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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呼吁:守护“头顶上安全” 禁止高空抛物
更新时间:2020-6-16 9:36:36    来源:焦作日报

  近些年,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频繁发生,“头顶上的安全”引发社会关注。就在几天前,三门峡的一名儿童就因为高空坠物失去生命,“头顶上的安全”再次引发社会关注。网友也纷纷在焦作网留言,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此事,严禁高空坠物行为,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网友“阳光”:2019年6月13日,深圳某小区的5岁男孩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砸中失去生命。时隔一年,又有孩子因高空坠物失去生命,这样的事情太让人痛心,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够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威胁他人的生命安全。

  记者了解到,5月29日,三门峡市华创国际小区一名儿童被从天而降的一块瓷片砸中头部,该儿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当地公安机关展开调查,确定高空抛物人员。

  2019年全国各地发生高空坠物事件有近10起,这些案例中有的造成人员死亡,有的造成重伤。

  网友“那片天”:高空抛物和随手丢垃圾一样是陋习,这样的行为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素养。高空坠物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这样的行为必须制止。

  “刚刚通过的《民法典(草案)》,对高空坠物的责任进行划分,今后在发生此类事情有法可依。”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康亚伟说,其对高空抛物责任进行了细化。该草案指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民法典(草案)》中对物业服务企业也作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康亚伟说,不久前,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对一起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作出判决。法院判决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合计78万余元,坠落窗户的房屋户主承担70%的赔偿责任,小区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小区物业要尽到安全保障责任,有关机关要及时查清抛物坠物责任人,草案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责任。

  康亚伟进一步说,住在高层的业主将花盆挂置在窗外或者窗户松动,无论是浇花时将楼下住户的衣服、被子淋湿弄脏损坏,还是物品砸下来伤物、伤人,该业主为侵权人都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述情形发生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广大网友特别支持民法典草案中“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规定,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严惩高空抛物行为。

  网友“畅想未来”:避免高空抛物事件,需要多方努力。小区业主应增强文明意识,杜绝高空抛物,妥善放置物品,定期检查自家的门窗、玻璃有无坠落的隐患等。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和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在小区配备无死角的视频监控,监管小区内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定期派人对楼体外墙、广告牌、灯饰及悬挂物品等进行检修,并对业主装修过程严格监管,消除隐患,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记者 朱颖江)

新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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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呼吁:守护“头顶上安全” 禁止高空抛物
    2020-6-16 9:36:36    来源:焦作日报

      近些年,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频繁发生,“头顶上的安全”引发社会关注。就在几天前,三门峡的一名儿童就因为高空坠物失去生命,“头顶上的安全”再次引发社会关注。网友也纷纷在焦作网留言,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此事,严禁高空坠物行为,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网友“阳光”:2019年6月13日,深圳某小区的5岁男孩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砸中失去生命。时隔一年,又有孩子因高空坠物失去生命,这样的事情太让人痛心,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够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威胁他人的生命安全。

      记者了解到,5月29日,三门峡市华创国际小区一名儿童被从天而降的一块瓷片砸中头部,该儿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当地公安机关展开调查,确定高空抛物人员。

      2019年全国各地发生高空坠物事件有近10起,这些案例中有的造成人员死亡,有的造成重伤。

      网友“那片天”:高空抛物和随手丢垃圾一样是陋习,这样的行为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素养。高空坠物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这样的行为必须制止。

      “刚刚通过的《民法典(草案)》,对高空坠物的责任进行划分,今后在发生此类事情有法可依。”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康亚伟说,其对高空抛物责任进行了细化。该草案指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民法典(草案)》中对物业服务企业也作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康亚伟说,不久前,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对一起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作出判决。法院判决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合计78万余元,坠落窗户的房屋户主承担70%的赔偿责任,小区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小区物业要尽到安全保障责任,有关机关要及时查清抛物坠物责任人,草案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责任。

      康亚伟进一步说,住在高层的业主将花盆挂置在窗外或者窗户松动,无论是浇花时将楼下住户的衣服、被子淋湿弄脏损坏,还是物品砸下来伤物、伤人,该业主为侵权人都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述情形发生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广大网友特别支持民法典草案中“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规定,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严惩高空抛物行为。

      网友“畅想未来”:避免高空抛物事件,需要多方努力。小区业主应增强文明意识,杜绝高空抛物,妥善放置物品,定期检查自家的门窗、玻璃有无坠落的隐患等。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和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在小区配备无死角的视频监控,监管小区内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定期派人对楼体外墙、广告牌、灯饰及悬挂物品等进行检修,并对业主装修过程严格监管,消除隐患,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记者 朱颖江)

    新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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