由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调整为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

  郎志强指出,根据加密市场领域常态化核酸检测的要求,北京市将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共同居住者核酸检测频次由每30天检测一次调整为每15天检测一次。餐饮单位(含酒吧、食堂),食品生产单位,超市、便利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美容美发场所从业人员由持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调整为持10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通过强化监测预警力度,切实提升疫情风险“早发现”能力。

  与此同时,北京市将组织开展全市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全覆盖大检查。严查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禁采购、使用、存放来源不明、资质不齐、未经检测的进口冷链食品。对发现的国产、进口冷链食品混放混卖,进口冷链水产品冒充国产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检测证明与货物批次不符等问题,将依法从严从重、顶格查处。对因不遵守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或引发重大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阳娜)

新闻编辑:刘佳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没有了
  •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加密市场领域常态化核酸检测:北京切实提升疫情风险“早发现”能力
    2022-1-21 15:13:46    来源:新华社

      在20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北京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党委书记兼主任郎志强表示,为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管控,坚决筑牢市场防疫屏障,北京将进一步加密市场领域常态化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由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调整为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

      郎志强指出,根据加密市场领域常态化核酸检测的要求,北京市将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共同居住者核酸检测频次由每30天检测一次调整为每15天检测一次。餐饮单位(含酒吧、食堂),食品生产单位,超市、便利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美容美发场所从业人员由持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调整为持10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通过强化监测预警力度,切实提升疫情风险“早发现”能力。

      与此同时,北京市将组织开展全市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全覆盖大检查。严查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禁采购、使用、存放来源不明、资质不齐、未经检测的进口冷链食品。对发现的国产、进口冷链食品混放混卖,进口冷链水产品冒充国产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检测证明与货物批次不符等问题,将依法从严从重、顶格查处。对因不遵守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或引发重大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阳娜)

    新闻编辑:刘佳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